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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辑部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21,(2)
编辑,你好:
我入职一家公司工作半年后,因工作能力出众,领导安排我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协议约定我必须为公司服务满五年后才能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五万元.在我结束培训回到公司工作半年后,我才发现公司并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费,我便提出辞职请求,公司却以我违反了服务期协议为由,要求我支付五万元违约金,并表示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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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关系双方来说, 履行劳动关系的全过程都需要依托法律,客观定义自身的权责,不可对一些法律概念进行任意解读. 本期的四个案例即说明了这一点.
服务期协议不可滥用
案例:钟某于2014年3月入职某中介服务公司, 双方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约定钟某从事咨询师工作.入职后,中介服务公司对钟某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双方签订了一份 "服务期协议",其中注明中介服务公司对钟某进行了专业培训,培训费为2万元,钟某须为公司服务满5年后方可离职. 工作满2年后,钟某因个人原因辞职,中介服务公司以钟某未满服务期为由要求钟某支付违约金, 并从其最后2个月工资中扣除了违约金 1.2万元.钟某不服,遂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中介服务公司予以返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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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杨女士从原单位离职后,未遵照其与原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在同行业具有竞争业务的其他单位找到一份相同的工作。原单位以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为由将杨女士告上法庭。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杨女士败诉,被判返还补偿费5000元,支付违约金21334.25元,法院同时判决杨女士应继续履行其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杨女士原为某信息技术公司员工,任职期间从事电信运营商市场的售前支持工作,担任高级产品经理。2001年11月13日,该信息技术公司与杨女士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杨女士在离开该公司后一年内,不得组建、参与组建、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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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永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22,(4)
你好:
我公司与李某订立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022年1月,公司拟引进新设备,遂派李某等3人外出培训,并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正在新设备调试的关键阶段,李某因拿到一家外企聘用其为副总经理的通知书,便立刻离职并去该外企就职.公司派人前去交涉,该外企声称自己并非故意录用李某.而我公司因李某跳槽及违反服务期协议遭受了巨大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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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商约定劳动权利与义务时,有时会放大协议的效用,使其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或对协议条款约定不明确,劳动者"寻出破绽",致使用人单位在"对薄公堂"时难以站稳脚跟。案例回放1解约协议不明确单位再付赔偿款叶某与一外企公司签订期限4年、税后年薪120万元的劳动合同,并出任该公司总经理。双方同时签订管理层激励奖金计划,约定激励奖金数额为叶某年薪的3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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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内容 A公司与员工王某于1998年6月23日签订《劳动合同书》,期限为1年。合同中约定,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书》的补充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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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中专毕业生毕业时间的日趋临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阶段也如期而至。就业协议作为一种法律性文书,是有其严肃性的,但近年来,由于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放,毕业生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选择毕业生的空间都不断增大,违反就业协议约定另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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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法律都是一把双刃剑.《劳动合同法》在充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对其违约做出惩罚性规定.然而,一些劳动者却疏于了解和掌握,更有任性者不拿法律与合同约定当回事,结果只能自食苦果!
一、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退还+赔偿
[案例]程秋利系某矿业公司技术员兼下属分公司副经理.2011年3月与公司续签5年期劳动合同.并于2012年1月5日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以及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提供咨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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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原为某粮食企业的工人,2001年5月被该企业下属某酒店聘为客房部经理,口头约定月薪1000元,各种社保基金由该酒店承交。某酒店未与李某签订具体用工协议,但有该酒店主管单位(某粮食企业)的任命李某职务的红头文件。李某到位后工作比较认真、但在个别问题上与该酒店负责人发生点意见分歧,到2002年5月,该酒店原负责人擅自决定,在部门业务经理例会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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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张某2000年8月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某事业单位工作,签有一份聘用合同(合同期:2000年8月1日至2001年7月31日),双方约定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聘用合同至2001年7月31日到期后,单位未与张某续签聘用合同,2001年8月30日,张某向单位提出要求调走,终止与单位的聘用关系。单位却认为聘用合同虽到期,但仍存在着人事关系,故不同意其调离。为此,张某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为其办理终止聘用合同的手续并调离该单位。【争议焦点】此争议的焦点在于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到期后,单位与职工是否还存在着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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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从原单位离职后,未遵照其与原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在同行业具有竞争业务的其他单位找到一份相同的工作。原单位以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为由将杨女士告上法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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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若栏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21,(4):52-5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从侧面反映了有效劳动合同中竞业限制条款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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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心理契约的派遣制员工管理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增加了对直接雇佣制的限制。劳务派遣作为直接雇佣制的有效替代和补充.成为国内人力资源管理界热议的课题。劳动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雇主责任,与用工单位(即委托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然后按照用工单位要求,将符合要求的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并向用工单位收取相关费用的经营行为。这种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双向关系.通过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派遣制员工之间的三角关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