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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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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熊健奎  杨宇 《学术探索》2004,(11):34-38
股权是公司这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 ,股权转让 ,作为股权受让人 ,其投资目的是为了获得股权 ,但股权转让能否交易成功 ?受让人能否取得该股权 ?一方面受到转让客体有无权利瑕疵、转让主体和价格等实体性因素的制约 ,另一方面受到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工商登记和股东名册等程序性因素的制约 ,同时 ,还受到理论与实践悖论的制约。本文就股权转让的制约因素作一点粗浅的探讨 ,以期对完善我国公司法律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瑕疵出资股权时,对于受让人是否应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哪些责任,理论界观点不一致,立法对此更无涉及.通过借鉴国外立法,在国内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受让股东在已知或应知受让股权存在瑕疵出资的情形下,需积极主动地与瑕疵出资股权出让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赋予受让人明确的救济权,即受让人可行使对出让人和公司其他发起人的追偿权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受让人能举证证明股权出让股东故意隐瞒出资瑕疵的,可提起合同撤销之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导致股权瑕疵出资的,受让人可以股东身份提起股东派生诉讼.  相似文献   

3.
作为连接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桥梁与纽带,相较传统意义上的所有权、债权而言,股权这个新近出现的异物在内涵与外延上更具抽象性与复杂性,在制度价值上更具冲击力,立法者把持的立法尺度与力度难言精准。就股权转让而言,尽管我国现行公司法设置专章对其予以了详尽规范,凸显了立法者的良苦用心。然即便如此,立法者并未对公司实践中经常发生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予以定调,实乃一大遗憾。鉴于此,对瑕疵股权转让问题中转让合同之效力、风险承担的探讨,对今后公司立法修订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股权投资退出制度是资本所有者判断是否进行投资的考量因素,股权转让是通常情况下的股权投资退出形式.在股权投资前,投资人往往通过在投资协议及其章程中约定投资退出权利.股权投资人有权作为股东依据合同和章程确定的转让条件选择其他股东作为受让人转让股权.  相似文献   

5.
股权转让本身就意味着较多的风险和责任,特别是股东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的股权,受让股权就意味着受让更大的商业责任和风险。从一则案例谈及瑕疵股权转让的效力,并进一步分析瑕疵股权转让导致的责任承担问题,从股权转让的受让方角度阐述在实际操作中如何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进行风险防范,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股权转让的风险。  相似文献   

6.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可忽略公司主体地位及其意思参与,这是基于公司组织法的基本要求。从股权的社员权本质来看,股权转让涉及组织法上的成员更换,公司作为股权的义务主体需要以独立的意思参与到股权转让中去,以切实维护有限公司的人合性、封闭性、自治性。相反,凡是缺乏独立的公司意思参与的股权变动模式都有不可克服的弊端。确立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独立主体地位,明确公司对股权变动效果认可的意思效力,并以此为基础建构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模式,可以有效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减少股权转让纠纷。  相似文献   

7.
公司章程是公司据以成立、运作、终止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其人合性的特点,需要对股权转让进行多方面的限制.虽然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限制的规定也是基于维护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期待,但这种限制不能成为阻碍股权转让,危及公平的借口,需要有一定的边界,即当公司章程的约定不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乃至立法宗旨相违背时,才承认其效力.  相似文献   

8.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有限责任公司融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之优点于一炉,集有限责任和灵活管理结构于一身。但在现有法律体系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不能抽回投资,于是转让股权也就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的唯一选择,但是为了维护其人合性,对股权转让又必须做出适当的限制性规定。以规则分析为核心内容,通过对股权转让基本原理的阐释,股权对外转让现行规定的剖析,结合《公司法》和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中的基本问题与规则进行详细剖析,提出对股权对外转让规则的些许建议。  相似文献   

9.
股权转让合同属于典型的营利性商事合同,是我们观察民法商法关系的重要窗口。股权转让合同有参照适用瑕疵担保责任等买卖合同法律规则的可能,但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法定解除权,则要慎重参照,以免不合宜地等量齐观,但也非完全没有参照适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法定解除权制度的可能。股权转让合同有参照适用所有权善意取得规则的可能,但须作类型细分和必要的变通调适。《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25条和第27条过于扩大了股权善意取得规则的适用范围,宜结合股权变动模式特殊性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作必要的目的性限缩解释。法律或者公司章程也会对股权转让作特殊限制,股权转让合同类似于但又有别于买卖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适用方法和漏洞填补方法展现出民法在商法漏洞填补过程中参照适用的谦逊态度,而非补充适用的兜底大包大揽。  相似文献   

10.
张云 《天府新论》2007,(Z1):181-182
从性质上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是一种特殊的出资转让,该出资转让既要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资合性,又要实现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人股权的继承是一项在公司实务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伍坚 《兰州学刊》2013,(6):163-167
除有限责任公司外,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也应适用于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并适用于股份有偿转让的所有情形。股东优先购买权应统一为缺省性规则。在股份交易转让时,只有反对股东方能行使优先购买权。作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同等条件之要求不应绝对恪守。在股份交易转让中,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应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12.
国有资本减持是优化国有资本配置 ,增强国有资本控制力的必由之路。而减持国有资本的财务运作与风险控制尤为重要 ,在财务运作上可通过国有股配售、回购、股转债、向投资者转让及减持方式组合与国有资本重组等方式进行国有股减持。在风险控制上要注意国有股权定价及国有资本控制权等问题 ,在国有股减持步骤上应实施分阶段战略  相似文献   

13.
论股权分置的治理与制度创新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作者运用戴维斯和诺斯的制度创新理论,提出通过证券市场的制度创新,在发展中渐进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并认为政府行为错位是股权分置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14.
控制权溢价是指用来购买公司控股股权而支付的超过非控股股权转让价格以上的价格部分,其存在已为经济学的实证研究所证实。控股股权交易(协议转让)原则上不需公司有权机关批准,包含控制权溢价在内的转让价格由交易双方商定,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控股股权协议转让中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可具体化为调查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以及特定情形下的忠实义务,义务的违反直接导致与控制权溢价归属相关的法律后果。我国应针对控制权溢价存在的事实,对上市公司协议收购中的控股股东课以具体的诚信义务形式。  相似文献   

15.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深入,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也日益暴露。其中最为明显的缺陷就是大多数中小股东由于持股份额太小,在公司没有发言权。加之信息的高度不对称,中小股东又缺乏专业的管理知识,其利益很容易受到少数控股股东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侵害。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已成为现代股份公司中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建立完备的法律保障体制,对股份有限公司小股东利益加以有效的保护,已成为当前公司治理中一个非常紧迫的课题。本文拟对该问题加以尝试性的探讨。  相似文献   

16.
本文认为我国公司治理问题的实质主要是大股东与少数股东的利益冲突,而且由于政府常常身兼大股东的角色,所以这后一种冲突还表现为政府多重职能引发的冲突。把握这一点对于理解政府在我国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以及作为我国现阶段公共政策一部分的国有股减持的途径和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张磊 《学术探索》2013,(1):98-103
外交保护是国家保护海外国民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对我国意义重大。作为外交保护的前提条件,国际法要求自然人和法人持续拥有保护国国籍。在此条件下,如果在正式提出求偿之前,自然人逝世或者公司由于损害的原因而不复存在,那么他们的求偿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转移。相比自然人,公司的求偿权转移更复杂,还要涉及公司不复存在后外交保护国的确定、导致外交保护国变化的权利转移等其他问题。与求偿权相关的是受益权的确定与转移问题,两个问题相互联系,密不可分。此外,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的问题也具有特殊性。  相似文献   

18.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的一项法定权利,是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一项请求权。《公司法》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具有局限性,表现在对公司是否有权购买股东的股份、公司章程对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则作出规定的效力如何以及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如何确定等未做出规定,因此应当从立法完善上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同时司法调节适度介入公司自治。  相似文献   

19.
竞业限制是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公司法上的竞业限制有着社会学、经济学和法学的基础。竞业的法律判断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一方面,对竞业的认定应当严格限定在与原单位存在实质竞争关系的领域,但不限于原公司登记时的业务范围;另一方面,只要经过公司许可,董事进行同业竞争的行为属于合法竞业。公司法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董事获益的归入后果的规定极为原则;公司监事被排除在了法定竞业限制的责任主体之外;现行法律责任体系不够完善。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现行立法有关离职董事竞业限制的规定过于偏向公司商业秘密保护,不利于离职董事人力资本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周后春 《兰州学刊》2007,(12):67-69
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物权变动问题上明确采纳了区分原则,这一区分原则必然会突破传统物权法律适用中的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对国际私法上的涉外物权法律适用问题产生影响。在国际私法上,涉外物权变动法律适用的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也应当分开,涉外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可以适用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而涉外物权变动的结果行为则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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