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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因工作失误面临被辞退。我的劳动合同截止日期是2009年12月31日.但直到2010年2月底公司仍未与我续签合同。如果公司要与我先补签合同再辞退我,我能否拒绝补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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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瞭望》2005,(7):102-102
请问:我于2001年12月进入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即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2002年10月26日担任公司工会委员,任期一年,即2002年10月26日至2003年10月26日。2003年1月17日公司通知我没有适合我的工作岗位了,所以不能再和我续签合同。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23日正式离职期间我按常规照常工作,和公司存在着劳动事实关系。但是我的工会委员任职期未满,按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非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工会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职期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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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瞭望》2005,(6):103-104
请问:我于2003年8月大学毕业后到一家公司工作,和总公司签订了一个用工协议,协议规定我必须在公司工作5年方能离开,否则必须每年支付1000元的培养费(共5000元),其实我在公司没有接受专门的培训。2003年底,公司调我到下属公司工作,我又和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有限期一年,劳动合同中没有提到原协议的问题,但也有一条规定我仍然要在分公司工作5年(这一条超出了合同的期限)。2004年12月31日,我的合同到期。现在分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关闭,总公司要求我到其他部门工作,我认为该公司不适合我的发展,就不准备继续签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我需要支付培养费吗?公司可以此扣留我的档案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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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1年1月7日起,甘肃省为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办理退职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受益人数有7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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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合资公司成立于1994年,由北京某化妆品厂与一家美国公司合资。当时,中方公司有100多名员工在成立之初就被派到合资公司工作。1997年1月,某合资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包括姜女士在内的8名中方派出人员与合资公司签订了为期6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1997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2002年11月30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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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人才瞭望》2010,(6):39-39
案情简介王某原在某市邮电局下属公司工作,由于邮电分家,所属公司业务归并到该市某通信公司,王某继续在原岗位工作。2007年1月,该通信公司两次与王某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未加盖用人单位印章,也未给王某保存。2007年12月31日,该通信公司通知王某合同已到期,不再续签。王某多次要求该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该公司以王某于2007年是与该市人才开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且该通信公司与该市人才开发公司签订有劳务派遣协议为由,拒绝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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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是生产医疗用品的企业,全国有1000多人,上海设有工厂,工人有250名左右。对于这部分工人,百特提供的薪酬比较固定,根据岗位来划分,甚至包括季度奖、年终奖。公司不会因为销售情况、经营业绩的好坏增加或者减少工人的季度奖、年终奖。这是为了保证一线员工队伍的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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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发放模式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年终奖究其本质,是种劳动报酬。但是,在不同的企业里,虽然所有的企业都认可年终奖是薪酬的一部分,但年终奖按照其发放的方式,具体属于薪酬的哪一部分,争议很大。具体争议在下图中可以清楚地反映出来:第一,如图中标志1所示,把年终奖完全按照岗位的重要性来发放。按此发放方式,可以把年终奖界定为岗位工资的部分。此发放方式的前提要求是企业必须有岗位说明书,同时,企业还必须对岗位进行评价,只有在评价后才可能科学分析其岗位的重要性及权重。其优点是在绩效考核不完善的情况下,可以有效地利用年终奖激励员工,同时按此发放模式,还可以凸显关键岗位,可以更好地保留住关键员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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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人才瞭望》2010,(7):45-45
案情简介
2005年10月6日,申请人某汽车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某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至2010年10月5日。2005年11月、2007年5月公司先后两次派李某到上海某汽车有限公司进行培训,其间共支付李某培训费、差旅费2万元。2009年10月李某擅自离岗,在多次通知不到的情况下,公司于2009年12月向漯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李某赔偿培训费及差旅费4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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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1,(10):46-46
张某于2006年9月18日到某服务公司工作。2010年5月12日,双方签订了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及过渡期合同,载明双方同意于2010年6月11日解除劳动关系,工资结算至2010年6月11日,公司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等离职结算款10余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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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4日,潍坊市隆重举行第三届外国专家“鸢都友谊奖”颁奖仪式,为8名在潍工作的外国专家颁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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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我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这家公司的总部所在地——南方某城市,我也确实是一直在公司总部上班。不久前,公司忽然通知我变更工作地点,从下月开始到位于北方某市的公司分部上班。通知中还说如果我拒绝调动,就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员工拒绝调动,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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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人才瞭望》2010,(7):46-46
案情简介
申请人甲某于2007年10月到被申请人乙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甲某2007年的月工资为1200元,2008年的月工资为1400元。但2007年10月至2007年12月,乙公司以甲某处于试用期为由,按月工资1000元的标准为甲某发放了工资,2008年1月,甲某的工资调整为每月1400元。2008年9月,甲某因该公司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辞职,并要求乙公司补齐拖欠其2007年3个月的工资差额600元,并支付其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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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日,天涯网上出现一个标题为“腾讯大幅降薪裁员”的帖子,该帖子“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腾讯公司内部激起了强烈的反响,迅速被腾讯公司员工私下广为转发。事实上,此前一天(3月31日),腾讯公司员工已经从公司的一份全体邮件中获悉了相关内容.但这个帖子显然点燃了公司内部对薪酬改革方案的不解和怨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