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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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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志文  王金东 《理论界》2007,50(11):70-72
本文在对海商法船舶界定因素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目前海商法对船舶规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变以船舶类型确定海商法船舶的方式,直接以航行能力和航行水域并考虑其他因素等界定海商法船舶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罗剑雯  宋妙艺 《学术研究》2002,9(6):138-142
根据《海商法》第25条,船舶留置权仅限造船人、修船人享有,然而,《海商法》第161条、第188条分别规定承拖方、救助方也享有留置权。对于承拖方、救助方享有的留置权的性质,学者们意见不一。笔者认为,承拖方所享有的留置权也应是船舶留置权,而救助方享有的留置权是包括船舶留置权在内的、以特定物为标的的留置权,故《海商法》中关于船舶留置权的规定应予以进一步明确。此外,由于《海商法》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均未对船舶留置权的行使做出直接规定,留置权人虽亦有权自行行使,但笔者认为,该项权利的行使应配合《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有关规定,尽可能通过司法途径进行。  相似文献   

3.
国际海商法从其起源到发展至今呈现出最为明显的趋势是从统一走向分化并再次向国际统一的方向发展。虽然起源于地中海商人习惯汇编的海商自体法曾经构筑了海商法在历史上的国际统一,然而由于其渊源与内涵本身模糊不清,超国家的国际性衍生执行困难,倡导的意思自治与现代海商法强制性规则扩张之间的矛盾,海商自体法在现代无力重新构筑海商法的国际统一。现代海商法国际统一化进程是由以国际公约为代表的国际海商统一实体法主导的,同时以"软法"形式存在的民间海商实体规则也对海商法的国际统一贡献深远。  相似文献   

4.
卢伟伟 《南方论刊》2007,(5):40-40,37
海商法是一个古老的法律部门,它起源于古代欧洲,并随着海上贸易的发生和发展逐步演变成近现代的体系。它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势微和散乱到丰富与充实,从简单的传统航海贸易到复杂的以多式联运和集装箱运输为主导的现代运输方式的成长过程。本文从实证和理念方面探讨了海商法的发展脉络及趋势。  相似文献   

5.
船舶所有权是以船舶为客体的物权,国际公约和各国法律对其没有作出界定。我国《物权法》中有关物权的法律制度与《海商法》中的船舶物权制度差异性的规定导致学界对船舶所有权的相关法律问题认识不一。船舶所有权制度涉及船舶、船舶所有人、船舶所有权等基本构成,笔者从船舶与所有权着手,对船舶所有权的转移、船舶所有权的预告登记制度以及船舶所有权与船舶国籍分离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排除立法模式交错引起的理论困扰,完善《海商法》中船舶所有权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6.
造船合同的法律规制与中国《海商法》的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国强 《学术论坛》2008,31(2):88-92
我国缺乏对造船合同的专门性法律规制,这一缺陷应当通过<海商法>的修改来弥补.造船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在这<海商法>中构造对造船合同专门规制的法律体系,应从船舶所有权的转移、船厂的融资行为、船舶规格、双方的默示质量担保义务、船舶的交付、准据法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7.
《罗斯法典》是俄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系统的成文大法。古斯拉夫人的习惯法与留里克家族最初几位王公的立法尝试,为该法典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封建关系的成长及伴随而来的此伏彼起的阶级斗争,则是其产生的直接原因。雅罗斯拉夫及其子孙后代苦心经营,为该法典的最后确立做出了重大贡献。《罗斯法典》由简至繁,臻于完备,其间经历了几个世纪的风风雨雨,从中可以窥见古代罗斯历史发展的轨迹。  相似文献   

8.
刘兴莉 《学术研究》2002,(12):87-90
海事侵权是民事侵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海商法》第273条仅对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做了专门规定,但是缺乏对一般海事侵权的规定,在有关海事侵权的立法规定上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作者在分析几种常见的海上侵权及法律适用原则和比较主要航运国家有关海事侵权法律适用的立法及相关的国际公约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现行《海商法》的立法缺陷,提出了完善我国《海商法》有关海事侵权及船舶碰撞法律适用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海商法在宏观上主要调整外贸与航运两个产业的特殊利益博弈和所涉及的国家利益博弈.否认海商法存在基本原则的理论,以及把效率等作为海商法基本原则的观点,都与海商法调整对象的独特性不符.从海商法调整对象的根本特征看,海商法的本质和指导思想是平衡作为产业整体的船货利益,根据法律基本原则理论,船货利益平衡原则是海商法的基本原则.船货利益平衡原则是确立海商法学科体系的理论基础,具有重要的立法、适法准则功能,以及克服海商法局限性的功能.  相似文献   

10.
在教育法典编纂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的背景下,我国应当制定什么样的教育法典——教育法典的编纂定位问题成为当前教育法典相关研究中基础性和前提性问题。教育法典的编纂定位直接决定了教育法典的编纂范围、编纂逻辑、编纂内容、编纂形态和编纂框架。从教育法典的本源性及中国教育法典的特殊性来看,我国教育法典的编纂应当明确以下五个定位,即教育法典应当是运用行政法、民法等调整规则和调整方法,来解决教育领域法律问题的领域法典;教育法典应当是全面性与开放性相结合的适度法典;教育法典应当是易于被民众理解、接受和使用的应用法典;教育法典应当是以公民受教育权保护为核心的权利法典;教育法典应当是以教育实体法为主,教育程序法为辅的综合法典。教育法典的编纂应当以上述编纂定位为编纂工作的始发点,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切实推动和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育法典。  相似文献   

11.
海商法是调整海上商事的法律,由于海上商事日趋企业化,因此海商法也被称为“关于海上企业之法”或“海上运送企业的组织及其活动之法”。海商法有广狭二义。狭义的海商法,是指直接以“海商法”命名的法律;广义的海商法,是指调整海上商事活动中与船舶有关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除狭义的海商法外,还包括其他有关海商的法律法规,如船舶的修建、丈量、检验、配备、管理、船舶登记、港口管理、引水、船员管理等等。本文拟分别介绍我国海峡两岸海商立法的概况并试比较其异同。  相似文献   

12.
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每一个人都与法息息相关。但法起源于什么?最早的习惯。法是什么?最早的婚姻法是什么?本文仅就这些问题略陈管见,以就教于学术界。 一、关于法的起源 法起源于何时?这是学术界有争议的一个问题。一部分人认为原始社会只有社会生活规范,不存在法律。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只有在阶级产生,国家形成之时,原始习俗才演变为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习惯法。同时,法也将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归于消亡。另一  相似文献   

13.
吕忠梅 《江淮论坛》2024,(1):117-128+2
在各种立法方式中,法典编纂从形式到内容都具有统领性,需要充分认识法典编纂的价值重塑、体系重整立法革新功能,在法典编纂启动之时进行合理的立法选择。综合法律命名的各种因素,法典名称更应注重其政治性、实质要素和文化要素,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是更优选择。针对我国生态环境立法实际,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应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进行法律关系评估和价值体系重塑;以编订为主,优化提炼污染控制法律规范;以纂修为主,系统整合自然保护法律规范;统筹编订纂修,补充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规范。在现行立法以行政监管制度为主的管控机制不能满足生态环境司法迅速发展需求的情况下,应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充分考虑裁判性规则的供给,建立行政监管与司法裁判并行的“共治”型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4.
中国的刑法体系非常发达完善,无论是《吕刑》还是《法经》或《唐律疏议》、《宋刑统》等,都可以说是刑法典。而在汗牛充栋的法典中,却找不到一部民法典或具有民事性质的法典。那么中国古代有没有民法典,如果有,它是怎么起作用的;如果没有,那调整民事领域内各种社会关系的规范是什么,其性质如何认定?  相似文献   

15.
关博豪 《江汉论坛》2022,(9):120-127
教育法与行政法有着极大的关联性,近年来,两者的法典化趋向一直为学界热议。在二者法典化进程中不管谁先谁后亦或同步进行,都不能回避这样一个主题:教育法典制定中应当由行政法理主导并将其嵌入其中。原因在于教育法基质上的部门行政法属性,这从教育治理由行政权主导、我国部门行政法的分类、教育法的管控属性以及教育法关系的单方面性特征等方面可以佐证。为此,应当把行政法理作为教育法典化的法理基础,教育法典要在行政法理念和原则指导下整体构型,以行政法理的视角整合教育法典的若干元素,将行政法典总则作为教育法典的逻辑前提。同时,在教育法典中将行政法相关机制嵌入,包括教育行政主体与教育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定位、法律保留与法律优先原则的确立、正当行政程序机制的构建和权利救济司法最终化的遵从。  相似文献   

16.
邓华 《社会科学家》2005,(1):112-114
我国<海商法>确立的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原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合理和实际的,但随着航海技术及船舶管理科学的进步,不完全过失责任原则应逐步被完全过失责任原则所取代.本文从法理学、法律经济学及国际立法趋势方面分析了不完全过失责任原则向完全过失责任原则转变的依据,并对我国<海商法>第51条提出了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7.
体系型法典是最高级的立法形式,应当成为劳动法典的奋斗目标。劳动法是现代工业和信息社会的一个法律领域,劳动分工带来了大量同质化的劳动关系,为大规模劳动立法构筑了社会基础,数字经济的兴起又带来了以平台用工和远程工作为代表的新型劳动关系类型。观察中外历史,劳动立法一直秉承着平衡理念,即在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劳资自治”与公权力“他治”之间寻求恰当的平衡,此价值理念决定了劳动法典的建构基础,也使适度体系型法典模式成为可能。以历史逻辑为鉴,我国应当在理论逻辑中区分建立在私人自治基础上的劳动私法关系和建立在公共利益上的劳动公法关系,以各自完备的价值理念实现规范的整合,同时在实践逻辑的指导下分别编入归属于公私法律部门的劳动法典条文。新就业形态难以进入传统劳动关系,因此可独立成章,形成规范传统劳动关系的“大劳动法典”之外的“小劳动法典”。  相似文献   

18.
我国外资立法体系的现状与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外资立法现状及所存弊端己成为我国吸收外国投资的掣肘。对现行立法模式的改革己成为国内理论界的共识 ,目前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外资立法改革的途径上 ,即是否应通过修订一部统—的外国投资法典来达到规范外资立法的目的。本文认为应以外资准入、外资经营、外资保护及鼓励、外资管制、有关投资争议的解决五个方面为主线重构我国外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9.
李挚萍 《学术研究》2006,(12):69-74
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瑞典催生了《环境法典》。瑞典的《环境法典》是20世纪末环境立法的一个代表作,它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点和本国特色,其法律原则、内容构造、立法技术、法条设计对我国环境立法的现代化有借鉴意义。瑞典环境法法典化道路的选择和促成法典的因素值得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20.
缺乏基本价值指引的教育法典编纂,无法从根本上弥合教育单行法之间的规范抵牾与价值冲突。需要正确认识基本价值在教育法典编纂中的作用,反思教育法典基本价值的提炼方法,明确教育法典基本价值取向的争议并进行整合,为教育法法典化奠定基础。教育法典基本价值能够为教育法典提供实体目标,指导教育法典规范体系的科学化,提供反思与重构教育法典的价值校验标准。从提炼教育法典基本价值的方法上看,教育法典基本价值的形成路径存在两种差别迥异的形式:一是从宪法基本条款出发进行自上而下演绎推理,二是从现有的教育单行法出发自下而上进行归纳。教育法典基本价值的提炼,需要以基于宪法条款的演绎提供基础前提,以基于教育单行法的归纳进行检验和修正。从教育法典基本价值的内容构造上看,存在“保障公民受教育权”与“发展国家教育事业”两种取向,可通过两者共同的上位价值“人的全面发展”“平等”“自由”来进行整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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