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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荫山房,又名余荫园,位于广东番禺南村镇,是清道光年间举人邬燕天为纪念其祖父邬余荫而建的私家花园,始建于清同治六年(1867年),同治十年(1871年)建成。该园以小巧玲珑的独特风格著称于世,是清代广东四大名园(另三园为:东莞的可园、顺德的清晖园、佛山的梁园)之一。其中“深柳堂”是该园木刻工艺和书法绘画集中之地。余荫山房在四大名园中保存最完好,也最为精致,它占地仅1598平方米,犹如一颗分量不重手工却精美的钻石。它坐北朝南,布局精巧,以石拱风雨廊桥为界,将园林分为东、西两个部分,整座园林布局灵巧精致,以“藏而不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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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祸连年1931年冬,陕军孙蔚如部奉扬虎城之命,率军人甘,击走西北军残余雷中田,进入兰州,结束了国民军在兰州的统治。1932年夏、南京中央政府为遏制陕军的发展,以“军民分治”为借口,任邵力子为甘肃省政府主席。邵主席暨省政府委员贺耀祖、孙蔚如、邓宝珊、谭克敏等及秘书长杜斌丞在兰州宣誓就职,国民党对兰州的统治从此开始。次年初,邵因地方割据,财政困难无法克服,派系斗争复杂,托故离兰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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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1037~1101年),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绍圣元年(1094年)被章敦、蔡京等以"讥讪先朝"威名的罪名贬为英州(今广东英德)知事,于赴英途中又贬为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至绍圣四年(1097年)再贬赴海南儋耳,寓惠前后四个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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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嘉道年间,拟古之风弥漫中国诗坛.“客人三先生”中的李黼平,继承岭南诗歌的优秀传统,关注现实,诗风雄直,“翘然特出,不为风气所局”.李黼平不仅是“粤诗冠冕”,“直有清二百年风雅宗主也”.他的诗歌创作,是岭南诗歌继张九龄之后的又一高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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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子部1 儒家类附 :儒家类存目《孔子家语注》八卷明何孟春撰。孟春有《何文简疏议》 ,已著录。《正蒙集解》九卷清李文火召撰。文火召有《周易本义拾遗》等 ,已著录。《近思录集解》十四卷清李文火召撰。文火召有《周易本义拾遗》等 ,已著录。《道林诸集》明蒋信撰。信字卿实 ,武陵 (今常德市 )人。王守仁谪龙场过其地 ,往师事之。嘉靖初 ,贡入京师 ,复师事湛若水。嘉靖十一年(1 532 )登进士。累官四川水利佥事 ,迁贵州提学副使。后以擅离职守被除名。其学注重实践 ,湖南学者宗其教 ,称之为“正学先生”。《此庵语录》十卷清胡统虞 (1 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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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王充(27—约97年),字仲任,东汉会稽上虞(今浙江省上虞县)人。青年时期曾到京师洛阳的太学读书,师事当时的儒家大师班彪。求学时“好博览而不守章句,”于众流百家无所不通。学成回家后,主要从事于教学和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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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培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63,(1)
1962年10月初至11月中旬,由我校历史系張忠培、王可宾和北京大学历史系实习学生高美(王旋)等三人,組成的考古調查組,在吉林省白城地区的扶余、大賫、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和鎮賫等四县,进行了考古調查工作。經过一个半月的时間,除在扶余县的長崗子、楊家溝及五家站、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旗的塔虎坡、大賫县的东山头、傲包山及鄒德仁屯和鎮賫县坦途的北崗子及西崗子等十处遺址,进行了地面調查外,还在东山头及傲包山两处进行了清理試掘。清理試掘的收获,颇为重要,玆簡述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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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堂系晚清官吏,曾被捻子掳去,与捻子共同生活八十余天,留下五千余言的《蒙难追笔》。从《蒙难追笔》中可以窥视捻子的生存环境、生存方式、婚姻状况,以及如何对待被掳者,揭示捻子不同于一般农民起事的另一幅面目。该书对相关史实有补充不足、订正谬误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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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颖达世系及入唐前行实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孔颖达为孔子第32世孙。下博孔氏出自关内侯福七世孙郁,后汉冀州刺史。汉下博南部,隋、唐分属冀州衡水,故为冀州衡水人。孔颖达有子三人,孙二人。孔颖达生于北齐后主武平五年。隋文帝开皇二十年起,教授乡里。炀帝大业元年,32岁时举明经高第,授河内郡博士。九年,以杨玄感之祸,避地虎牢。十五年正月,太尉王世充开府,悉取隋朝显官、名士为太尉府官属,孔颖达以太常博士造禅代仪。郑开明二年(唐武德三年),为郑太常博士。次年,孔颖达入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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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66-73
清代小说屡述小兽驱虎、杀虎的故事。唐宋元明人笔下已写到小兽食虎,以假虎烘衬真虎之威,往往以“大兽”(虎豹熊象)为参照,突出小兽(狮子)的某种独特之处。值得关注的不是古已有之,而是母题所昭示的那缕缕引人入胜的“异国风光”。远国贡兽,被认为是外夷借此向中原示威挑战,明代则被表现为向中原王朝称服。《聊斋志异》以此突出“虎”在“小兽”面前的懦弱,是蒲松龄民族意识的曲折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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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文学界普遍认为,秦代以行为人的身高作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衡量标准, 其主要依据是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若干律文。但是,如果对这些律文仔细加以研究,则无论如何都 得不出秦代人的身高与刑事责任的有无存在必然关联的结论。秦律中有关身高规定的法律意义在 子:行为人如果触犯了刑律,其身高与刑事责任的大小有一定联系;在一定条件下,身高可以作为 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衡量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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