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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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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地《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基础上,对村民委员会选举选民资格争议的救济途径作了变通,由此出现各省救济方式不同的局面。现有村民委员会选举选民资格纠纷解决机制在实践运行中出现三重矛盾,即立法差异与法制统一之矛盾、司法需求、司法能动与法律规范之矛盾、村民自治能力与纠纷解决之矛盾。为此,村民委员会选举选民资格争议的救济机制应在统一立法、贯彻村民自治的基础上,融合内部自决与外部司法力量。简言之,通过提升村选举委员会公信力、将争议纳入《民事诉讼法》选民资格争议并限缩适格当事人主体、设置换届选举选民临时巡回法庭的方式,向当事人提供合理、高效、公正的纠纷解决资源。  相似文献   

2.
在村民自治实践中越来越暴露出现行制度的粗陋;就村民委员会选举中选民资格纠纷解决机制而言,可资利用的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救济、权力机关救济及司法救济等,而这些机制存在制度上的困境。从快速解决选举纠纷,维护村民选举的公正性和健全村民自治制度的视角,有必要设立一个独立的村民自治监督机构,保障该机构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其效用;同时需要明确政府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角色定位,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指导作用,实现国家公权力与基层自治权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3.
通过分析村民委员会选举权利救济制度的缺陷;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权利救济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认为首先应建立起村委会选举的诉讼救济制度,其次要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救济、信访救济、人大监督救济等制度。  相似文献   

4.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村民自治实践日新月异,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发生了深刻变革,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民资格认定、候选人条件确认、对村委会成员的罢免程序、村务公开制度、新旧村委会班子工作交接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直接竞选制相对于其他选举模式来说,其民主化、规范化更胜一筹,尤其是由村民直接推举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选民直接提名村委会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村委会成员的"三个直接"做法保证了村民民主权利的直接行使,也保障了村民意志的真实表达。正因为以上优点,直接竞选制也成为推动农村妇女进村委的支持制度之一。虽然制度本身没有强调对妇女的政策倾斜,但恰恰是这种无性别意识,使一些真正有能力的妇女能与男性有同台竞争的机会、能平等地参与竞选。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实施结果却使妇女进入村委会的人数大为下降,制度所营造的机会平等却导致了结果的不尽如人意。原因何在?文章从三个维度对平等抑或不平等进行了思辨,并提出了反思性建议。  相似文献   

6.
村民自治是中国民主的起点,村民自治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救济,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却存在着种种问题。“有权利必有救济”是法治之必然结果,有规则而没有完善的救济并不能够成就法治,所以本文主要从司法救济层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民自治救济制度无实质性修改,存在救济不周延、缺乏司法救济、未能确立村民的救济主体地位等问题,因此仍需完善。完善村民自治救济制度应在遵循内部救济穷尽性、司法最终性、救济制度法制化三原则的基础上,选择具体列举与抽象概括相结合的制度设计模式。  相似文献   

8.
立法设置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并不破坏村民自治,也不违反平等保护原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新规定对村民行使提名权提出了实质性要求,也使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无法成为候选人。大量地方性法规已经规定了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但具体规定各不相同,并且在地方性法规之下还有很多次级规范对此进行规定。在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进行执行性立法时应对具体标准仔细斟酌,其中"奉公守法"、"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三个条件应成为地方立法的重点。  相似文献   

9.
衡阳贿选案作为建国以来地方人大选举制度发展进程中最严重的贿选案,是对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的一个深刻警示。候选人提名制度、确定制度与选举监督体系内在设计缺陷突出,选民和代表廉选意识缺失,党员自我防腐能力弱化等问题,是当前地方人大选举制度发展面临的主要瓶颈。因此,只有进一步优化地方人大选举制度的自身设计,培养选民与代表的廉选意识,加强地方人大中党组织的建设,才能真正突破地方人大选举制度发展的瓶颈,实现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的"新常态"。  相似文献   

10.
中国农村在建立村民自治制度过程中 ,创造了“海选”、“两票制”、“预选”、“三上三下三公布”等四种选举模式。 1998年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试行 )》颁布新法时 ,确认了“海选”模式 ,并将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差额选举、设立秘密写票处、违制处罚、设定罢免程序等 ,作为制度选择以律条形式写进新法 ,从而规范了村民自治选举。不过 ,村民自治的实践丰富多彩 ,在村委会选举中的选民资格 (流动人口 )、选举权与罢免权不对等、委托投票、流动票箱以及如何保证妇女当选比例等环节 ,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和健全  相似文献   

11.
不同的法院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名单纠纷案件存在受理与不予受理两种做法,但根据我国现行的制定法,法院不存在受理此类案件的依据。村民自治阻断司法救济有其历史原因和意义。立法机关未将村民委员会选举权纳入司法救济可能出于保护村民自治权的考虑,但村民自治权是法律赋予的,有其自治边界。由于当前农村社会已经发生巨大变革,加上基层政府的不当干预,村委会的角色功能发生错位。司法介入村民自治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司法介入村民自治并不会侵蚀村民的自治权。通过对政治权利内涵的拓展和村民自治边界的明晰化,司法介入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2.
以云南省两个县8个自然村262名选民为被试,采用自编“农村选举行为问卷”探讨了选民人口学特征及其与选举行为的关系。结果表明:(1)性别、政治面貌、教育程度和经济收入因素对选民选举行为没有显著影响;(2)40岁以上的大龄选民更看重选举对于维护村民权益的意义;(3)汉族选民比少数民族选民更看重选举对落实国家政策的意义,而少数民族选民在投票时比汉族选民更容易受候选人身份、候选人背景和政党意见的左右。  相似文献   

13.
选举制度是民主制度的核心 ,选举的得失直接关系到民主的真实性。选举过程是选民和候选人的互动过程 ,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而进行角逐。必须以选举理论指导村民选举的实践  相似文献   

14.
监察委员会制度是我国为了应对职务违法犯罪、遏制贪污腐败而构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监察制度。监察委员会制度对于遏制腐败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在运行中存在内部监督不力、外部监督机制不完善、对被调查人的权利救济不周等问题。针对监察委员会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应从内部监督、外部监督、权利救济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5.
新中国选举制度的确立,以195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颁布为标志。从研究新中国第一次全民普选入手,是深化对这一制度认识的一个途径。照顾少数民族选举权,规定中共党组织、民主党派、选民或代表的联合提名权以及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提名、投票与计票制度等选举运作程序与环节的规定,基本上为1954年宪法所确认,而且大都沿用至今。1953年选举法及其实施为新中国选举制度的确立及发展创造了初步的历史经验,无疑对于今天的选举实践,尤其是整个国家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了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王春立等诉民族饭店案"与"梁广镇身兼两地人大代表事件"是有关我国选举制度与选举法适用的比较典型的案件.两起案件明显反映出在救济公民政治权利、选举中的选民登记程序、对人大代表提名候选人的监督方面,原选举法的规定存在不足.本次选举法修改回应社会现实问题,在选举服务机构、禁止人大代表两地兼职、代表身份的真实公开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部分解决了两起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但在如何救济公民政治权利等方面未作改善,解决这些问题应成为未来选举法修改的方向.  相似文献   

17.
我国农村全面推行村民自治已近二十年。作为村民自治重要内容的村委会选举开展现状如何?本文根据作者的实践和观察,对村委会选举存在的问题作简单梳理,试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从选民角度、基层政权体制角度和制度经济学角度对这些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如何正确看待这些问题,正确认识村委会选举制度的旺盛生命力。  相似文献   

18.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宜运用“修订”的方式进行修改,最优的选择是制定《村民自治法》,次优的选择是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制度的修订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村民委员会内涵以宪法为标准处理,修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选举”,立法确认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法律地位。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必须坚持村民自治属于直接民主形式的自治和村民自治的法律主要属于行为法的基本理论。  相似文献   

19.
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在中国农村社会的推行,引起我国农村治理模式的变化,也对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深远的影响。随着村民自治实践的深入发展,许多限制和制约着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因此,依法全面实现“乡政村治”的有机衔接,理顺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完善现有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是解决目前村委会选举中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20.
诲村第7届村委会海选过程中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如乡村干部民主意识不强,选举程序不规范,投票过程比较混乱等.为了规范村委会选举过程,我们应采取如下措施:让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正式选举之前做好一系列的公开性工作,妥善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确保村委会成员选举过程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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