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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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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重要方式,也是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在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就已确立了法院调解的原则,并规定了法院调解的程序。虽然,在民事诉讼中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世界立法中并不少见,但像我国这样,将法院调解作为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在立法上加以规定的,遍寻难见。由此可见法院调解在我国民事审判中具有独特作用和不可或缺的功能,其所依据的价值理念在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体系中也有鲜明的特色。一、法院调解的含义、价值理念和功能…  相似文献   

2.
调解解决民事纠纷,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突出的特点。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不仅有非讼调解的规定,即规定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性质任务及方法原则,而且还有诉讼调解(法院调解)的规定,即规定了着重调解与及时判决的原则。本文就着重调解与及时判决原则,谈点粗浅的见解。 一、法院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优良 传统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着重进行调解(即法院调解),这是我国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  相似文献   

3.
《理论界》2017,(1)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理念的引导下,ADR运动兴起,推动了法院在功能上的拓展。在我国,法院调解逐渐突破传统的诉讼调解形式,实践中开始引入司法ADR性质的非讼调解。随着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解释的修改,非讼调解制度被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被视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重大发展。下一步,法院调解改革的走向,是用多元化解决纠纷的理念推动法院转型,统筹好司法与社会调解两股力量,并发挥司法力量的主导作用。  相似文献   

4.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但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案件的抗诉应向哪一级法院提出,由哪一级法院再审?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认识不一.有的人认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应当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即原来是一审法院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向原一审法院提出抗诉,原来是二审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原来第二审法院提出抗诉.这是不对的,是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应向其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并由其同级人民法院再审.  相似文献   

5.
法院调解是我国一项优秀的法律文化与司法传统,但目前法院调解工作中未能充分展现调解的价值所在.基于人大代表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中所具有的独特作用,邀请人大代表协助法官开展调解工作成为一种有益的司法尝试与探索.这不仅在我国宪法、民事诉讼法及代表法中能找到直接的法律依据,而且有利于提高纠纷的解决效率、拓展人大代表履职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以及推动民主法治进程.  相似文献   

6.
调解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发生民事权益纠纷,由当事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法庭、群众调解组织认为有和好的可能时,为了减少讼累,经法庭或者群众调解组织从中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使当事人互相谅解,争端得以解决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通过立法加以规定,即成为国家确立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司法制度。从世界范围内看,法国在一七九0年八月在立法中就对调解有所规定,一八0六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典》第一部第二编就有调解专章,以后欧洲各国的民事诉讼法都有相同或类似的规定;从我国历史上看,封建社会以前无法庭调解,中华民国时期北洋政…  相似文献   

7.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证人义务及保障制度的规定及缺陷 1.有关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1款: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第2款: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2)《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1款第2项: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相似文献   

8.
法院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本文对它的特征、意义、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具体程序作了概括的论述,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特色之一,调判结合的民事案件结案方式早已为民事诉讼法所确认.法院调解的基本原则是合法自愿,但现行法律中却缺乏对该原则的具体规定,导致实践中难以掌握.法院为追求调解结案率而强制调解,损害当事人利益和法律权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修改完善现行法律制度的角度,强调民事诉讼中调解的适度运用并予以法律规制,对于民事诉讼调解的适用条件、规则作出进一步的规定,明确限制民事诉讼调解在某些类型案件诉讼中的适用,发挥民事诉讼调解作为促进社会和谐、节约诉讼资源手段的积极作用,消除其消极效果,是完善我国传统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0.
申请再审既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新增设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又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可以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探讨这一诉讼制度的概念特点和适用范围,对于全面实施《民事诉讼法》,对于加强我国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 所谓申请再审,是指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认为确有错误时,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复查纠正  相似文献   

11.
我国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法律规定条文甚少。《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第185条规定了四种抗诉条件。第18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第1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相似文献   

12.
孙春伟 《北方论丛》2000,(4):115-119
我国现行有关法规中规定了公安机关在对公安行政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可以进行调解,在司法实践中,某些民事赔偿纠纷起诉到法院,则又必须经过机关的行政调解,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安行政调解有其存在的必要,有其自身的特点,但是,我国关于公安行政调解的立法却不统一、不完善。公安行政调解活动在实践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急需解决。我国应当加强公安行政调解的立法,加强对公安行政调解的监督。  相似文献   

13.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据的取得,采取的是当事人举证与法院查证相结合的原则.由于法条规定的原则性与实际增况的复杂性以及审判人员对法条理解存在差异,致使举证与查证及二者相结合方面存在不少问回.一是片面强调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忽视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不该在的立了,进行了许多采用或重复劳动,二…  相似文献   

14.
调解息讼是中国固有法所崇尚的重要法律原则,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法院在解决民事纠纷时也贯彻了这一法律原则.并且,国民政府通过立法使民事调解制度成为当时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南京国民政府二十余年的民事司法实践中,法院民事调解制度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具有显著的作用.可以说,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院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纠纷,较好地避免了争端当事人的尴尬境地,保持了日后人际关系的和谐,维护了社会关系的稳定,从而有利于社会凝聚力的发挥.因此,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民事调解制度是值得肯定的.  相似文献   

15.
公开审判是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实现诉讼公正的重要途径。为什么要强调公开审判呢?首先,公开审判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要求。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当家作主。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旁听审判,了解审判情况,是当家做主的生动体现。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公开审判。因此,公开审判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基本要求。其次,进行公开审判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社会主…  相似文献   

16.
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了先行调解,这既是我国诉前调解司法政策演变的必然结果,也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先行调解与诉前调解是同一种制度的两个不同的称谓,是可以互换使用的同等级的概念。先行调解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由法官主持或由法官与法官以外的人共同主持的先行调解,其调解协议应当具有法院调解的效力;二是由法官以外的人主持的先行调解,其调解协议应当具有合同或契约的效力。并且调解协议达成后,调解的主持者应当与法官一道依职权进行司法确认,但当事人不同意的除外。  相似文献   

17.
行政诉讼是指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因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纠纷的各种活动的总称。行政诉讼制度是指司法机关在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与下,审理各种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的总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这条规定说明;我国存在行政诉讼,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却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制度,也就是说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尚付阙如。建国三十多年来,我国的行政纠纷绝  相似文献   

18.
李正军 《兰州学刊》2005,(6):145-147
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系列司法解释,对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调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作了不同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本身也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撑,甚至各个解释之间也有相互矛盾之处.本文从调解协议、和解协议的合同属性以及防止强制调解、诱惑调解对当事人的损害这两个角度出发,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中涉及的调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进行了系统的整理.  相似文献   

19.
征收诉讼费用,是世界各国在民事、经济、海事等诉讼中普遍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在民事、经济、海事、行政诉讼中征收诉讼费用实行了一段时间.现行人民法院收费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二条、第八十条、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九十条、第二百条的规定制定于1989年6月29日发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1991年 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了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修改后的新《民事诉讼法》第107条对诉讼费用的收取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到目前为  相似文献   

20.
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基本原则就是在民事诉讼中,指导各项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准则。它贯穿在整个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中,对全部民事诉讼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基本原则体现了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确定了民事诉讼的宗旨及其实现的方式、方法,是完成民事诉讼任务的重要保证。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整个过程中,都必须严格遵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基本原则办事,这对于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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