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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教部云:敎,上所施下所效也。从攴、孝。”又云:“攴,小击也。”攴,经典隶变后通作“扑”。由于《尚书·尧典》有“鞭作官刑,扑作教刑”一类话,因此,有的人便以为教之所施的对象是被统治者,甚至在研究《论语》一书时还进一步加以引申,认为教与诲有别:诲的意义是“教育”,其对象为“贵族”;教的意义是“军事教练”,其对象为“奴隶”。这种解释既不符合文字训诂和历史事实,且于《论语》本文亦扞格难通。为此,我拟在这篇文章里专就教字古义及《论语》书中出现的七个教字,提出一些初步考释意见,供关心这一问题的学者们讨论、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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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中的“喬”族字试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斋"族字的分析,探讨"喬"作为声符在"喬"族字中的音义作用,并在证实"母文表义"的同时,揭示出其与同源字、同源词、形声字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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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族字的语义演变看中国父权文化的确立过程──[心]字原义是阳具证李骊明西安市社会科学院一、从“心”字三误解说起我所说的心族字,系指以“心”和“”为偏旁的汉字。在金文和小篆字里“”作“”“”,是“心”字“”或“”的拉长竖写。在汉字中,心族字是一大家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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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人家儿童五六岁未入塾必先识字。字者,“方块字”也,吾国文字之繁,甲于世界,故治学必先从识字开始,最少亦需三四千字才够用,不然古书无从读也。自学校之制行,此事几废,入学读课本,识字遂有限。如儿童曾入幼儿园者先有所谓“幼师”者教之尚好,现闻全国幼儿园办得不景气,效果也就很难说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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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殿典 《辽宁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4):88-91
从汉字尚形表意的特点出发,通过“旗、族”等字的形义分析及其同源词的系联,可以疏理出“族”字本义的由来及意义流变;通过对远古时代礼俗特点的考察,运用文化人类学等方法,指出“族”字意义的产生与先民的箭矢崇拜有关;进行人类文化学、民俗学、礼学等多种学科的综合研究,可以使汉字研究呈现一种新的局面,并促进汉文化史等相关学科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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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是纳西族的创世史诗,它是早期经典的代表,对于研究纳西族的历史、语言、文字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文章对该经典中假借字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研究。经典中假借字数量占总字数的50%左右,不少假借字已趋于统一和固定,成为一种造字法;被借字多为单音节字,也可以借双音节字的一个音节,还有借双音节字来表示双音节词的;被借字表示的多为具体实在的意义,而假借字意义则主要表示抽象的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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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杂志》1996年第5期刊载李骗明先生《从心族字的语义演变看中国父权文化的确立过程──“心”字原义是阳具》(以下称李文),因其所论和笔者兴趣相投,我怀着极浓烈的兴趣仔细拜读。但读完以后,发现李文的论证方法、依据有明显的失误,所得结论──其实是假设定论自然难以成立。不辞浅陋,特提出几点同李君商榷,并请方家指正。一、关于心族字的数量引起李君思考的是,甲骨文中几乎没有心族字,而金文心族字却激增的用率现象,认为“可能属于一种少有的‘文字滞后涌现’现象”。固然,甲骨文中几乎没有心族字,金文中存在大量心族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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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苑“立”字风韵捃华赵明德过去有人把“文”看成“言之精”,把“诗”看成“文之精”(杨慎《升庵诗话》)。诗比文更加浓缩,更加精美。因此古代不少诗人词家很讲究诗词的遣诗造句。他们认为:“诗贵活句”(吴乔《围炉诗话》)“一切诗文总须字立纸上。人活则立,用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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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男,丈夫也,从田力,言男子力于田也”。段玉裁曰:“农力于田,自王公以下,无非力田者”。呂氏春秋士容論:“古先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是故天子亲率諸侯耕帝籍田,大夫士皆有功业,是故当时之务,农不見于国,以敎民尊地产也”。又开春論:“神农之教曰:‘士有当年而不耕者,則天下或受其飢矣;女有当年而不織者,則天下或受其寒矣’。故身亲耕,妻亲織,所以見致民力也”。我們根据男字的构造及以上各說,可以証明古代凡生为男子的,无論貴賤,上自王公,下至庶人,一达到适当的年龄,便要担任耕田的职务,由此,可以想見我們的先民对于农业,是何等的重視。按士字与土字,初本一字。其后乃短其下画以示与土分別耳。先秦古籍,士与土通用。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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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部件既表义又标音的合体字叫亦声字.许慎的“亦声说”是对“六书”理论的完善和补充,它为“右文说”的提出和“因声求义”训诂方法的确立以及现代同源词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明确解释了222个亦声字,但还有更多的亦声字并没有明确解释.分析这些未明释的亦声字对于促进“六书”理论和同源词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说文》亦声字而未明释的原因或是许氏故意省称,或因徐铉对原本《说文》的误改,或因许慎囿于字形而产生的对字义的误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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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的本义为簸箕。《说文》作■,云:“簸也”。盖“箕”为“其”的孳乳字。甲骨文作(铁218.2)■、(乙3400)、■(乙8685反),西周金文作■(盂鼎)、■(仲师父鼎),东周后有■(中山王壶)、■(石鼓)、■((艹皀)■鼎)等形。《说文》箕下所引之古文有■,■文有■,亦皆与上列形体大同小异。可见殷代的■、■是簸箕的象形,至西周始有加声符下,作■,成形声字,东周后始见从竹之箕,乃后起加义旁字。“其”字在殷甲骨文中均假借作语词■,未见用为本义。“其”的用法,早期比较单纯,在殷代,从卜辞看,大多置于动词前,以加强动词之语气,有表示祈使,表示疑惑不定,表示口气之委婉等作用。如:“丙戌卜,今■,方其大出?五月”(前卷一,46页4版)此辞盖卜问与商敌对之方国,是否会大加出扰。“其”字置于动词性词组“大出”之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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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中有“巴”字,其形是“妇女怀孕”之状。谷斌、刘雁二同志不同意此说,认为“巴”字与“巴蛇”有关,“巴”之本义为蛇。“巴”字字形与“蛇”形不类,字义上没有共通之处。《说文解字》对“巴”字的解释有误。殷周时代的“巴人”分三部分,即丹阳巴人、巴子国和夷城巴人。丹阳巴人是甲骨文中的“巴方”。“商榷”一文所论的是“夷城巴人”,而“夷城巴人”不是甲骨文中的“巴方”,而是殷末周初的“虎方”。他们崇拜“虎”,而不是“蛇”。故“商榷”一文所论没有中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