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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了征地补偿范围,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组织所有,由其决定使用、分配;法律对被征地农民失去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如何获得"相应补偿",却规定得含糊不清,被征地农民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如签订补偿协议的权利、获得实际物质损失补偿的权利、起诉权利等被剥夺;正在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应当明确将被征地农民作为被征收人,并针对各被征收人的不同权利分别给予补偿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2.
郑继汤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3(2)
我国现有的征地补偿制度中对于征地补偿款的受益主体规定不明确,给实践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同时我国征地补偿制度的征收的客体只为土地所有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却没有得到补偿。确认补偿费用的受益主体,建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收补偿制度,有利于保障农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3.
蒲俊丞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42(3):158-169
自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地制度变革始终遵循着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我完善的制度变迁路径。当前,日益深刻的农民分化现象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我调适作用捉襟见肘。"三权分置"顺应农地权利分化趋势,超越农地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开辟了探索农地第三种权利的路径。然而,"三权分置"创设的农地第三种权利——土地经营权存在理论缺陷,且未充分体现农地利用市场多方主体的多元农地利益。继续探索农地第三种权利应以农地市场化利用的基本方式——出租为规范的事实基础,以多方多元正当利益为规范目的;将农地租赁权作为一项独立权利构造,以农地租赁权取代土地经营权作为第三种权利;维持农地租赁权的债权性质,在农地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依法登记后赋予农地租赁权享有某些特定的物权效力。 相似文献
4.
欧阳国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4):74-76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实质上是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与融资功能能否有机结合的问题。现行的金融担保体制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存在法律风险、信贷风险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难处置等诸多困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问题的解决急需金融担保制度的创新。我国农村的金融担保必须与农民享有的土地权利相结合,围绕土地进行制度设计。我国的农地融资模式应该走合作制道路,探索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形式。 相似文献
5.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1-7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当前我国农村进行的重大制度改革,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我国的农地产权制度变革不断强化农民对于土地的实际控制,不断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可以实现农民土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四到户",可以实现从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转换,这将对农村,农业发展和农民收益增长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6.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路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两个视角探求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路径.过去30年土地产权改革过程中,农民对农用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四项权能都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演变.概言之,设定于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呈现出权能稳定性和安全性不断加强、权能实现形式多样化、权能结构不断完善等三大趋势.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然面临权能界限尚不十分清晰、权能结构尚不完整、权利交易受到限制等三个方面的挑战.就农用地而言,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明确界定各相关利益主体权益,并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优化其权能结构,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价值,是今后一段时期最务实的农用地产权制度改革路径. 相似文献
7.
城镇化进程中农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农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转移,农民群体逐渐分化,农民分化导致农民在土地产权认知、流转意愿、养老保障需求等方面产生巨大的差异,建立农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引导部分有条件的农户从农村有序退出成为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农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享有,它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权力,更与成员身份紧密结合的社会保障权。建立农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需要保障农民的自由选择权和土地权益的实现,重点是建立多样化的退出模式、经济补偿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和引力机制。 相似文献
8.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
征地补偿款分配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承租方参与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权利基础。现行法律虽未对该权利做出明确规定,但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可分性为其提供了理论基础,而承租方受偿途径的单一性是其实践支撑。承租方征地补偿款分配权的实现存在征地补偿范围不合理、征地补偿款分配难落实等问题。在三权分置的农地权利配置尚未完成之时,应从调整对承租方的损失补偿范围入手,通过妥善保障承租方征收参与权、严格落实征地补偿款"二次分配"的方式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9.
刘泽军 《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08,2(2):143-146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认定为自发的农地制度创新奠定了法律基础。目前的承包制并没有满足农民对土地产权制度稳定的诉求,因此,改革城乡二元土地流转制度,建立规范的农地产权制度,转变基层集体组织职能,理顺集体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关系,引入市场机制,合理有效配置土地资源.完善农村土地产权的保护机制是农民走向解放的关键一步。 相似文献
10.
单平基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123-131
《民法典》编纂中,农地“三权”分置既不应分解、架空或舍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宜将其准所有权化或认定为自物权,而应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非“土地承包权”的称谓并充实其权能,使其回归本来的用益物权属性。《民法典(草案)》《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审稿、一审稿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设计存在一定缺陷。《民法典》中的农地“三权”分置应采用“农地集体所有权(自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债权)”,而非“农地集体所有权(自物权)、土地承包权(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用益物权)”之结构。在农地法制改革中,应坚持和落实农地集体所有权,而不能将其虚置;不能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为扮演所有权的角色,而应坚持其为派生自农地集体所有权的用益物权定位,并以充实其用益物权权能为基点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造;土地经营权应定位为分离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性权利。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权利定性和权利称谓,不应受土地经营权生成和定性的影响,也不应被“土地承包权”所替代。在充实土地承包经营权之用益物权权能前提下,经由债权定性的土地经营权的生成和流转,助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乡村振兴的实现。 相似文献
11.
张先贵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6(2):7-13
我国土地管理权是由土地规划权、土地用途管制权、土地征收权等权力构成的一组权利束结构体系。改革现行土地管理权制度,是修改《土地管理法》无法回避的重大议题。我国土地管理权制度改革的既有方案,因改革切入口定位不清而存在诸如目标定位模糊、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考量等诸多弊病,并因此陷入了改革困境。以土地开发权为切入口,建立土地开发权制度平台,并将各项具体土地管理权纳入到这一平台上来推动其改革,是走出当下我国土地管理权制度改革困境的重要选择。 相似文献
12.
孔庆山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7(3):347-352
免费分配土地问题在美国土地处理制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免费土地成为殖民地时期以及美国建国之后土地开发的一个重要手段。美国有着悠久的免费分配土地的传统 ,这一传统可以追溯到英属北美殖民地建立的初期。拓荒者争取免费土地的斗争贯穿美国早期土地制度史的始终。迄止 186 2年《宅地农场法》的颁布 ,免费分配土地问题才最终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获得解决。 相似文献
13.
李红娟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4(2):14-17
土地权利问题是目前我国农村的主要问题,即土地权利直接或间接衍生而来的权利需求和权益保障冲突等问题:公法和私法制度冲突,农民要求发展与土地制度安排的冲突,土地增值实际收益人与权利人冲突……这些冲突长期客观存在且是引起社会不安和隐患的重要因素,冲突实质是农民、农村土地权、农村经济三大主体要求发展,而现有制度安排不能满足或者适应这些发展的需求,基于有限土地资源之上的发展权的发展成了各方问题解决的关键。通过数据分析和法理研究,针对性地提出构建理性法律环境制度的对策,即明确农村土地权利的主体和客体,实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强化使用权,淡化所有权;明确土地增值收益群体和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行政管理制度;综合考虑全国土地资源价值标准,针对不同区域和经济发展情况制定不同价值标准和征地补偿标准,提供相对公平地权机制;确定农村土地发展权产权机制、程序及管理模式。土地发展权制度理性构建是土地权利相关问题解决的一条新的途径,不但能实现国家对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和控制,而且有利于对土地所有权人和经营权人的权益保护,实现社会公平。 相似文献
14.
沈晖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7(1):65-69
我国城市土地市场当前存在土地产权界限模糊、土地市场机制不健全、政府职能发挥未到位和土地立法滞后诸问题。完善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应以土地权利为核心,以物权理论为基础创新土地产权制度;要打破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实行土地出让金分期收取制度;以立法限定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适用范围,建立划拨土地使用权入市许可制度。 相似文献
15.
张宇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2(6):68-74
要科学阐释土地经营权的生成进路及其体系定位,一方面要参考各国物权法上的一般原理,另一方面则要立足我国集体土地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和现阶段“三农”发展的实际需要。从“承包制”改革到“三权分置”改革,我国集体土地体制改革是一条在集体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之间既逐步分离又相互协调的改革进路。从集体土地物权体系构建来看,土地经营权须根据物权法上的“设定”原理,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基础上通过“层层设定”或“层层解锁”而渐次生成。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宅基地是我国农民基本土地权利,具有福利保障性。从宅基地权利性质、取得制度和退出机制三方面分析了现阶段宅基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初步探讨,提出了明晰宅基地权利性质,建立宅基地一、二级市场和完善宅基地退出制度等建议。 相似文献
17.
盛荣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3(4):71-74
印度和中国一样,都是庞大的农业人口分享微薄的农业收入,印度表现为贫困问题,中国表现为农民收入问题。印度的土地私有制度并不成功,50多年的持续改革也不能减缓贫困现象,因此中国不能实行土地私有制。“国有永租制”就是与城市土地制度相一致的土地制度,农地国家所有,农民享有永久使用权。减少承租农地的人数,同时把农业收益留给农业经营者是农地永久使用权制度的核心目标。 相似文献
18.
罗瑞芳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4(2):6-11
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一直在土地集体所有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的制度框架内寻求创新.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弱化集体土地所有权,强化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但这样的改革思路的实践结果并不尽如人意.根本原因在于二元产权结构背后农民存在多重身份.只有让集体土地产权去身份化,切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身份关系,才能从根本上破解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的困局. 相似文献
19.
我国征地补偿制度几经变迁,但仍存在征地补偿的一次性与土地生存保障功能的长久性相冲突和征地补偿的可衡量性与土地生存保障及其他价值的不可衡量性相冲突的问题。同时,该制度还面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农地“三权分置”的反向冲击问题。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和土地二元所有制长时期存在的背景下,未来征收补偿制度的发展应当引入土地发展权,研究清楚农地增值的根本原因,并以补偿的持久性和完全性为原则来指引补偿的项目、形式、标准以及给付方式。 相似文献
20.
杨俊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5):68-71
我国集体土地使用权继承制度的设计存在一定问题,没有兼顾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人的合理诉求。放开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继承的身份限制,是《物权法》、《继承法》以及房屋特点的内在要求,且并不与我国耕地保护政策和社会稳定相矛盾。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继承制度,是当前农村土地立法的一个重要方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