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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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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竞业禁止是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使用人为防止在人才流动的过程中泄露商业秘密而采取的一种积极防护措施。但它在有效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与社会公共利益存在着相对的冲突。如何克服雇主与雇员利益之间的矛盾,使此二者与公共利益趋于平衡,则要构建附条件的合理竞业禁止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2.
竞业禁止是现代社会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的重要法律手段,但其中内含雇员的自由择业权、雇主的商业秘密权以及社会的自由竞争需求之间的激烈冲突,为有效实现其法律功能,需要从法理上分析评判,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规制,使竞业禁止中各方权益达到最佳平衡状态.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法律对人才流动过程中商业秘密的保护存在诸多弊端,有必要尽快制订《商业秘密法》。为了平衡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商业秘密法》应对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商业秘密与职工的一般知识、经验与技能的区别,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在商业秘密保护中的地位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4.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商业秘密的重要性,与此同时,商业秘密的流失也变得越来越严重,其中人才流动引起的商业秘密流失是商业秘密流失的主要渠道。所以,应签订合理的竞业禁止协议,完善规章制度,建立行业间的联合和企业内部的约束激励机制,以使人才合理流动,使商业秘密得到保护。  相似文献   

5.
竞业禁止作为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措施,早已被各国以立法形式普遍采用。我国《公司法》亦有竞业禁止规定,用以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但是,随着高科技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商业秘密随着掌握其的技术员工或职工离职、兼职而泄露流失,使公司、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为此,我国劳动法应设立竞业禁止条款,以弥补《劳动法》第22条的立法缺失。  相似文献   

6.
关于我国竞业禁止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竞业禁止是对雇员择业权加以限制的一种措施 ,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不因雇员离去而外流 ,防止雇员利用其在工作期间掌握的商业秘密从事不正当竞争。然而竞业禁止所限制的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离职后的竞业禁止涉及到雇主的经济利益与雇员生存上和工作上利益的冲突 ,如何解决好此冲突是非常关键的。一些发达国家对竞业禁止有相关规定 ,我国应借鉴其先进的经验 ,完善我国的竞业禁止立法。  相似文献   

7.
竞业禁止是保护公司企业商业秘密的有效方式。从各国立法来看,可以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应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并且应给予义务人以合理的补偿。  相似文献   

8.
一、竞业禁止合同的利与弊“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 ,目前商业秘密纠纷都主要表现为雇员带走雇主 (单位 )的商业秘密 ,然后与后者开展不正当竞争”。① 针对这种情况 ,用人单位一般都会通过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合同来保护自身利益。竞业禁止合同要求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虽然可以起到保护用人单位利益的作用 ,但客观上竞业禁止合同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劳动者择业自主权 ,不利于人尽其才 ,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同时自主择业权是我国宪法、劳动法等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 ,《劳动法》第 3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  相似文献   

9.
岑峨 《河北学刊》2013,33(1):215-219
竞业禁止已成为一种流行的商业秘密保护方式并为许多国家的法律所确认。然而,竞业禁止的普遍使用甚至滥用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特别是由于中国相关立法的不完善,竞业禁止并未真正发挥保护商业秘密的作用。全球化环境下,在重视商业秘密保护的同时,绝不能简单地把竞业禁止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主要方式,而应从其他途径出发,思考更能兼顾商业秘密权利人与有关利益关系人利益平衡的保护方式。  相似文献   

10.
商业秘密的流失不仅使其拥有者因此遭受巨额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为此,我国应建立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如制定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在民法规范中增加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在《刑法》中进一步完善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范;参照国外《雇员法》制定适合我国特点的《职工保守商业秘密法》;在有关法律中增加竞业禁止和财务状况的保密条款等。  相似文献   

11.
竞业禁止协议法律规制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竞业禁止协议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有效途径.各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竞业禁止协议的法律规制各不相同,尤其是美国,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在各州之间处于不确定状态,但大多数州的法院均在合理性原则的标准下判定其效力.  相似文献   

12.
明月 《理论界》2005,(3):106-106
竞业禁止起源于民事代理法律制度,旨在防止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利益的侵害。我国《公司法》第61条对竞业禁止义务采取了绝对禁止的态度,但对具体的处理却规定得过于原则,不适应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的要求。本文主要从法定竞业禁止的角度,通过与《德国商法典》和《德国股份公司法》比较分析我国《公司法》第61条的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相似文献   

13.
商业秘密权是设拟的对世权,是占有的事实为基础的权利,是法律创设的权利,而非合同创设的权利.商业秘密权利和义务具有连续性、完整性和法定性.商业秘密保护的直接的、最终的救济制度是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缔约责任是商业秘密保护的辅助的、补充的,也是最优的救济形式.我国<合同法>第43条规定的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理论上是财产说和关系契约说的机械组合.  相似文献   

14.
竞业禁止可为商业秘密提供有效的保护,但也会导致多方面的利益冲突,因此,在利用竞业禁止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时,应附加必要的权利限制.而竞业禁止制度的完善,可从立法和司法两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存在漏洞,企业通过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方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可起到预防性作用,本文主要探讨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对商业秘密的约定和保护问题,并对我国当前劳动合同立法的完善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6.
论竞业禁止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竞业禁止作为保护商业秘密和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其自身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以及限制性等特点。我国的竞业禁止立法应借鉴国外经验,引进补偿给付制度,以求得对商业秘密权和择业自由权保护的平衡。  相似文献   

17.
在现代企业中,商业秘密日益成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为了能更好地处理好职工与企业之间因商业秘密保护而产生的纠纷,应贯彻利益衡量的原则,对商业秘密拥有者与职工之间的利益进行整体衡量,并从在职职工、离职职工、竞业禁止合同三方面就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利益问题进行了具体衡量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上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和具体的司法措施.  相似文献   

18.
商业秘密 ,不同国家的法律有不同的表述。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属于商业秘密范畴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必须具有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保密性 ,这是界定商业秘密的标准和条件。对商业秘密的正确界定 ,有利于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法律保护适度 ,正确划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界限 ,更好的发挥法律的保护作用。  相似文献   

19.
竞业禁止制度作为市场经济中保护商业秘密和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通常被用人单位用于保护自己的利益,但这种措施同时也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对于这样的利益冲突,在我国竞业禁止制度完善过程中,应着力解决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权与劳动者择业自由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平衡二者的利益,以实现竞业禁止制度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20.
人才流动与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邵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今天,商业秘密对现代经济生活的影响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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