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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是《海商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依据我国《海商法》规定,海事赔偿责任人有权依法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限制债权人在该基金内受偿。然而实际中存在这样的情况,责任人在特殊情况下于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之外并不存在其他财产,此时是否应当允许非限制性债权人参与基金受偿则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经过对相关国际公约、我国《海商法》及相关立法目的的探讨可知,此时应当准许非限制性债权人参与。但出于非限制性债权性质的特殊性及海事赔偿责任基金设立的初衷,应当对两种债权数额分别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分配。  相似文献   

2.
海上责任保险人依照海商法享有的责任限制权利可分为寄生和独立两种模式,相比之下,独立模式更具合理性。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多数海上责任保险人的责任限制权利为寄生模式,建议修改《海商法》时,在第12章第4节增加一条:“海上责任保险人享有与被保险人同等的责任限制权利,不因被保险人丧失该权利而丧失”,同时,删除现行《海商法》第206条。  相似文献   

3.
多式联运的兴起使各国对于国际运输法统一的呼声愈加高涨,海商法中的运输法律将成为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制订基础,在国际运输法统一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UNCITRAL运输法草案》虽以海运制度为主体,但已从适用范围和调整主体两方面突破了原有海运公约的性质,在体现国际立法新趋势的同时,也使海商法“上岸”从可能性转变成现实性。国际运输法下的海商法上岸方式对我国海商法上岸将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为我国海商法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契机。  相似文献   

4.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一项历史悠久的特殊海事法律制度,是海商法赋予责任人的一种法定权利,区别于民法的以全面赔偿为核心的一般损害赔偿原则。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通过限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达到保护商船队、鼓励海上救助、促进海上保险业务的发展。目前,主要由1957年《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公约》、1976年《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公约》和《1996年议定书》共同构建了国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体系。虽然我国有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立法在不断改进,但仍存在不足之处。我国应当尽快加入《1976年公约》,并相应地修改国内相关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5.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一项历史悠久的特殊海事法律制度,是海商法赋予责任人的一种法定权利,区别于民法的以全面赔偿为核心的一般损害赔偿原则。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通过限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达到保护商船队、鼓励海上救助、促进海上保险业务的发展。目前,主要由1957年《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公约》、1976年《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公约》和《1996年议定书》共同构建了国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体系。虽然我国有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立法在不断改进,但仍存在不足之处。我国应当尽快加入《1976年公约》,并相应地修改国内相关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6.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负有多项法定义务,其中之一便是不得进行不合理绕航。当承运人发生不合理绕航时,承运人应就其所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享受海商法有关承运人免责和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在全球商业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下,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在国际货物贸易申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由于没有一部统一的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规则,且我国关于国际多式联运的法律规范十分不完善,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确定、责任追偿以及责任举证和抗辩没有规范统一,这种现象制约了我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以及国际贸易的发展。从法理学角度分析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责任追偿与抗辩等相关问题,以期能对我国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法律制度的研究和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8.
在全球商业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下,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在国际货物贸易申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由于没有一部统一的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规则,且我国关于国际多式联运的法律规范十分不完善,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确定、责任追偿以及责任举证和抗辩没有规范统一,这种现象制约了我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以及国际贸易的发展。从法理学角度分析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责任追偿与抗辩等相关问题,以期能对我国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法律制度的研究和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9.
港口经营人能否限制赔偿责任取决于其法律地位的正确界定。文章从承运人责任限制的立法依据入手,比较分析中、韩法下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以及法院对提单背面的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条款的效力的态度,认为港口经营人应为独立合同人,其不能直接根据《海商法》享有责任限制的权利,但司法实践中应认定提单背面的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条款有效。  相似文献   

10.
沿海运输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针对当前我国沿海运输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无专门立法的情况下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 ,分析了《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民法通则》、《海环法》、《海商法》对沿海运输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况 ,得出的结论是 :油污损害赔偿的责任基础适用《海环法》 ,而责任限制适用《海商法》。本文还比较了适用《海商法》和适用 1969CLC、1992CLC的区别  相似文献   

11.
集装箱国际多式联运由于涉及多方式的运输过程和节点上的方式转换,相较于一般运输网络具有更高的复杂性。针对多式联运的特殊网络结构进行模型设计,并通过动态蚁群算法的设计提高模型的寻优能力,以天津港到墨西哥城的实际数据为算例进行实证分析,从而为多式联运网络问题提供可操作的优化方法。  相似文献   

12.
飞机租赁合同的准据法,通常由当事方在缔结合同时明示选择,英国和美国纽约州法律是最普遍的选择对象。飞机租赁合同准据法的选择方式与选择对象,是由租赁交易市场的特点、长期的交易实践、英美国家法律与法律服务特点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参与飞机租赁交易的中国企业面临着准据法选择的两难境地。从实践需要和中国航空产业的长远发展来看,逐渐摆脱租赁合同对于英美法律的依赖是必然选择。当前,中国飞机租赁企业正处于准据法选择的过渡阶段。一方面,对继受成为合同主体的租赁合同,不宜贸然改变其准据法选择;另一方面,对新订立的合同应坚持选择中国法。除了中国租赁企业的努力外,租赁合同准据法选择的改变,也需要国内立法与司法环节的共同配合。  相似文献   

13.
由于各国在提单的交付是否导致货物所有权转移方面的规定不一致,因此,在涉外提单法律关系中,就需要进行法律选择,以确定提单的交付是否能导致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国际社会对于提单的交付与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适用主要有7种立法模式.中国国际私法对于提单的性质可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在当事人没有选择时,适用当事人的营业所所在国法.提单的转让应适用提单转让时的所在地法.  相似文献   

14.
浅谈航空承运人航运延误之法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航空延误现象日渐增多 ,而中国现行的《民用航空法》有关航空承运人航运延误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明显滞后。为此 ,本文在解剖国际公约有关承运人航运延误造成旅客损失的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的基础上 ,对我国法律有关承运人航空延误的法律责任归责原则进行了对比分析 ,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5.
中国管理学界的困境和出路:本土化领导研究思考的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基于中国管理学界的“尴尬”处境,以个人视角建立了一个认识中国管理学术进程的轮廓。进而,通过引入中国本土化领导理论研究的整体视角,初步讨论了其对研究方法论的挑战,进一步揭示了中国管理学界发动并推进一场深刻变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相似文献   

16.
文章论述了我国现行的自然人属人法制度的三个特点,即一是在自然人属人法的标准问题上采用了住所地法、定居国法、经常居住地法、本国法、行为地法等多元结构模式;二是在将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于属人法领域过程中既遵循传统又有所创新;三是在属人法的适用范围问题上不仅考虑到了冲突法上的公平,也顾及了实体法上的公平。然后,进一步分析了我国现行的自然人属人法制度存在的八个方面的缺陷,并就我国在自然人的能力、结婚与离婚、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收养、扶养、继承等属人法事项之法律适用的完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实践中开发商通常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在确定的日期内将“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使用。那么何谓“经验收合格”,其法定标准是什么?对此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这样就使得开发商、买受人,甚至法院在适用有关法律时具有随意性。文章通过对现行法律规定的分析,认为合同当中的“经验收合格”应为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通过规划部门、环保部门的验收,房屋交付法定条件为“准竣工验收备案表”标准,并建议对延期办理房产证实行按日累积违约金来促使开发商积极办证,倡导“低法定、严约定”的交房思想。  相似文献   

18.
本文对最密切联系原则和特征履行方法的优缺点进行了分析,指出两者在确定准据法方面的结合使用是必然的,这种结合创造了确定准据法的合理构架,为国际经济合同法律适用法的统一提供了重要条件。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嫌疑人申诉权只是宣言式的,尚未制度化,表现为既缺失明确适用条件的实体性规则,又缺失明确申诉的裁决主体及其行为的实施性规则。申诉的适用条件应是侦查机关和审查起诉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所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诸多决定;申诉的裁决机关应是人民法院;应由决定的作出机关对所作决定的事实根据与法律根据负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20.
中国法律的现代化进程已有百年历史,法学翻译对于中国法律的现代化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首先,法学翻译对于中国现代法学具有建构与生成的意义,从法言法语到制度理念,均建立在法学翻译的基础之上;其次,法学翻译的发展轨迹,直接影响着中国现代法学的演进过程,从取法西洋、学习日本,转至模仿苏俄,进而重新面向世界,法学翻译的曲折变迁也印证着现代法学的艰难命运;第三,法学翻译对于现代法治国家的建构亦有重大影响,作为后发赶超型国家,译介移植是不可避免的过程,但也应有反思的态度和超越的决心.对近代以来中国法学翻译史的梳理和总结,一方面旨在较为全面概括地展示百年法学翻译的成果和历程,另一方面也可以借此观察到法学翻译与现代法学之间的深层次的内在关联和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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