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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省级人大常委会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批权制度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设计。但这一制度设计在实践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包括省级人大常委会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审批一定程度上“逾越”了法定界限,省级人大常委会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批权运用程序不统一、不健全以及合法性审查标准不明等,因此,在对省级人大常委会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批权制度进行理论反思、对省级人大常委会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批权制度“存废之争”进行回应的基础上,我们应明确省级人大常委会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批权的法定界限、健全省级人大常委会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批权运用程序、细化合法性审查标准,以使省级人大常委会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批权制度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2.
我国社区矫正法律体系构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社区矫正的法律渊源应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渊源。目前我国没有形成完善的社区矫正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规范性法律文件与刑法之间存在矛盾与冲突、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纷繁杂乱等现象。建议尽快修改《刑事诉讼法》、制订《社区矫正法》或《刑事执行法》,允许制订地方性法规,形成刑法、刑事诉讼法为先导,《社区矫正法》或《刑事执行法》为主体、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为补充的社区矫正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3.
不同地方的法规或规章之问互相否定的现象是一种基于地方立法权限而产生的法律冲突.地方问法律冲突并不是国际私法上的冲突法问题,而是一个宪法问题.在我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是根据法制统一原则结合在一起的国家整个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严格地说.不存在外地法规、规章和本地法规、规章之别,而只有地方性法律规范的对人效力和空间效力之别.地方间法律冲突可以通过法律解释或"法律内的法的续造"等来解决.  相似文献   

4.
对地方环境法规中的财产权限制条款进行合宪性审查,具备必要的制度基础。通过实证分析,可以将我国地方环境法规限制财产权的方式划分为财产物理状态的量化管制、财产权行使附随义务的设定、财产权支配自由的限制和法律责任类型的增加四种类型。每种限制方式在实践运行中都有合宪性审查空间。为使合宪性审查具有可操作性,有必要建构“判断法规适用宪法的方式——有无宪法解释的余地——有无阻却违宪的事由”的分层审查步骤,并针对财产权限制的实践类型,分别建构适用成本收益分析或者比例原则以及二者混合适用的具体审查标准,为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审查实践提供理论工具,助力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有效运行。  相似文献   

5.
罗斯悖论与标准道义逻辑的语义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孔红 《晋阳学刊》2005,(4):50-53
罗斯悖论反映了道义逻辑标准系统的定理与直观有效性的冲突。之所以会产生罗斯悖论,首先是由于道义逻辑的基本概念在形式系统中的意义与日常语言中的用法不一致,其次,标准道义逻辑的语义理论不能充分刻画道义推理的特征,存在严重的理论缺陷。  相似文献   

6.
《江西社会科学》2014,(7):186-189
利益表达,就是利益主体通过一定的渠道或途径将自身的利益要求传达给政治决策中枢机构的行为过程。各阶层、集团的利益要求,经过调节和转换,形成输出产品,如法律、法规和政策等,作用于社会。公务员的高薪诉求一直被社会大众密切关注,各界对此见仁见智,至今尚无法律上的定论。立足于宪法学原理、运用政治学理论、结合社会学常识、站在历史学视角、遵循辩证法逻辑,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分析、论证高薪诉求的价值取向,可以得出公务员高薪诉求暂不能满足的结论。  相似文献   

7.
地方性法规是特定地方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具有从属性和自主性双重属性的规范性文件。本文就其存在的不足,提出应进一步细化权限,注重立法准备阶段的程序民主化和制度化,完善地方性法规的批准、备案、审查和撤销等监督环节。  相似文献   

8.
地方性法规是特定地方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具有从属性和自主性双重属性的规范性文件.本文就其存在的不足,提出应进一步细化权限,注重立法准备阶段的程序民主化和制度化,完善地方性法规的批准、备案、审查和撤销等监督环节.  相似文献   

9.
制定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是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这在地方立法中并不是一个生疏的概念,但是,在认识和理解上却各有不同。有的认为,不相抵触是指制定地方性法规时必须依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某一事项的相关规定为前提和根据;有的认为,不相抵触是指地方性法规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具体条款相矛盾、相冲突;还有的认为,不  相似文献   

10.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我国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新篇章,推动了合宪性审查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推进了合宪性审查主体、对象、范围、程序等关联一体的制度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能否成为合宪性审查的对象或者说能否将党内法规纳入合宪性审查范围,存在一定的争议。无论基于党章与宪法关系的理论审视,还是立足于合宪性审查本身的理论反思,党内法规接受合宪性审查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皆存在不足。构建中国特色的党规国法审查监督体系,需要合宪性审查与合章性审查在各自场域中相对独立运行,同时又相互衔接配合,两者并行不悖、关联互通。回应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化发展的需要,对照国家合宪性审查制度,应当重点围绕党内法规合章性审查的主体、对象和一般程序等,构建党内法规合章性审查制度,以形成合宪性审查与合章性审查协同发展的中国式审查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11.
宪法文本中"合法"一词的"法"不仅指狭义的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合法中的"合"也不仅包括符合法律的情况,还包括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符合宪法目的的空白领域.对宪法文本中"合法"条款的规范考查可以看出,在涉及公民权利和利益的时候,我国<宪法>实行的是合法财产保护原则.  相似文献   

12.
地方性法规,可贵之处在于具有各地不同的“土乡土色”的特点。“地方特色”就是反映和代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符合本地区的地情。至于共性的、普遍性的问题在国家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统一作出规定。 1.地方性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宪法、基本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我国的立法制度都是一环扣一环的。如基本法律根据宪法制定,法律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律制  相似文献   

13.
徐健 《东岳论丛》2008,29(3):189-191
税法体系是税法在法律形式上的整体布局和法律内容上的严密规范。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主要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构成。现行税法体系存在着法律层次低,法律效力不高,税法的行政法特点不突出,地方缺乏适度的税收立法权等问题。需要尽快建立以税收基本法为核心,以税收法律为主,行政法规为辅的科学、统一、完整的税法体系。  相似文献   

14.
法学研究及其思维方式的思想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姚建宗 《中国社会科学》2012,(1):119-139,208
以研究旨趣与思维方式为标准,法学研究可区分为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工程研究。法学中的法律理论研究是以揭示法律存在和运行的"规律"为旨趣的思想活动,规律导向、纯化价值立场、逻辑化、观察式的思维是其思维方式的典型特点;而法学中的法律工程研究乃是综合运用有关法律的"规律"及其他思想理论资源,建构理想的法律制度框架及其运作机制的思想活动,问题和需要导向、创造性、参与式、非逻辑化、系统性、效果检验的思维是其思维方式的典型特点。  相似文献   

15.
<正> 制定地方性法规是一种在全国统一法制基础之上的地方性的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由地方性的特点决定,我国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活动除了必须遵循我国立法的一般原则外,还要遵循一些特殊的原则。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和国家宪法、  相似文献   

16.
一省一级经济法制建设属地方性经济法制建设的范围.其内容也包括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两个方面.经济立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内依照一定程序所进行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经济法律、法规的活动.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经济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经济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和修改;地方性经济法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制定地方性经济规章.经济司法是指审理经济纠纷案  相似文献   

17.
<正> 为了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宪法和法律中广泛地应用了下定义的逻辑方法。定义是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在明确概念的基础上,才能使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中的同一概念保持同一,建立协调统一的法律体系;在明确概念的基础上,才能使行政和司法工作者的概念,与法律中的概念保持同一,协调一致地适用法律。所以,研究和阐述法律中的定义问题,有重要的意义。 许多逻辑著作一般地阐述了关于定义的理论,特别是关于属加种差定义的理论。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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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法律渊源分为正式法律渊源和非正式法律渊源,非正式法律渊源只能在正式法律渊源缺乏相关规定时才能适用。农村集体经济的正式法律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法律解释,非正式法律渊源有非立法性文件、习惯法和法理。我国农村集体经济非正式法律渊源的适用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适用,二是通过适用法律原则而间接适用。后者更适合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法制现状。  相似文献   

19.
公共服务市场型供给模式与纯政府型供给模式均存在着单靠自身难以克服的困境,由此形成了公共服务悖论.为了找寻到破解悖论的密码,需要摆脱在两大模式之间进行非此即彼式选择的惯性思维逻辑,借鉴政府再造、善治理论等分析工具,构建我国公共服务供给的一主多元型新模式.这一模式势必需要我国政府实现从直接生产者的单一角色向动态兼任生产者、安排者和培育者的"多面人"角色转换.  相似文献   

20.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自1986年12月起,将原赋予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拟定地方性法规的草案权改为制定权.与之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的权威性问题引起人们的强烈关注.所谓权威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宪法法律所确定的,由地方性法规的性质、地位所决定的法律约束力;二是地方性法规的法律约束力在现实中的体现,即人们感受到的现实威信.从实际生活中看,一些地方性法规缺乏权威性,实际收效并不大.造成这种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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