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2 毫秒
1.
2008年的《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强了个体农户对林地的使用收益权利。但从整体的制度表达上,这种意见仍然属于政策的范畴。而从物权法的视角上看,虽然已经把林地经营权规定为一种用益物权,但缺乏针对林地特性的具体规范。在大陆法系的传统用益物权制度中,从罗马法到现代民法典一直存在着林木用益权制度。这种用益权与《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所要建构的以个人用益为目标的权利形态有着结构上的相似性。可以借鉴这一制度以完善我国物权法中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船舶建造中的船舶状态及其法律属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对船舶建造过程的分析 ,将船舶状态分为三个阶段 ,并指出了船舶不同状态下的法律属性 ,论述了它们对船舶所有权变动、船舶抵押权的构成和法律适用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资源有效利用目的的肯定,用益权的完善就变得甚为重要.而我国目前对于用益的概念只有用益物权,且范围介定也非常狭小,不能满足现实生活中对各种用益现象的法律认定.而我国用益物权本身又与债权的法律规定在法理上存在着争议,引发学者众多讨论且矛盾未能很好解决.故笔者在此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考用益权体系的完善.  相似文献   

4.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私法逻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三权分置”土地改革的理论动因来自于经济学界,而非法学界。对“三权”法律关系的厘清不能僭越现有大陆法系私法的概念和逻辑体系。应当将对绝对所有权概念的坚持作为基础,拒绝借用普通法系的地产权和保有概念。“双重物的用益”和“物的用益—权利的用益”体系框架存在法律逻辑上的矛盾,不宜采纳。“物的用益—用益权的行使”和“成员权—物的用益”框架各具利弊。“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本质是通过债权实现物权和资本的结合。放宽物权性流转限制是当前改革的主要方向。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是土地权利私法化改革的基础。  相似文献   

5.
由于各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留置权之规定不一致,因此,在涉外船舶留置权法律关系中就需要作出法律选择。国际社会关于船舶留置权的法律适用主要有适用船旗国法、适用被留置船舶所在地法律、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适用法院地法几种立法实践。建议中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留置权的法律适用规定为,船舶留置权适用当事人所约定的法律,但当事人所约定的外国法关于船舶留置权的规定比内国法更宽泛则应排除适用。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适用被留置船舶的所在地法。船舶留置权对第三人的影响适用被留置船舶的所在地法。船舶留置权的受偿顺位适用船旗国法。船舶留置权的实现适用法院地法。  相似文献   

6.
基于船舶物权制度及海上风险的特殊性,船舶司法拍卖程序作为一种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的保全程序,不同于普通的司法拍卖或商业程序,具有清除船舶负担及转移船舶所有权等处分实体权利义务的独立程序价值。  相似文献   

7.
"法的价值"和"法的功能"是法理学上两个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重要概念,但人们在认识和运用过程中,常常将两者混为一谈.这样做不但贬低法的价值,更不利于信法、敬法、守法、护法、用法等法制观念的形成.为此,作者从"价值"和"功能"的一般意义、定义、主体、内容、对法制建设的作用等方面对两者进行辨析.  相似文献   

8.
根据领海的自然属性及国际法对领海管辖权的有关规定,分析对领海内船舶上犯罪的刑事管辖权问题,得出在领海内“仅侵害船舶内部秩序的船舶上犯罪”由船旗国行使管辖权;沿海国只能对不是处于无害通过领海的船舶上的犯罪行为和处于无害通过领海的船舶上发生的“四种情况的犯罪”行使属地管辖权的结论,最后论述对在通过领海以前外国船舶上实施的犯罪,除在特定条件下的危害海洋环境的犯罪以外,沿海国不能在领海内对其行使管辖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造船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通过对当前船舶出口信贷法律现状的分析,以立法形式及立法内容为视角,提出构建船舶出口信贷法律制度框架的初步设想,希冀对于相关制度的建设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也说关联词语的叠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清代学者认为,关联词语叠用的现象属于用语"失误".本文列举了古今文献中大量关联词语叠用的例证,证明这种用法有着特殊的表达功能和语用价值.具体表现在强化关联、凸显关系和调适音节、使之顺口两个方面.事实上,不少定型的关联词语本身就是"叠用"而来的.  相似文献   

11.
由于质权对质物使用价值的限制,质权的民法功能正在衰退,因而在对"用益债权"这一概念认同的基础上,着重论述了动产和权利两种质权所包含的收益和使用两种"用益债权"所应当具备的基础功能,对当前理论界关于质权中是否包含"用益债权"的初步探讨做了进一步论证。该观点在分析了物权与债权进一步融合发展的基础上,攻破了传统民法理论中质权对动产和权利两种质物使用价值的限制,对物权与债权项下对权利权能的完善具有实然法意义。  相似文献   

12.
当前农地经营模式单一 ,农业面临严峻的市场与国际竞争。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 ,农户承包地经营方式有了多样化发展的趋势 ,土地流转明显加快。鉴此 ,应根据各地农村经济实际 ,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地经营方式 ,以振兴农村经济 ,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13.
占有人对占有物的使用收益权是占有人最基本的权利.我国<物权法>对此虽有规定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规定有较大差异.在借鉴各国和地区的占有制度的立法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占有制度中的占有人对占有物的使用收益权的规定进行比较细致的分析和探讨,有助于相关问题的认知与完善.  相似文献   

14.
公司的出资分为移转出资和用益出资。移转出资是以财产的本体出资,用益出资是以财产的用益权能出资,是为公司设立用益债权的行为。用益债权是公司的责任财产。用益出资包括实物的用益出资和其他财产的用益出资。对于实物用益出资,我国《公司法》使用了"实物"的术语。所谓实物,即民法上的物(有体物)。对公司实物用益出资有适格的要求,用益物应当交付给公司占有。实物用益出资,物的用益权能转化为股权。我国公司立法对实物用益出资的规定并不明确,应当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15.
农村安置留地价格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新一轮农村征地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征地区片综合价格是农村征地的完全货币补偿价格。实施区片综合价,意味着必须对其他非货币补偿进行价格折算后从区片综合价里扣除。现实中,很多地方在征收农地时,除货币补偿外,还广泛地实行了留地安置。表面上,留地安置是对农民的实物补偿,但实际上也是变相的货币补偿方式。在实施征地区片综合价后,将面临着以何种价格形式将安置留地这种实物补偿形式从征地区片综合价里扣除的问题,这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本文提出了三种安置留地的价格计算方法,并研究了三种价格形式的区别和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6.
文章认为 ,房屋典权是我国现有的、惟一的典权形式。它属于典型的用益物权 ,它具有用益性、占有性、独立性的法律性质。但由于我国立法等方面的原因 ,房屋典权的用益物权特性未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研究房屋典权 ,必须明确其涵义、剖析其法律性质 ,对于房屋典权制度的确立和完善、乃至于对我国的物权立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动产和不动产的用益物权,但只列举了一系列的不动产用益物权,并规定了部分用益物权的期限,对动产用益物权没有详细规定。有学者认为建设用地权的70年期限是除斥期间,进而推及到所有的用益物权期限是除斥期间。这一观点得到广泛的传播。然而,通过法理论证可知,现有用益物权的期限不是除斥期间,亦非取得时效或消灭时效,只是法定存续期间。  相似文献   

18.
土地流转目前颇受关注,文章试从制度与实际操作上寻求突破,以期能够使农民在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中真正获利。  相似文献   

19.
中国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性质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海洋主管机关以所有权人的代理人身份和海域使用权人之间订立的出让合同,无论是定性为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都要维持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对等与平衡。从解释论上讲,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上没有法国法上那一套行政合同的利益平衡机制,如将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释为“行政合同”,合同相对人的利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因此,应该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将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释为民事合同。  相似文献   

20.
构建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指导思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用益物权是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如何构建用益物权体系,是我国物权立法的难点之一。构建科学、完善的用益物权体系,应当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这些指导思想包括:考虑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体现现行法的有益规定并对相关制度加以整理,吸收中国优良的传统法律文化,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