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津劳社局发〔2007〕193号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集团总公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市政府《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市政府第12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就工伤1~4级伤残人员的伤残津贴待遇调整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586号)和天津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精神,自2012年1月1日起对天津市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3.
津劳社局发〔2008〕40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津政发〔2008〕17号),现就2007年度本市职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调整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津劳社局发〔2008〕137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市政府《关于扩大就业加快建立完善就业培训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08〕19号),我们制  相似文献   

5.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和天津市政府《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市政府第50号令),天津市就调整工伤一至四级人员伤残津贴的有关问题发出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一至四级伤残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2012年继续调整工伤一至四级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6.
津劳社局发〔2008〕188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为进一步做好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工伤(职业病)审核、认定工作,按照《关于用人单  相似文献   

7.
《天津社会保险》2011,(1):52-54
文件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文时间:2010年12月20日执行时间:2011年1月1日内容摘录:国务院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  相似文献   

8.
津劳社局发〔2008〕154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妥善解决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待遇问题,现就有关  相似文献   

9.
为确保工伤职工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天津市对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待遇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标准,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30元;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发生的合理交通费用据实报销,住宿费报销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天15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  相似文献   

10.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已于2012年1月14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3月5日起施行。2003年12月1日公布的《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2003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2  相似文献   

11.
津劳社局发〔2008〕90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维护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  相似文献   

12.
编辑同志:我是天津市某政府部门的一名公务员,最近听说公务员也参加工伤保险了,我想知道公务员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怎样计算。方蕙方蕙读者: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构成与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230号)及《关于核定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津劳局  相似文献   

13.
津劳社局发〔2008〕85号为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08〕18号),现就城镇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1992年12月31日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连续工龄中断人员参保问题1.人员范围。凡1992年12月31日以前,在原国有、  相似文献   

14.
《天津社会保险》2015,(3):29-30
文件字号:津人社局发〔2015〕28号发文时间:2015年4月12日执行时间:2015年4月12日执行一、严格落实《意见》精神,确保建筑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一)本市辖区内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含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概算中将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拨付给施工总承包企业或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统称: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到市或各区县建筑安全质量监管部门设立的工伤保险经办窗口,一次性申报缴纳建设项目使用的全部农民工(包括各专业承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我是2014年10月审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12月确诊为职业病,2015年2月认定工伤并确定伤残等级为五级,请问我能否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刘玉刘玉读者:根据《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津政令〔2012〕50号)文件第26条规定"职工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本规定自2012年3月5日起施行。《职工退休后确诊职业病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发标准等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12〕375号)文件规定"职工退休后被确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首次确定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原则,2011年6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依据。由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涉及职工、用人单位以及第三人等主体,在制度设计、具体实施等方面难度更大、情况更复杂。  相似文献   

17.
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农民可以参加的保险主要有:一、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所以,这些单位的农民工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劳动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  相似文献   

18.
2011年1月1日新《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进一步明确和扩大了职工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范围,却也引发了一系列新的思考,诸如上下班途中工伤如何界定、非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范围的确定等问题,都值得认真研究。难点一:职工"上下班途中"如何界定?上下班途中事故伤害算不算工伤的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对2004  相似文献   

19.
津劳社局发〔2008〕51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塘沽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为做好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7〕64号)和市劳动保障局、市教委《关于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学生儿童参保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天津社会保险》2011,(5):53-55
文件字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发文时间:2011年6月29日执行时间:2011年7月1日内容摘录:第一条为了维护公民的社会保险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