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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莉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3(1):23-24
为了搞好破产清算审计,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是前提,实地盘点、合理评估是基础,理清债权、债务是关键,对破产费用进行审计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手段,对破产财产分配进行审计必不可少. 相似文献
2.
邓青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8(1):99-101
通过分析破产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破产审计是一项风险较高的审计业务;第二,检查风险是破产审计风险中的关键因素;第三,控制和降低检查风险的前提条件是将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为控制破产审计中的审计风险,提出了相应的控制对策,如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对破产审计的特定范围和特征分析,采取可行的措施;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加强审计风险的预测性分析和制定严格、周密的审计方案等。 相似文献
3.
唐济宇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6,(2):103-106
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逻辑演绎是从破产清算到破产预防。具有强烈公众性的商业银行的破产法律制度的特殊性毋庸置疑,商业银行的破产容易引发挤兑、破坏银行信用甚至导致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故商业银行破产不同于一般商事主体的破产,体现了较为强烈的国家干预,干预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4.
张利国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110-113
民办学校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但由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相关法律在民办学校破产清算问题上的规定不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诸多问题的产生。围绕民办学校究竟有无破产能力,破产程序的申请主体、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民办学校是否适用重整与和解程序等问题展开研究,并提出了相关的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论公司非破产清算僵局及其策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素伦 《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5(1):69-72
公司因非破产原因解散后,必须经过清算、注销程序,其法人资格始得消灭.如果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程序都不能启动,公司即陷入非破产清算僵局.公司非破产清算僵局的原因主要表现在我国公司清算成本过高、法律规定的责任较轻、清算期限规定的疏漏等等.为此,要设定清算期间、简化清算程序、严格法律责任、扩大申请人范围、确立依职权启动清算程序制度,以克服公司非破产清算僵局. 相似文献
6.
彭晓娟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2):42-47
我国企业破产法中新增的重要内容——破产重整制度在发达国家已经实施多年,但在我国的实施才刚起步,效果尚需观察。传统清算等破产法律制度给人们造成的固有思维某种程度上影响了重整制度的理解与适用。重整制度的产生和立法价值旨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重整制度与债权人利益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在复杂利益格局中处理好重整制度的立法目的和债权人的利益,需要正确、恰当地把握利益平衡关系。 相似文献
7.
商业银行在一国经济运行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关于其破产清算的合理的制度设计对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与繁荣意义重大。梳理分析我国现有商业银行破产清算制度中的缺陷,并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方案,以求构建出适合我国金融业现状的破产清算制度。 相似文献
8.
对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我国现行的破产重整制度可从三大方面进行完善:在审查适用时,应当把限定重整的适用范围和 "有重建的希望或价值" 增加为重整申请的审查标准;在适用重整过程中,应增加债权人为重整计划的制定主体,在现有基础上细化对"债权人分组"的规定,从立法上明确重整计划的"通过标准";在监督方面,鉴于我国破产案件的一审终审制,应建立明确规定债权人与破产管理人共同作为监督主体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应增设破产欺诈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松林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4):60-65
破产欺诈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但我国刑法却未规定破产欺诈罪。现行刑法中的妨害清算罪、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诈骗罪等均不能涵盖破产欺诈犯罪行为。破产欺诈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破产管理秩序和债权人的财产所有权 ,主体是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刑法应在第16 2条中增设一款 ,规定破产欺诈罪 相似文献
10.
破产欺诈犯罪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产欺诈犯罪是破产犯罪中最严重、最典型的犯罪。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很多国家都做了规定。在我国大陆,破产欺诈犯罪可以适用的罪名是刑法第162条妨害清算罪,和《刑法修正案(六)》第六条的虚假破产罪。通过考察国外立法,以期对我国立法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1.
李蕾蕾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11,(Z1):194-195
虽然我国《公司法》在债权人利益保护方面有了不少的进步,但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和可诉性不强等一些问题还有待解决。并且长期以来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破坏了公司有限责任制度,从长远看直接影响了我国在吸收外来投资方面的国际竞争力,这也是与我国提倡建立诚信社会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 相似文献
12.
刘静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32(4)
当代个人破产程序由司法外破产程序和司法内破产程序、再建型破产程序和分配型破产程序、标准破产程序和简易破产程序以及消费者破产程序等基本类型组成.在债务问题普遍化、各国的破产制度改革以及法律移植等因素的作用下,当代个人破产程序结构呈现出多元和趋同的发展趋势,各国愈加重视再建型破产、消费者破产和简易破产,为我国个人破产程序的确立提供了丰富而有益的参照. 相似文献
13.
杨蓉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3):40-43
对破产机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分析 ,对美、德破产机制进行了比较研究 ,对我国的实践进行历史的回顾 ,针对破产机制在我国的发挥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张国雪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51-56
股东债权导致股东和公司之间出资法律关系和借款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混同.股东债权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又存在一定的弊端.我国公司法和破产法未对股东债权专门规范,实践中常援引民事债权平等原则解决破产案件中的股东债权清偿问题.对此建议区分替代性出资和因欺诈受益的股东债权,并以二者之中较高者作为居次受偿股东债权,同时构建相应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5.
我国1988年11月1日正式生效的《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和1991年4月9日修订后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设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它们的颁布实施对于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现行的破产法律规定的缺陷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实施过程中也是障碍重重。无论从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本身的缺陷还是从我国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都要求我们完善健全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清除实施中的障碍。一、 相似文献
16.
李宾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8(2):14-17,20
在倡导自由竞争,优胜劣伏的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破产是十分正常的现象,然而在我国,一个企业破产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本文对我国企业破产中的几个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破产清算人是破产法中的重要机构,从破产宣告开始到破产程序的终结,负责处理破产财产管理和处分的有关事务。为了防止破产清算人滥用权力,为了保障破产程序公正进行以及防范日益严重的破产犯罪,应当对破产清算人进行监督。通过对破产清算人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论述,试图为破产清算人构建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8.
王志岗 《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6(2):33-38
在对企业合并的反垄断审查中,破产企业抗辩是一项重要的豁免制度。本文以美国破产企业抗辩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介绍了该制度的源起和发展历程,分析了该制度的适用条件。结合金融危机,阐述了破产企业抗辩如何在反垄断法理念下发挥其消极效用和积极效用。文章随后讨论了金融危机背景下破产企业抗辩中寻找替代性收购者时应该注意的问题以及破产分公司抗辩的适用。文章旨在通过以上论述,从理论上探讨破产企业抗辩制度如何在金融危机中充分发挥作用,并为我国在新形势下确立破产企业抗辩制度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9.
汪莉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8(2):152-156
本文通过对一起有限责任公司非破产清算案的分析 ,揭示了在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过程中出现僵局的情况下 ,我国现行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条款和现行民事诉讼法在非破产清算程序上存在的不足 ,指出了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非破产清算申请时因立法不完善而表现出推诿的态度。作者据此提出了立法和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20.
张艳丽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1):57-60
我国1986年《破产法》仅规定国有企业法人可以破产,与现代国际破产制度存在很大差异。破产能力的规定直接涉及到破产法的适用范围,通过对各国和地区破产能力的立法考察,建议在新的破产立法中应当实行一般破产主义,扩大具有破产能力的主体范围,充分发挥破产法的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