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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优先购买权是公民、法人依法在买卖活动中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但是,我国现行的法律对该项权利的规定过于笼统,且操作性不强。本文旨在从优先购买权的性质、特征、行使期限以及冲突的解决等几个方面加以论述,以期能够促进实践中相关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2.
关于优先购买权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优先购买权是公民、法人依法在买卖活动中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但是,我国现行的法律对该项权利的规定过于笼统,且操作性不强。本文旨在从优先购买权的性质、特征、行使期限以及冲突的解决等几个方面加以论述,以期能够促进实践中相关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3.
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与按份共有关系相始终,无需公示就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所有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权的准按份共有关系中,除地役权和担保物权的准按份共有之外,均得适用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制度。行使该权利的结果,可使权利人优先于第三人取得被出卖的共有份额。在多数按份共有人依多数决原则出卖共有物时,不同意出卖的共有人对同意出卖的共有人所持的共有份额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4.
《合同法》确认了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承租人的这一权利经常与《物权法》规定的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要化解承租人与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冲突,不能局限于"物权优先于债权"的一般论证,更不能用"买卖不破租赁"实现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功能替代,而应当从价值评判的角度进行分析。与单独所有相比较,共有这种形态并不是一种很有效率的产权安排方式,现代社会应当尽量创造机会减少财产共有形态的存在,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恰恰具有简化乃至消灭共有关系的重要价值,所以,应当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5.
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我国两种重要的优先购买权。当前对两优先购买权是否会发生竞合以及发生竞合时应当如何选择,理论界与实务界还有很大争议。通过对共有份额与共有物的区别与联系,以及当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物时他们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分析,认为两优先购买权很有可能会发生竞合。当两优先购买权发生竞合时,基于立法目的及其他方面的考虑,应该选择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6.
在交易市场,民法领域的优先购买权有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两种,当这两种优先购买权发生竞合时,哪种优先购买权更具有优先性,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对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情况也没有做出规定,因此还需要在立法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论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针对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现代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和我国现行立法都明确承认和保护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但就该制度的存废仍然存在争议,文章主张保留并完善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制度.从本质而言,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定权和形成权并具有物权效力.在一定条件下,应当赋予共同共有人、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共有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财产的优先购买权,但在出卖人向法定继承人出卖财产份额、以拍卖和招投标方式出卖标的物、依强制执行方式而进行的出卖等情形下则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8.
房屋承租人与相关主体的优先购买权冲突及其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房屋承租人与共有人或者市、县人民政府之间就租赁房屋发生优先购买权冲突时,应当使共有人优先于承租人,承租人优先于市、县人民政府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在房屋承租人与典权人之间发生优先购买权冲突时,应当根据对抗效力的有无或者登记时间的先后,来确定承租人和典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顺序。  相似文献   

9.
在实践中,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冲突确实存在,当冲突发生时究竟该如何处理,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均存在很大的争议。共有人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何者优先,是一个司法工作者在具体个案中进行利益衡量的博弈过程,也是市场秩序和物尽其用两种价值目标的博弈过程,不能一概而论。  相似文献   

10.
无论在美国法上还是在德国法上,先买权总是相对于第三人的一种特权。其配置之基础。绝非对于共有关系之简单否定,毋宁是在促进经济利益最大化之目标下,寻求单独所有与共同所有之间的平衡。从立法论角度考虑,使优先购买权具备形成权性质,更有利于立法政策之贯彻。“物权效力说”与“债权效力说”之争论是一场围绕伪命题的争论,至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究为对人的优先购买权抑或对物的优先购买权,则是一个依立法政策为转移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股东优先购买权体现出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与资合性之间的冲突。中国对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范存在缺陷,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一套体系性的股东优先购买权理论。股东优先购买权本质上是系列性权利组合,而非单一的权利,具体包括资格维持请求权、告知请求权、强制缔约权和优先受领权。股东于其取得股东身份时取得优先购买权,并于此时得以行使。至于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则不宜做过多理论上的探讨,而应当交由立法者根据本国国情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12.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的一项法定权利,是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一项请求权。《公司法》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具有局限性,表现在对公司是否有权购买股东的股份、公司章程对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则作出规定的效力如何以及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如何确定等未做出规定,因此应当从立法完善上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同时司法调节适度介入公司自治。  相似文献   

13.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在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可以提出“同等条件”行使其权利。关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具体条件和方式,宜坚持解释论的立场,适当考虑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结果,乃是与出租人之间成立一个买卖合同,而非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  相似文献   

14.
在司法实务中,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经常要面对被规避的困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障碍主要存在于法律层面、经济学层面以及我国传统人伦、文化层面三个维度上。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存废的关键,在于行使优先购买权在三个维度上的障碍能否被消除。我们要建立一个优先购买权的无摩擦行使模型,将优先购买权的解决纳入情、理、法相互包容、相互联动的环境之中,找寻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困境的实际解决路径。  相似文献   

15.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自确立以来,立法简略,性质不明,学说纷纭,实践不一,在它的性质、条件及效力等方面尚存诸多分歧,这些分歧对该权利价值的实现造成了许多障碍。本文对该权利进行了全面分析,详细探讨了当下性质争议焦点中的请求权说、形成权说与附条件形成权说,并对优先购买权是否属于期待权也进行了简要分析。此外,还通过阐述法律规定与相关理论,对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给予了讨论,并进一步论述了我国目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债权效力。  相似文献   

16.
《文物保护法》第58条规定的国家对珍贵文物的优先购买权具有诸多特殊性。该权利产生于文物行政部门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指定行为生效之时。该权利的享有主体是国家,由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代表国家行使。该权利仅适用于珍贵文物被拍卖的场合,其行使程序不同于在因强制执行而实施的拍卖中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程序。该权利行使的最终效果是国家优先于第三人取得珍贵文物的所有权,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则取得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相似文献   

17.
现行合同法对房屋承租人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赋予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二是“买卖不破租赁”。但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虽是一项法定权利,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具体条件和方式,在实践中往往缺乏操作性,并且现实中鲜有发生;《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已经能够有效保障承租人的权利。况且,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深入改革与房地产交易活动的频繁,这样的偏向性法律保护势必妨碍和限制私权,有悖于现代民法的精神。故笔者认为,在将来修改、完善法律时应当删除230条,从立法上取缔对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论民法上的优先购买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都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我国民事基本法对先买权制度的首次确认。民法上的优先购买权,就是在一定情况下,一些特定的人对某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简称先买权),即当标的物所有人出售该物时,先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和司法实践中,除了财产共有前提下的先买权外,在财产租赁(特别是房屋租赁)过程中,承租人对出售的租赁房屋享有先买权也已成习惯,《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  相似文献   

19.
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寻找适当的途径解决优先购买权在法律适用上的冲突,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面的利益,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对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禁止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先买权同等条件的认定标准,执行程序中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方式及股权转让时转让价格的确定等。  相似文献   

20.
优先购买权在民法体系中的定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用经济分析的方法考察优先购买权制度 ,可以看到 ,它可以规避价格风险和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但优先购买权毕竟有害交易安全与意思自治 ,因而 ,优先购买权不应该全部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并且应当给予必要的限制。为解决资源的有效利用与安全利益的维护之间的矛盾 ,优先购买权更适合规定在债权篇 ,而不是物权篇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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