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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法律关系理论具有普适性,也是分析和研究人权、刑事诉讼人权保障问题的工具性理论。人权法律关系,是由人权法规定的国家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来看,其权利主体主要是自然人,义务主体在公法领域主要表现为国家,在私法领域主要表现为自然人和法人;人权法律关系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即义务主体所承担的义务,包括尊重、保护和实现等义务;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人的生命与健康、自由与尊严、幸福。  相似文献   

2.
非国家行为体在健康权的实现上理应承担义务,该义务的承担应以基本权的客观价值秩序和第三者效力理论为基础,且应以国际法、宪法、普通法和司法判例上的法律为依据.国家始终是保障健康权的基础和首要的主体,其义务中包括对非国家行为体履行健康权义务的监管.国家是实现人权义务的基本主体,国家负有对非国家行为体履行健康权义务的监管之责.  相似文献   

3.
非法人组织作为一类特殊的法律主体,独立于自然人和法人之外。它是依法成立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但不具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的组织,在德国被称为“无权利能力社团”,日本则称其为“非法人的社团与财团”。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非法人组织以不同的类型和形式独立参与民事活动,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立法上给予非法人组织以民事主体的资格,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国家是人权实现的最主要的义务主体。国家义务在人权既对抗又合作的博弈中,不断把人权保障提升到更高水平。国家义务,从类型来说,主要有道德义务、法定义务和国际义务。国家应适时把人权形态之间的权利进行转化。从国家义务主体与人权主体模型构造来看,典型说明了公权力和权利之间的博弈关系,从而揭示了公权力在履行国家义务时对人权影响的两面性。  相似文献   

5.
不伤害的消极义务和制度性人权这两个概念是托马斯·博格全球贫困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两者也面临一个重要批评:其最低限度的视角无法充分实现全球贫困人口的人权。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要全面实现贫困人口的人权问题,只提倡消极义务是远远不够的,也需提倡积极义务;其二,制度性人权限制了人权的普遍性问题,不足以解决制度性之外的人权缺失问题。基于消极义务对于贫困人口人权的实现更具可能性,以及制度性人权是在承认人权普遍性的基础上从全球经济制度层面上保证全球穷人的人权的实现问题,这些诘难无法成立。  相似文献   

6.
平等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宪法权利,也是自然人作为一个国家公民的基本人权。农民是我国的公民,其也应该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从尊重、保护、实现等国家义务角度出发,探讨国家在实现农民平等选举权中所应承担的义务,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构建国家履行该义务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7.
论人权的国际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人权问题开始从国内法领域进入国际法领域。1945年《联合国宪章》第一次将人权规定在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的文件中;1948 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是国际社会第一次就人权问题发布的国际宣言。人权的国际保护是主权国家以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或国际公约为行为规范承担国际义务的结果。国家之间签订的有关人权公约,是人权的国际保护的法律依据,国家相互承担这些条约的义务,是实现人权的国际保护的基本方式。人权国际保护活动应遵循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人权高于主权”和“人道主义干涉”等论调都是与《联合国宪章》的基本精神背道而驰的。  相似文献   

8.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不仅是中国政府促进和保障人权的政策文件,也是中国履行其所承担的国际人权义务的具体表现。制定和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都具备坚实的国际法依据。  相似文献   

9.
主权和人权是当代世界两个相互缠绕的问题 ,其发展的历史轨迹也是相互串联在一起的。尽管人权与主权有相互促进的一面 ,但从历史渊源来看 ,人权主要是为对抗绝对的主权而发生的。随着人权的国际化 ,保障人权更成为主权国家应当承担的国际义务。因此弘扬人权意味着一定程度上对国家主权的制约。在今天的国际政治体系中 ,主权与人权应当相互兼容。  相似文献   

10.
非政府组织在促进国际人权发展和推动各国人权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非政府组织是否会一直发挥“善”的作用,则需要受到特定地域的规则检视。近年来中国开始重视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的实际作用,也采取了相关立法对其进行监管与服务,然而非政府组织参与国际权力斗争的情况时有发生,给中国内外环境的安全与中国特色人权传播带来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在理念上重申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在规则上解决监管主体职权认识笼统和监管机制环节覆盖单一的问题,完善非政府组织在华人权领域活动的规制,从而助力中国人权事业的蓬勃发展和人权机制的循序构建。  相似文献   

11.
京津风沙源区生态补偿的实践中,区域补偿主体为中央政府,受偿主体为鸟兰察布市政府和张家口市政府;其他有关主体有:各级政府和发改委、财政部门、资源主管部门、分管部门,以及企业、个人等各类社会组织。京津风沙源区的区域补偿主体权利义务的实现方式以上下级政府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为主,还存在群众自筹资金及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形式。根据生态补偿有关主体参与法律关系的不同及其角色行为,可以归纳出三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对应关系。  相似文献   

12.
由于在生命价值问题上的分歧,中西方对"安乐死"的讨论出现了一些缺憾没有在元伦理意义上对生命价值作出全面、客观的诠释;关涉"安乐死"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的争论,多从与"患-医"关系相应的"权利-义务"层面展开单向度的讨论.应当更深入、全面地探讨生命价值和尊严这样的元伦理问题,并且对"医-患"关系的权利与义务作双向度的探究,同时应将"安乐死"的讨论延伸至动物,以便为"安乐死"的实践提供更切实的指导.  相似文献   

13.
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参与国际活动越来越频繁,作用越来越大,但是它们至今仍不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这必然会影响和限制其作用的发挥。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和评价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人格的受局限性,得出尽快赋予其国际法主体资格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以充分发挥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对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影响和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国际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14.
国家赔偿责任性质的“自己责任说”更能反映国家赔偿责任的本质属性,对解决国家赔偿,尤其是刑事赔偿问题具有“代位责任说”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即实施侵权行为的机关,侵权机关一旦支付赔偿费用,通常就必须承担经济上的不利后果以及社会的负面评价,因而实践中导致受害人获得国家赔偿困难重重。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由司法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较为合理。  相似文献   

15.
国际组织具有国际法律人格、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国际法律秩序稳定的需要等构成了国际组织承担法律责任的法理依据;国际组织的决议、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司法判例)等是国际组织法律责任制度的主要法律渊源;法律责任一般是由国际组织与其成员国分担的。  相似文献   

16.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中起着重要作用。现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根源在于对社会组织认识的偏差,致使相关权责规定的缺失和司法介入的困难。要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推进社会组织管理的法治化,需要从构建以保障公民结社权为目标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入手,明确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完善责任制度,实现社会组织从国家模式向社会模式的转向。  相似文献   

17.
生活垃圾快速增长是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与挑战,垃圾填埋场等末端处置设施从选址建设直至运营封场,一直伴随着有关邻避现象和环境正义的争论。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的生活垃圾分类实践进一步将生活垃圾相关议题从末端设施影响拓展至居民源头分类,各环节不同利益相关群体的权利和义务界定成为学界和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本文辨析了环境正义的内涵,剖析环境权利和环境义务在垃圾管理各环节和各责任主体间的相互联系,基于"权利-义务"相统一视角探讨生活垃圾管理的全过程,对其中各环节及关键因素进行识别,提出了城市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中的环境正义。研究发现,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过程中的环境正义影响因素由多维度确定,各因素对环境正义的影响作用由环节、相关方、空间尺度等定义;相关环境正义概念应由传统邻避设施引发的环境风险分配延伸至源头分类、次级分拣和末端处置等垃圾管理的全过程;由关注政府和社会公众间的权责争议拓展至居民、物业、居委会和政府间环境义务配置及环境权利让渡的综合调控。研究以环境正义概念为基础构建的垃圾管理全过程视角,可为剖析环境权利、环境义务与垃圾管理各环节中不同责任主体间的相互联系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当今大学教育以90后学生为主体,在这个群体中,越来越多的学生过分强调自己权利的获得而对于自身应负有的责任却往往选择漠视。针对上述问题,意在通过借鉴近代中国历史名人的事迹,分析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9.
罪犯人权的保障理由涉及监狱功能、人权保障、法治建设、政治文明等方面。根据人权与义务辩证统一的基本原理,既要保障罪犯人权,又要强调罪犯义务,罪犯人权和罪犯义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突发公共事件具有突发性、严重危害性、特定地域性、时间迫切性的特点。民间组织来自民间,具有民间性、专业性、灵活性、公益性、自治性的优势,在突发公共事件的治理中可以发挥提供救助、稳定秩序、反映诉求、整合社会的功能,从而有助于保障人权,维护安定,实现善治,为社会的和谐做出独特的贡献。应当完善保障机制、补偿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为推动民间组织参与治理突发公共事件奠定良好的运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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