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北极航道:欧盟的政策目标和外交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气候变暖和海冰的快速融化向世界展示了北极航道开发的经济前景。经济上高度依赖贸易和海上运输的欧盟对参与北极事务和北极航道开发给予了高度关注,同时也面临着北极国家和北极理事会一定程度的排斥。欧盟充分利用北极多层级治理结构的特点,开展多支点外交,将自身在北极的利益与北极生态环境保护和北极治理过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将自己塑造成公共产品提供者;同时,以市场和投资为手段使自己成为北极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的合作者。中国与欧盟在北极事务上具有许多类似的战略利益和外交立场,欧盟的经验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2.
3.
4.
这片浮冰覆盖、总面积21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地区曾被称作“人类的净土”,风雪严寒曾经令人们望而却步,现在为何遭到各国的竞相追逐?中国又该以什么姿态参与北极事务? 相似文献
5.
6.
《太平洋学报》2016,(3)
气候变化下的北极渔业处于动态发展中,但发展参差不齐。由于地缘关系,大部分北极渔业处于北极国家"各自为政"的专属经济区渔业制度之下,难以形成一体化的北极渔业管理制度。北极还存在公海渔业,但北极国家的北极公海渔业管理主导意愿明显,造成北极国家与北极域外国家潜在的渔业权益争端。现阶段北极相关的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由于分鱼类、分区域的特点而不能胜任北极渔业管理的职责。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代表的国际法律适用于北极海域却不针对北极海域。因此,北极渔业管理面临着各种挑战。北极各国之间的双/多边合作、北极国家与北极域外国家之间通过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开展的国际合作对未来的北极渔业管理至关重要;并且,鉴于北极海域生态环境脆弱,北极必须实践预防性措施及基于生态系统的渔业管理理念。中国是重要的近北极国家,明确北极渔业对维护中国北极权益的重要性,重视科技先行的作用,开展广泛的北极合作,是中国北极渔业应对之关键。 相似文献
7.
8.
《太平洋学报》2020,(7)
北极经济治理是北极治理研究的最新议题。研究北极经济治理制度的运行逻辑,是有效维护中国北极经济权益的重要路径。北极经济理事会作为最大的北极经济治理制度,其运作机制仍然受到权力政治的影响。在北极经济理事会议题设置和权益分配的过程中,北极国家设置权限门槛来获取集体制度霸权。为了阻滞非北极国家通过经济参与获取北极经济理事会的话语权,北极国家采取了责任投资与身份歧视等手段影响北极经济理事会的决策过程。北极大国推动北极经济理事会"域内权威化",不仅有助于掩饰该组织政治化背后的大国因素,而且能够提升北极经济理事会在北极经济开发中的合法性。北极经济理事会对北极经贸事务的垄断趋势,是美加等北极大国称霸北极的新方式。中国护持北极经济权的实践,应遵循综合性和稳健性的"协同式参与"路径。 相似文献
9.
10.
北约与北极——兼论相关国家对北约介入北极的立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北极拥有丰富的资源和航运潜力,其潜在的安全威胁也在逐步显现。作为拥有5个北极国家的军事政治组织,北约一方面希望在北极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却未能推出统一的北极战略或政策。本文在分析8个北极国家对北约介入北极的立场后发现,内部难以达成一致和外部存在压力两方面原因,造成了北约对待介入北极态度的现状。尽管如此,北约确实有在北极发挥作用的主观意愿和客观需求。因此,北约在短期内不会高调介入北极,但可能会寻求低调发挥实质性作用。中国在北极安全问题上最好采取"冷静观察,有所作为"的态度。 相似文献
11.
近日,为有效应对严寒天气,青岛市市南区民政局按照上级要求,周密部署,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应对防范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救助活动。在向社会公布了两部救助热线,准备了一批棉衣、棉被等御寒物品和食品, 相似文献
12.
2013年是美国政府实施北极战略力度最大的一年,这是白宫和五角大楼日益认识到其在北极事务上严重落后于其他北极国家而做出的补救措施。对于北极这个充满希望的"新边疆",奥巴马政府将推行"向北看"外交,在北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源,以争取东北、西北航道的自由航行权和北极事务的主导权。尽管美国步入战略收缩期,其北极新战略的落实还将面临诸多障碍,但美国这一新变化必将给北极地缘政治、经济乃至地区治理产生重大影响,这值得我们去分析和预判。 相似文献
13.
《太平洋学报》2015,(5)
北极外交是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重要方式,也是推进中国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北极外交经历了早期的以北极科学研究以及北极科学合作为主导的北极科学外交阶段、21世纪初以加入北极理事会为代表的争取"身份承认"的北极身份外交阶段。在"身份升级"之后,中国在北极事务中的参与进入到"怎么做"的阶段,中国的北极外交也应适时作出调整。在进一步推进北极外交的实践中,首先需要厘清不同阶段中国在北极地区的不同利益,在此基础上制定北极外交战略,对北极外交活动进行统领性的战略规划,进而加强不同领域和部门之间的机制协调,充分调动和发挥多层面行为体在北极外交中的能动性,构建多主体、多领域、立体式、双向度的北极外交实践模式,进一步提升中国在北极事务中的"实质性存在",最大限度地拓展中国在北极地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15.
《太平洋学报》2016,(12)
冷战以来的北极地区安全态势经历了"军事化—去军事化—再军事化"的演变历程,从冷战期间北极作为美苏军事对峙的前沿,到冷战结束后大国关系缓和促成北极政府间区域合作机制的形成与发展,北极安全局势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然而在现今全球化和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北极国家不断提升在北极地区的军事行动能力,这种以捍卫主权和主权权利、保障战略运输通道、应对突发事件和确保民事安全为初衷的军事能力建设,往往被他国视为启动军备竞争的举措而导致安全困境。受制于俄美在北极战略安全领域的结构性矛盾,北极地区安全机制长期缺失,但安全机制的构建一直是北极国家和部分北极域外利益相关方关注的焦点。在北极区域层面,在非传统安全和民事安全领域不断深化的机制性合作构成建立北极安全信任措施的基石,也促成北极国家达成相应的安全话语共识,即维护北极安全与合作将带来更多回报。同样值得思考的还有在地缘范围上能够(部分)涵盖北极地区的多边区域性安全架构(如北约组织、欧安组织等)在介入北极安全事务上的合法性、能力与意愿。 相似文献
16.
《太平洋学报》2015,(10)
北极地区除北极沿岸国的主权区域和管辖权区域外,绝大部分地区属于公海区域,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其应该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实行全球治理,而非由北极国家共治。作为区域性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北极理事会缺少国际法基础,我国不应将加入北极理事会作为参与北极事务的成就,更不应将北极理事会作为参与北极事务的重要平台。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是符合国际法要求的合法组织,北极地区的治理适用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区域制度,而不是某几个国家或组织制定的区域性条约或规章。我国应在增强北极地区实质性目标的基础上,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调整参与北极事务的工作思路,依托符合国际法的国际组织实现对北极的治理,同时加强对北极地区区域性国际制度和理论的研究,倡导全球共治北极。 相似文献
17.
杜雨鹃 《贡嘎山·西部观察》2021,(2):59-61
前往丹巴的路上,我们一行沿着机场路,途经塔公草原前进。第一处停下的地点是折多山垭口,我们之前的旅途中已经经过此处多次,但从未遇到过天气晴好、万里无云。今天,恰好是这样明媚的天气。下车,空气凛冽,穿透身心。抬头便是碧蓝如洗的穹顶,阳光慷慨,把热度倾泻而下,风肆意吹过,寒气也不甘示弱。 相似文献
18.
推动"冰上丝绸之路"建设,应高度关注美国的北极战略立场。北极作为美国全球战略的重要区域和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历史性延伸,集聚着两国战略资源的持续投放。在中美结构性矛盾逐渐升级的背景下,特朗普政府的北极战略致力于提升美国在北极地区的竞争优势,维护美国的北极利益,限制域外国家深入参与北极事务,最终构建从印度洋到北冰洋的对华战略包围圈。竞争性抵制的拒阻思维,是当前美国政府应对"冰上丝绸之路"的决策必然。但囿于经济实力、战略资源等方面的制约,美国选择与盟国联合拒阻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相应的战略构建为"冰上丝绸之路"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北极地缘政治经济格局有可能出现中俄主导的以东北航道为基础的"冰上丝绸之路",与美加主导的以西北航道为基础的"北美北极走廊"并存的趋势。 相似文献
19.
随着冷战的结束,在全球气候变暖和经济全球化两大因素的进一步推动下,北极治理问题正日益引起国际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北极治理的目的就在于促进该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并增进全人类的共同福祉;具体而言就是处理好以下三对矛盾:即北极资源开发与该地区自然、社会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北极国家的权利主张与人类共同继承财产之间的矛盾,以及各类行为体的活动日益频繁与北极治理机制发展的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当前,北极的治理一方面体现出较强的排他性,但另一方面,北极治理又应当是一个需要全球,特别是域外经济大国参与的包容性治理结构.未来在北极治理机制的构建和完善这一进程中,中国应发挥更为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相似文献
20.
《太平洋学报》2021,(1)
目前北极治理呈现"门罗主义"特征,即北极圈国家在主导北极治理的过程中推崇"北极是北极国家的北极"的理念,并通过制度安排将"门罗主义"理念确立在北极理事会、北极经济理事会等北极治理机制中。北极气候环境变化在全球范围内产生深刻影响,北极治理全球性需求与"门罗主义"主导北极治理现状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始于2016年的北极科学部长级会议作为北极科学领域的新机制,为世界各国、国际组织与科学团体等相关行为体参与北极科学合作提供平等的交流平台,促进北极事务决策者和科学界的"直接沟通",具有超越北极治理中的"门罗主义"特征的潜力。中国应通过北极科学部长级会议积极参与国际北极科学合作,提升中国参与北极治理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并适时助力北极科学部长级会议由北极科学事务的推动者转变为决策者,消解"门罗主义"北极治理对北极圈以外国家的边缘化和制度性歧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