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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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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四川省美容业价格(收费)监审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九日)根据《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我们拟定了《实施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与《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一并执行。附:《实施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  相似文献   

3.
为了进一步规范为劳动力供求双方实现相互选择的职业介绍中介行为,促进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健康发展,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我们制定了《四川省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径直告诉我们。  相似文献   

4.
现将劳动部劳部发〔1994〕490号《关于印发〈就业训练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即时向我厅反映。我厅将尽快组织制定我省就业训练规定的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5.
现将省劳动厅《一九九五年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各地研究部署今年工作时参考。一九九五年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1995年是全面实施《劳动法》的第1年,根据全省劳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今年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以打好基础加强协调、指导、管  相似文献   

6.
现将《四川省劳动厅关于实施〈四川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地在贯彻执行中的重要情况,请及时向省厅报告。  相似文献   

7.
现将劳动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劳部发〔1997〕181号,简称"规定")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在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省里将结合我省实际联合制定本规定的实施细则。凡"规定"中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的工作,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由各级就业服务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8.
为促进我省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我省的职业介绍工作,维护劳动力供求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劳动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职业介绍工作实际,特制定《四川省职业介绍工作规则》,现予以颁发。请各地接此通知后,组织力量,按照《规则》要求的内容,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整顿,并将此《规则》在所有职业介绍机构进行张贴,在非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公布当地劳动部门的监督电话。附:《四川省职业介绍工作规则》四川省职业介绍工作规则一、职业介绍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的规定,充分尊重用人单位(个人)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维护劳动力供求双方的合法权益。二、开展职业介绍工作必须取得四川省劳动厅颁发的《四川省职业介绍许可证》;从事职业介绍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四川省职业介绍工作人员资格证书》并佩带《职业介绍服务证》上岗服务。三、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地点、印鉴、牌名及工作人员的证件,必须与《四川省职业介绍许可证》核定的  相似文献   

9.
四川省劳动厅:你厅"关于请审批职业介绍收费项目的函"收悉。为了规范我省职业介绍机构的收费行为,维护职业介绍机构和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四川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将全省职业介绍机构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相似文献   

10.
为贯彻《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调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其职业技能和服务质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5]459号),四川省劳动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四川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贯彻执行。附:《四川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11.
为配合《劳动法》的实施,现将《集体合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情况及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集体合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集体协商及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集体合同争议,加强集休合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第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第四条集体合同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相似文献   

12.
法发[2008]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已于2007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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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人社部发〔2014〕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研究制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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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本厅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执法程序规定(试行)》。现一并印发给你们,供在监察执法工作中参考、借鉴。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厅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保证厅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理等行政决定合法、公正、公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厅对在成都市武侯、成华、锦江、金牛、青羊和高新区的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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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劳社办〔2009〕51号现将《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抓紧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落实就业援助各项政策,积极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施中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厅反映。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二○○九年七月六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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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及离退休职工"两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委发[1998]19号),我们制定了《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代征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由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和税务部门在交接工作中有一定的过程。因此,1998年6月30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征收,1998年7月1日以后交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征收。各级劳动、财政、国税、地税、银行应通力配合,作好"两金"征缴工作。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劳动厅及相关部门报告。  相似文献   

17.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劳社发明电[1998]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严格贯彻执行。一、各市、地、州劳动部门、各部门(行业)要迅速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精神和规定转发通知到各县(市)、区以及各企业,严格执行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规定,严格执行从6月25日起至今年年底暂停办理病退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批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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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审批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2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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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杜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  相似文献   

20.
《四川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人身死亡补偿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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