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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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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说现代汉语中的“个”与“一个”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现代汉语中的“个”、“一个”有两种语法功能:一、作实词,即量词和数量词,这是语法学界所公认的.二、作虚词,这一点语法学界有个别前辈曾提出,但语法学界仍不承认,只把其作为一种特殊情况来处理.本文认为其为虚词主要从结构的替换对比中来看它的特殊语法功能及相关的语法意义,将其与实词的“个”、”一个”区分开来.  相似文献   

2.
上古汉语中的“可”“可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先秦古籍中,“可”和“可以”是出现频率较高的常用词。二者的词汇意义相似,都表示可能、许可、乐意、应该等义,但语法特点不尽相同。分析研究其异同,对阅读古书,正确理解古文是有益的。一、可“可”字,《说文》“肯也”,《广韵》“许可也”,《韵会》“可者,否之对”……这是它的词汇意义。那么语法特点怎样呢?从它在句中的作用看,可以单独作句子成分,也可以组成词组作句子成分。词组作句子成分的主要有: A.作主语。例如:  相似文献   

3.
语法范畴或语法范畴内的语法意义必须要有语法的形式去表现它,也就是说,语法意义一定要有语法形式作为它的物质标志。语法形式是“人类思维长期抽象化工作的成果,是人类思维所获得的巨大成功的指标。” 藏文文法里有一类格助词,叫“Ia Sgra"或称“Ia don”,它有七个形式,即“Su”“ru”“-ra”“du”“na”“Ia”“tu”。它们在做格助词时,其中“Ia”“na”两个形式可不受前一音节韵尾(后置字母)的限制,随便使用。其余五个,要受前面一个音节韵尾的影响而使用不同形式。在前一个音节塞音韵尾da,鼻音韵尾ng na ma,颤音韵尾ra,边  相似文献   

4.
论《马氏文通》之“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百年前诞生的中国第一部有系统的语法专著(马氏文通)中有一个独特的语法单位“读”,现在一般人都认为它是一种主谓结构的词组。这种观点见于多种语法论著,并已写进几部“汉语语法学史”书中。但我们细读(马氏文通)之后,则觉得它并非就是一种“词组”.而且也不一定是“主谓结构”。下面从三个方面加以考察。一.“读”所在之位置《马氏文通》中,“读”所在之位置大致有三种情况,这就是:读在句的外面而与句子行;读在句的内部作句的一个成分;读在一个复杂的读中作一个成分。下面我们分别把它们称为“句外读”、“句中读”和“读…  相似文献   

5.
普通辑缉书用“或”字表达选言判断连结项,但“或”字句并不都表达选言判断,它除了表达选言判断外,还麦达联言判断、模态判断和性质判断等。表达联言判断时,其中“或”字有时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连词“和”,有时是“有的”的意思,但都表并存关系;表达模态判断时,其中“或”字是表或然的模态词;表达性质判断时,其中“或”字一般表“等同”关系。  相似文献   

6.
补语可能式的受事在句子中用法较灵活,但又不自由。在句法和语义上,它要受到可能式的构成形式、添加成分、句法位置和语义特征的直接制约,也要受可能式的施事和它本身的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影响;在语用上,表达重点、新旧信息、节奏语气、比较对象等因素也制约着它的位置。这些制约,有的是强制性的,有的是倾向性的;有时是单一的,有时是综合的。肯定可能式与否定可能式对它的制约也不平衡。  相似文献   

7.
英语Parallelism译成汉语时分别为“对偶”、“排比”或“排偶” ,因为它在文中起的修辞作用不同 ,有时它相当于对偶的修辞方法 ,有时它又相当排比修辞方法。它的格式除在句法结构上相对外 ,有时也在音律、韵律、语法、语音等方面相对  相似文献   

8.
在古代汉语的判断句中,表示否定判断要用一个“非”字。例如: ①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秋水) · ②封建,非圣人意也。(柳宗元;封建论) · 这种用法的“非”字究竟是副词还是判断词?这是一个常常使人疑惑的问题。一般古代汉语教材都称这种“非”为副词。然而也有的语法学家把它看作“系词”(即判断词)的。笔者认为,从“非’字的作用和来源看,从它在否定判断句中表现出来的语法特点看,它都具有谓词的性质。因而“非”字在判断句中是用来表示否定判断的判断词。下面通过与有关词语进行比较分析,来看一看这种“非”字的语法特点。  相似文献   

9.
上古汉语中,“是”是一个指示代词,它的基本语法特点同“此、兹、斯、之”相同,可以指代人,也可以指代物。在句子中,它可以充当主语、定语、宾语。作定语时,一般只表指示,用作主、宾时,则兼表指示和称代。这都与“兹、之、此、斯”相同。但是,在春秋早期以前,指示代词“是”作宾语时,有一个不同于其它指示代词的特点。杨伯峻《古汉语虚词》指出:“‘是’作宾语,在上古文中,有时倒置在动词前,《诗经》这类句例不少,  相似文献   

10.
逻辑是人类思维经验的结晶,被称为“思维的文法”。运用逻辑理论分析语言表达中的问题,属于逻辑应用的研究课题。人们运用语言表达思维,既要合乎语法,又要合乎逻辑,但对语言的语法分析不能代替逻辑分析,因为逻辑是语言表达中的深层结构,即语义结构。同样,语法错误也不能涵盖逻辑错误。因此,对语言表达中的逻辑错误,有必要予以专门的分析和研究。 一般地说,语法上的毛病,往往是思维中违反逻辑造成的。语言学家王力先生曾指出:许多语法错误,“严格地说,都不是语法问题,而是逻辑问题”。吕叔湘先生也指出:“一般地说,语法要服从逻辑,一句话不但要有适当的结构,也要事理上讲得过去才算通。”(《语法修辞讲话》)由于思维中的概念不明确,就会造成用词不当;由于思维中的判断失误,就会出现语句错误。 下面仅就在语言表达中容易出现的概念和判断方面的逻辑错误,做出若干分类与例析。  相似文献   

11.
关于古汉语中偏指之“相”的词性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般认为表偏指的“相”是副词,具有称代作用。本文认为表偏指的“相”应为代词。因为判断一个词的词性应该根据语法形式与语法意义相结合的原则,表偏指的“相”的语法意义是起指代作用,可以指代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根据语言学中的递差理论,表偏指之“相”在很大程度上完成了由副词向代词的过渡,因此,把表偏指之“相”看作代词,比看作副词更为合适。  相似文献   

12.
让步连词“即使”的语法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即使”是一个让步连词,表假设是它的语境意义。“即使”明代初步语法化为连词,在现代汉语中基本完成语法化的过程。它由假设让步连词“即”+使役动词“使”演变而来,大致经历了三个语法化的步骤。“即使”语法化的动因主要有句法结构、语义的变化及语用表达的影响。“即使”的语法化不是一蹴而就的,经历了语法化不断提高的过程。  相似文献   

13.
论副词“倒”的语篇功能——兼论对外汉语语篇教学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以往对“倒”的语法意义的归纳有欠精当 ,“倒”的基本语法意义应是“表示对比”。“倒”在语篇中有四种基本模式及其语篇功能。当“倒”独用 ,在语篇的上下文中没有较明显的隐含的对比项时 ,是“倒”的基本语法意义的派生用法 ,在句中起增强相应的语气的作用。此外 ,“倒”在语篇衔接中具有灵活性以及“倒”的分布有时还与对比项的语意有关。  相似文献   

14.
说"小资"     
“小资”是近年来使用频率极高的一个时尚词语。我们认为,它是“小资产阶级”一词的缩略形式,并且缩略以后,在词汇意义、感情色彩、语法功能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词汇意义和感情色彩的变化根源于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其语法功能的扩大,则有其语义基础及特定的文化背景,并且也是由于其进入了“很X”结构槽。  相似文献   

15.
副词“并”和“又”在语言分布上都可以加在否定词“不/没有”之前,但能不能加和该加哪一个都不是没有制约的。对这些制约因素的研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对汉语作为二语的语言学习也有指导意义。我们的研究表明:“又”和“并”两者的功用都在于增强语篇的衔接性,但启用的逻辑推理机制和所表达的否定拒绝都不一样。“并”的语法意义相当于“事实上”,启用的是负命题推理机制,表达的是直接否定拒绝。然而,“又”的语法意义相当于“但是……就……”,启用的是假言甚或等值命题推理机制,表达的是间接否定拒绝。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又”的语法意义涵盖了“并”的语法意义,而这一观察正好解释了“又”和“并”唯一共现的组合形式“又并+不/没有”。  相似文献   

16.
在现代维吾尔语中,是比较“活跃”的一个词,它“身兼数职”具有二重属性,分别归属于不同的词类,在不同的语句组合关系中语法功能各异。在以形态变化为主的维吾尔语中,(?)本身虽然没什么形态变化,但根据(?)的语法功能和语法意义的特点,它在维吾尔语的语法研究中处于一个不可忽视的地位。(?)一词,在组词造句中使用广泛,出现的频率高,语法功能多样化。但(?)没有实在的词汇意义,本身并没有语法形式,即没有形态变化,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只能  相似文献   

17.
“bol-”在现代维语里的使用频率很高。它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表示什么样的语法意义,具体用法如何,都是很值得探讨的问题。在我看来“bol-”是一个多义词、是一个构词语素一类语缀、是一个语法单位语素,构成动词的某些语法形式。§1 “bol-是一个多义词1、1 关于“bol-是词这一点,似乎没有人怀疑,因为在维吾尔语里一向是把“bol-”当做词对待的,所以才把它收进词典里,而且在语法书里也一直冠以动词、助动词的头衔。  相似文献   

18.
“没有意义的语言是不可思议的”,这句名言出自著名语言学家R·雅可布逊,他道出了语言的本质特点。“语法是语言结构的规律”,这又是一个科学的概括,作为语法的定义,恐怕很少有人会不同意它。 于是在语法研究中一直存在着几种不同的倾向:一部分语法学者信守意义的原则,把语言的意义作为研究语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另一部分则坚持结构的原则,把意义排斥于语法研究之外;当然也有人努力把这二者统一、调和起来,但往往顾此失彼,陷于困  相似文献   

19.
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中指出:“在语法分析上,意义不能作为主要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唯一的依据.但不失为重要参考项。”吕先生的结论,是经过实地考察,经过中外语法比较,在语法专家们几次大讨论之后得出的。这里所说的“意义”,不是指某个词的具体、个别的意义,而是指词所代表的概念类别,比如,“书”所代表的事物的名称的类别,“看”所代表的动作行为的类别,“好”所代表的性质状态的类别,等等。在现代汉语中,词的这种意义,对词的语法特点有着明显的制约作  相似文献   

20.
介词短语就是由介词同其他词或短语组成的语言单位。它的前一组成部分8一个介词充当,后一组成部分由一个别的词或短语充当,二者组合成为一个整体,在语句中作一个句子成份。一般语法论著作称之为“介词(宾)短语”或“介词(宾)结构”,有的语法论著叫它“介词词组”.关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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