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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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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冯燕 《浙江学刊》2007,(5):162-164
公正、有序、高效的破产程序是债权人、债务人利益得以实现的保证,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条件。文章在对怎样的破产程序才是合意的破产程序进行深入探讨的基础上,从新破产法施行将如何影响我国市场发育角度,对新破产法的破产程序提出若干理性思考。  相似文献   

2.
新<企业破产法>充分考虑到了立法的经济性原则和企业破产法的适用性,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加速了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它的通过在立法目的、破产申请、受理程序、金融机构破产、管理人制度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改善与突破,如在法律适用上扩大了主体范围、强化了企业高管的责任、赋予了当事人较大的自治权、首次引入跨境破产制度、对破产清偿程序作出了更符合我国国情、更有利于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规定.但是,也在破产案件的审理中留下了很多新挑战,如破产清算中清算报告是否要经过审计、破产案件审理中证据失权的适用限度、保证金问题在破产案件审理中的认定、涉外破产案件中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企业政策性破产中的职工权益保护以及金融机构破产时的担保权益保护等方面仍缺少具体、明确的规定,还需要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以增强破产案件审理实践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3.
破产重整成功的关键取决于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协商结果。我国企业破产法建立了债权调查、重整计划、强制批准等债权协商制度,但在实践中出现了操纵危机、债权人利益保护失灵等问题。我国应设置预重整制度,即在重整程序开始前已经接受或反对重整计划将被视为已经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接受或反对该重整计划,该表决结果拘束全体利害关系人,以利于财务危机企业迅速进行重整。明确破产管理人的信息披露义务,破产管理人应在关系人会议召开之前提交重整说明书。完善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应包括债务人经营方案,以及债权人会议与债权人委员会之间有关批准重整人交易的职权划分。  相似文献   

4.
董红  王有强 《社科纵横》2005,20(5):113-114
破产监督人是破产程序中一个不可缺少的机构,它对于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公正价值目标的实现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中却没有设立破产监督人的规定,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建议中国在新《破产法》中确立破产监督人制度,并对其称谓、设置、选任、职权职责和报酬等有关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5.
破产是一种古老的解决债务危机的法律制度。我国新破产法借鉴国外经验,确立了破产管理人制度。本文首先概要地介绍了破产管理人制度,在此基础上简要论述了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制度,进而论及我国现行选任制度,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6.
袁孙荣 《江右论坛》2007,8(7):44-45
我国颁布的新破产法中,首次提出了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人制度,取代了旧破产法中的清算组制度,这一新制度对我国企业破产后有序进行、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和市场经济的全面构建有极大的作用.本文特从管理人的概念、地位、选任以及对管理人的监督和管理人的义务及责任承担等几个方面对一这新制度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7.
破产法的实施不仅需要经济、法制这些可视的环境因素,也需要文化-心理这一非可视的环境条件。研究破产法实施的文化-心理环境共有两个特定的根据:其一,破产是人类社会中一种非连续的突变现象,同时,它以特有的方式无情地展示着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竞争规律。因此,破产法的实施要求全社会具备确定的意识条件,特别是具备承受突变现象,并接受竞争挑战的心理定势。其二,破产本身是一种刺激机制,这种刺激机制的实际形成必须借助于一定的文化-心理基础,依赖于人们对破产行为的敏感反应。总之,一定的文化-心理环境不仅是破产现象获得社会接受的基础,而且也是破产机制得以形成的凭借。从一般意义上说,破产法的实施需要由权利、利益、竞争、效率这四种意识内容所构成的文化-心理基础。  相似文献   

8.
中国《破产法》规定法院受理企业重整必须指定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分管理模式和监督模式两种类型.论文通过对2007年以来沪深两地上市公司重整案件破产管理人指定方式及管理模式市场反应的实证分析,结果发现,中国股票市场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中指定管理人事件存在较为强烈的提前反应,而且在事件公告日之后还存在着明显过度反应特征.在两类不同的破产管理人中,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清算组对股票价格的影响较为明显,其累计超额收益率水平最高,因为市场对清算组担任管理人时的上市公司重整业绩显著提升的预期;但在管理人类型中管理模式的CAR正收益比监督模式更大一些.  相似文献   

9.
黄锡生 《浙江学刊》2004,(5):149-152
我国目前正酝酿出台新的<破产法>,有关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备受关注.本文以破产法律制度所要实现的目标价值为研究出发点,系统分析了破产管理人应有的法律地位:中立性,专业化,长期独立性.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破产管理人职业化的观点,并就破产管理人职业化的制度构建进行了探讨,包括市场准入法律制度、资格管理法律制度、工资报酬法律制度、权利责任法律制度等.  相似文献   

10.
对已陷入经济困境的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或者清算,其目的在于对损失进行分配并且以提升公司价值和减少利害关系人损失的方式运营公司资产。随着破产重整在现代破产法中的作用越来越被重视,重整期间公司经营控制权及其主体间的问题也由此突现。我国现行破产法所建立的破产管理人模式和美国破产法中确立的DIP模式是两种不同的公司控制模式,它们既来源于不同理念又将产生不同的司法实践结果。我国现行的控制权制度应当借鉴美国经验进行完善。
Abstract:
The aim of integrating and clearing accounts of the companies in economic difficulty is to distribute its loss and manage its capital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value of the company and reduce the loss of people beneficially concerned.Along with the attention paid to the function of bankruptcy integration in relevant law,right of control and issues among subjects during the integration period are highlighted.The bankruptcy manager pattern in our present law is different from the DIP pattern established in American bankruptcy law due to different origins of ideas and legal practical results.We should learn from American experience concerning the system of right of control.  相似文献   

11.
对于承租人破产时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适用破产管理人解除权规则的标准,“合同实质性目的”说无法为担保性质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有力解释,故应当结合具体案件合同当事人的不同交易情况,考量适用解除权规则是否损害出租人于对待给付的期待利益。出租人享有基于承租人根本违约产生的法定或约定解除权,是承租人破产时破产管理人解除权规则中的应有内容,有利于避免破产管理人单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对出租人合法权益的损害。对出租人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排除应当仅限于涉及企业存续、保证破产程序正常进行的融资租赁合同。  相似文献   

12.
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问题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本文主张我国新《破产法》中应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并对个人破产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认为个人破产中的“个人”仅指自然人 ,与法人破产相比 ,个人破产具有主体的特殊性、破产能力的无差异性、破产原因的复杂性及人道主义精神等特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既有法理基础 ,又有事实依据。将来的个人破产制度应对破产申请的条件、破产财产的界限、破产和解及破产的解除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3.
一、基本情况伴随着企业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承德市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特别是在解决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上进行了大量探索工作。2001年1月前,承德市尚未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部分企业已经完成以国有资产和职工身份双退出为标志的国企改革,职工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并按当时规定领取了医疗补助;2001年1月至2004年2月,全市正式启动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得以解决,但由于对解决企业破产改制职工  相似文献   

14.
公正与效率作为行政立法价值目标最为重要的两个方面,对二者关系的不同理解决定着行政立法的发展方向.传统观念往往将二者绝对对立,其实质是将权力与权利相对立.实现行政立法的价值取向的核心应当是更有效率地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对行政立法进行科学引导:既对其进行严格的限制以保持其公正性,又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提高其在处理公共事务方面的效率.我国当前的行政立法仍呈现出"重权力、轻权利、低效率"的特征.应当在并重公正与效率的基础上,形成一套完备的制度规范体系,创制旨在提高行政立法公开度以及透明度的程序法,同时对其内容展开严格的合法性审查,提高其在调整社会公共事务方面应有的效率,切实有效地实现与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卢明威 《社科纵横》2008,23(12):107-110
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对保护职工利益、缓解劳资关系有重要意义,这一制度是民主思想在经济领域的表现,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的思想根源是社会民主主义.不同国家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差别来源于工人在国家政治力量对比中的不同.我国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中有很大差别,这一差别是由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不同步而产生,要提高职工在公司中的管理参与地位,需要得到我国民主政治领域改革的支持.  相似文献   

16.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指出:“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工会作为职工群众自己的组织和重要代表者,在企业的民主管理中,担负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重任。所以,搞好企业的民主管理是各级工会责无旁贷的权利和义务。本文就这一问题作以探讨。  相似文献   

17.
国企公司制改革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桂元 《学术交流》2004,(11):38-41
国有企业在组织形式方面改革的重要一环是公司制改造,依照公司法建立完整有效的现代企业经营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营运的效率。目前,在一些国企改制后的公司中,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完善。如政企不分,有相当一部分国有控股有限公司对行政依赖等。因此,在国企改革中不但要解决以上问题,还应该妥善处理好"老三会"与"新三会"的关系,落实股东大会的法律地位,完善公司内部的制衡机制和监事会机制,严格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自然人破产制度、个人信用体系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信用,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市场主体地位平等的体现,是建立个人信用的要求;自然人破产制度能够平衡和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的利益,维护个人信用体系,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发展个人信用的需要,是个人信用体系运行的保障,是国际规则接轨的必然要求;设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完善个人信用体系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19.
本文试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我国破产原因的立法模式和具体内容作一比较研究,指出我国破产法在破产原因规定上的不足,并提出加以完善的建议。一、大陆法系概括主义立法模式和破产原因的内容大陆法系国家对破产原因的规定采取概括主义的立法模式,将构成破产原因的各种行为作概括规定,并不列举具体行为。概括的方式虽不易把握,但揭示了破产原因的实质,因而更准确、合理。在破产原因的具体表述上,大陆法系各国又有所区别。1.法国立法模式。法国、比利时等法国法系国家,把停止支付作为惟一破产原因。2.德国立法模式。德国、日本等德国法系国家…  相似文献   

20.
姜胜洪 《社科纵横》2011,26(4):59-61
2010年,中国围绕劳动关系冲突的罢工、停工等群体性事件频发,并显露出与以往劳资矛盾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不同的特点:一是新生代农民工成为罢工主体;二是有了"主动"抗争的色彩;三是组织化程度较高;四是集体行动有了更多的理性成分;五是事态容易扩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没得到劳动关系平衡机制的有效保障、制度化利益表达渠道不通畅、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意识增长是引发劳资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要预防和化解劳资群体性事件:一是要建立劳资双方集体谈判制度;二是要增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三是要建立合理的职工利益表达诉求机制;四是要建立运转高效的工会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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