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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鑫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9(6):121-127
1958年,美国《联邦航空法》确立航空承运人在航空运输活动中不得违背非歧视原则。美国最高法院区分"航班超售本体"和"实施航班超售行为"分别认定是否违背非歧视原则。规制国际航空运输领域的航班超售,美国适用内外一致的监管标准,对本国和外国的航空承运人适用相同法规。征询自愿被拒载的志愿者应当同时面向全部旅客,切忌特别或者先后征询。适用优先登机规则的前提是征询志愿者人数不足。优先登机规则含括"先订先得""先到先得"和"复合参考权衡"3个规则。航班超售非歧视原则促进航空运输发展并可作为旅客维权的替代路径。中国修订《民用航空法》可借鉴美国作法的有益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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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怡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4(5):102-110
优先登机规则在航班超售时,可能直接用于拒载旅客,关乎旅客权益.由于航空相关法律未有优先登机规则,由航空公司自行制定的优先登机规则,存在通知不当及部分内容有失公平的问题.实践中,优先登机规则大致分为"先到先得"和"综合衡量"两类规则.优先登机规则在航班超售拒载中的适用需借鉴域外经验,填补法律层面的基础理论空白,在规章中细化规定其具体内容及通知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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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辉 《市场瞭望(下半月)》2014,(4):107-107
3月8日凌晨,一架搭载239人的马来西亚航空MH370航班,在从吉隆坡飞往北京途中突然失去联系。消息传出后,立即抢占各大新闻媒体的头条,引起极大的关注。人们纷纷猜测飞机的下落,并为飞机上的乘客担忧,祈祷他们能够安全返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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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1):137-144
为建立高标准的航空旅客保护机制,加拿大《航空旅客保护条例》从沟通、航班延误、航班取消、航班拒载、停机坪延误等方面为承运人设定了严格义务,并通过设定给予旅客待遇标准和最低赔偿标准来确保旅客获得明确、一致的权利保护。《航空旅客保护条例》对承运人义务类别的精细设定体现出强化旅客权益保护的立法趋势,然而,对国际航班延误的索赔规定涉嫌违反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排他适用性。中国航空旅客权益保护立法应批判地借鉴《航空旅客保护条例》的经验,一方面,应避免对国际航班适用航班延误赔偿责任违反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完善承运人的告知义务、细化免责事由、明确国内航班延误情形下的赔偿责任等措施来提高航空旅客的权益保护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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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日,瑞士航空自苏黎世飞往北京的航班发生了一起令人难堪的事件:飞机起飞数小时后,一男乘客抱怨前排男乘客座椅背未放直,影响其用餐,与之发生口角,最终上演了“少林功夫”。为确保安全,机长选择返航苏黎世,将二人交给警方。 相似文献
7.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80-88
我国航空消费者的权利保护已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航空承运人与消费者之间因航班延误导致的冲突日益激烈,但立法上的空白导致行政执法中无法可依,使航空消费者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美国航空消费者保护法规内容全面、精细,针对性强,并且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是立法的法定程序,再加上美国运输部和承运人建立的良好互动关系和美国运输部强有力的行政执法行为,使航空消费者的权利得到了有效的维护。美国有关航空消费者保护的立法和执法实践,对于我国的航班延误立法、航空消费者权利保护以及航班延误的治理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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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围绕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做好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做出系统部署。"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党的十八大以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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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客运航班延误及其民事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韩冰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1(3)
航班延误是航空运输中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目前,不论国际公约还是我国国内法中都没有航班延误的确切定义,对延误后的民事责任也没有作出系统、完整的规制.航空旅客运输中的延误是承运人未能按照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旅客运抵目的地.根据延误原因的不同,延误后承运人的责任可以分为合理延误下的民事责任和不合理延误下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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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德化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1):2-2
2003年11月29-30日,北京林业大学和中国人学学会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生态文明与价值观"高级研讨会.这次会议邀请国内著名的哲学社会科学家和林学、生态学等自然科学家一起研讨,从形式到内容都有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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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5月27日至29日,由民政部人事司主管,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举办,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承办的"第五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分别在北京(社会工作者、手语翻译员、礼仪主持人)和重庆(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两地两个赛区举办。来自全国39个职业院校的281名选手、30余名竞赛裁判员、近百名工作人员和各界嘉宾共约600余人参加了大赛。 相似文献
15.
王锡柱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6(1)
机场是航空运输中的重要参与者,航班时刻的正常实现离不开机场的有效支持,机场不予配合可能造成航班延误。然而,在航班延误私法责任视野中,对于机场的私法责任未予以充分重视,损害了法律公正。为了保持航空业主体利益与风险的均衡,保障航空旅客利益,优化航班正点率,有必要将机场作为航班延误的私法主体纳入航班延误责任体系之中,赋予相应主体对于机场的赔偿请求权,使机场对其控制范围内的事由造成的航班延误损失承担责任,同时建立第三人责任、航班延误险等辅助制度保障机场承担责任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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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37(3):15-22
在我国航空旅客运输实践中,航班延误、航班超售与航班取消致使旅客行程延误常有发生,而航空公司对旅客行程延误的处置却存在损害旅客权益的现象。借鉴欧盟航班拒载、取消与延误下旅客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文章统一把航班延误、航班超售与航班取消归结到旅客行程延误中进行旅客行程延误处置法律制度构建的讨论。在这一制度的构建中,需要确保旅客对行程延误原因及航班超售实情的知情权;需要完善旅客行程延误赔偿法律制度以确保旅客求偿权的实现,区分合理行程延误和不合理行程延误的赔偿,并对赔偿范围和赔偿责任限额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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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误纠纷事件频发的原因在于目前中国航班延误法律制度并不完善,该制度的完善对航空运输活动各参与方都大有裨益.根据"一般合理期限理论"赋予"航班延误"民法法源上的定义可以有效指引航空运输实践和司法裁判.欧盟261/2004号条例承运人关怀与帮助义务是合理的附随义务,可以借鉴至中国航班延误法律制度中.欧盟法院判决承运人赔偿因航班延误给旅客造成的时间损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处于弱势一方的旅客.在中国,《民法典》的颁布施行为旅客获得时间损失赔偿扫清了法律障碍,《民用航空法》应对此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