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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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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和返城知青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8]18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和返城知青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川劳社办[2008]6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发后,我省各地正在推进工作。但据了解,个别地方在对政策理解和执行上认识不够统一,  相似文献   

2.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川劳社办[2007]2号)下发后,有部分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就企业离休人员在2005年6月30日以前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支付渠道问题向省厅请示。经研究,就此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为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函[2005]150号)关于“从2005年7月1日起,将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原由企业支付的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统一纳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标准按我省现行规定执行”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一、从2005年7月1日起,凡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由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的因病、非因工死亡的下列人员,其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下同)由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一)企业离休人员:(二)企业退休人员;(三)企业退职人员(按《四川省劳动厅关…  相似文献   

4.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和返城知青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8]185号)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4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省中央在川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进展顺利。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务院《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36)规定精神,切实做好中央在川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完善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发E2002]10号)的有关精神,结合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工作和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一段]  相似文献   

7.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劳社发[2009]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各地就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增发待遇有关问题陆续向省厅专题请示,经研究,现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一、符合享受增发待遇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和类别,《通知》中已明确规定按国人部发[2006]61号、川人发[2007]8号文件划定的范围和类别名单予以执行.  相似文献   

8.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监狱企业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2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监狱企业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四川省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老工伤人员死亡后一次性待遇支付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等规定,一级至四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残人员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抚恤金、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死亡待遇标准:丧葬补助金为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所在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50%;符合范围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10.
   《劳动理论与实践》2005,(6):47-47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z003]10号)和《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的通知》(川劳社办E2003159号)的精神,现就已参加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解除人事关系人员(以下简称“解除人事关系人员”)接续参加医疗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川劳社办〔2009〕93号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9]3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2号)、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再就业优惠证和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样式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474号)和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川劳社[2006]2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将我省加强《再就业优惠证》、《四川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以下简称《失业证》)、《四川省农村劳动进城求职登记证明》(以下简称《求职登记证明》),以及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有关认定证明(以下简称《企业实体认定证明》)等证件发放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川府发E2006]13号)精神和省关于开展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部署,计划在2007年-2008年期间完善各市(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第一段]  相似文献   

14.
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四川省完善企业职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在贯彻《实施办法》时一并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15.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监狱企业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2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监狱企业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一、从2006年1月1日起,我省监狱企业及其工人统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二、省级监狱系统所属企业作为一个单位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行省级管理。为切实做好监狱企业工人参加省级管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省监狱管理局设立的…  相似文献   

16.
为贯彻落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贯彻(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川劳社发[2006]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006]1号).切实做好我省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劳社发[2009]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各地就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增发待遇有关问题陆续向省厅专题请示,经研究,现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省本级各参保单位、省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9]4号)规定,现就省本级参保人员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医药费和入院前3日内的阳性特殊门诊检查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补充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来,对于促进各地积极关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效应。为进一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加快推进我省灾后重建.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继续做好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以下简称“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已翻印下发)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中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的规定,现依据国务院《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川府发[1997]151号)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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