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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庄东红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8):28-29
代孕现象打破了传统的生育方式,引发了巨大争议。通过比较各国对代孕的法律制度,建议我国对现行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或解释,通过法律做出明确规制,限定代孕双方的主体资格,规定代孕双方的权利义务、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设定违反代孕契约的法律责任,以期合理地限制和控制代孕行为。 相似文献
2.
代孕在帮助不孕夫妻实现生育夙愿的同时,对传统伦理道德观念造成巨大冲击,引发诸多法律问题,其合法性一直饱受争议.我国禁止实施代孕,韩国学界通说否认代孕的效力.然而面临社会中大量潜在的代孕需求和已经存在的代孕问题,简单的强制性禁止不仅不能解决代孕产生的危机和负面影响,反而可能加大无序化的不良后果和法律上无法可依的尴尬,代孕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突出.近年来,韩国学界针对代孕客观存在的现象,围绕代孕法律问题展开较为深入的研究探讨,许多观点和见解对同样面临代孕立法空白的我国,不乏启示意义.通过对韩国代孕法律问题的研究,提出限制开放代孕的立法主张,以有效应对现实生活中的代孕纠纷,维护代孕儿童权利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我国相关法规禁止代孕,但是此类纠纷层出不穷,并有愈演愈烈之势,法律对此应如何规制?国际上相关的法例有完全禁止型和限制开放性两大类.我国立法应改变完全禁止代孕的做法,而选择有限开放代孕的模式.许可代孕是保障不育者实现生育权,维护法律公正,实现和谐社会的要求.我国应有条件地开放医学性代孕,禁止非医学需要的社会性代孕,建立一个政府监管与私人自治相结合的代孕模式:代孕委托方应限定为女性不育的情形,代孕母应是已生育过的成年妇女,代孕是否支付报酬由当事人协商,代孕协议应经主管部门批准. 相似文献
4.
代孕生育法律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代孕改变了传统生育方式 ,对传统的生育观和法律制度都提出了挑战。应对代孕协议和代孕生育进行法律规制 ,保护代孕母亲、代孕婴儿及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根据卫生部颁行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禁止实施代孕技术。然而,为了帮助不孕不育夫妇实现生育权,代孕技术的应用实际存在。代孕技术应用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对法律伦理提出了诸多挑战。对此,法律不应当简单禁止代孕技术的运用,而应当在承认其合法化的同时,将代孕技术应用纳入法治轨道,构建起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依法规范代孕技术应用,充分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并有效地避免其法律伦理冲突和现实社会矛盾。 相似文献
6.
代孕技术引起的伦理和法律困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晓君 《辽宁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10-12
代孕技术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最有争议的问题,它给许多不孕不育夫妇带来希望,但同时也进入了伦理和法律的困境。其主要集中在:代孕是否会导致传统家庭模式解体?代孕是否会导致商业性代孕合法化?委托代孕女性是否享有生育权?代孕是否侵犯了代孕女性的身体权?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将会为代孕的实施打开方便之门。 相似文献
7.
"代孕"的法律困境及其破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代孕"市场暗流汹涌,社会舆论纷纷谴责,而法规态度不明。要破解"代孕"法律困境,必须明确"代孕"法律概念;承认代孕者的权利;确定代孕委托者的法律资格;确认代孕后亲子法律关系认定的原则;完善"代孕"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8.
当前代孕子女亲权确认所采用的标准可能造成法律适用、伦理道德、人身关系等方面的问题。司法实践表明,既有裁判对“维持代孕子女生活稳定性与持续性”等因素的考量,具有优先保护儿童利益的超前性,但同时也存在着代孕协议效力与婚生否认之诉引起的法律适用不统一、代孕子女继承权不确定等问题。本文认为可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解读代孕协议中的父母意愿;细化婚生否认之诉的适用条件;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基本视角对代孕子女监护权及抚养权规则架构进行完善,增加潜在监护人数量。确保法官能够优先适用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避免代孕子女在复杂的利益平衡中遭到忽略。 相似文献
9.
人工生殖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工生殖技术的出现给不孕男女带来了福音,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人工生殖子女的权利地位以及如何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本文主要从人工生殖的定义、分类、子女的地位权利等方面论述人工生殖法律问题,同时浅析代孕这一我国法律所禁止的的问题和我国应如何明确立法保障人工生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使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都纳入到法律的轨道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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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 《辽宁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
证据制度在民事诉讼制度中处于天然的核心地位 ,而证明责任则是民事诉讼制度中核心中的核心。所谓证明责任是指在裁判某个事实的真伪不明时 ,依照预先规定的裁判规范由当事人所承担不利后果的一种负担。通过对证明责任的含义、法律性质及证明责任的分配等阐述 ,旨在说明完善我国证明责任的立法之必要。 相似文献
12.
劳动工资债权优先受偿效力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劳动者享有的工资债权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效力。且这种效力十分强大 ,甚至可对抗担保物权。我国立法应明确规定劳动工资债权对担保物权的优先性。 相似文献
13.
关于加强我国基因立法的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因面临的现实情况和立法现状都不容乐观,应加强基因立法。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基因法》,加强保护基因资源,规范基因技术的研究、应用增设“克隆人罪”、“走私基因资源罪”、“基因歧视罪”等,惩治基因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14.
随着外商在华直接投资规模迅速扩大,外资并购我国企业中形成的垄断倾向日益突出,加强我国的反垄断法制管理迫在眉睫。借鉴国外反垄断立法和执法的实践经验,紧密结合本国现实国情和特点,切实处理好反垄断法律规制中的几个关系。通过完善反垄断法制管理体系,有效维护和造就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外资并购的正面效应,限制和消除其负面效应,以便促进经济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 相似文献
15.
李艳波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101-104
立法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逻辑起点,法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法治建设的水平和成效。立法辩论制度作为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立法原则。律师参与立法辩论,有其职业特殊优势。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立法辩论制度,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地方立法程序,探索地方立法途径,特别是对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信息网络传播立法刍议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朱腾伟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1(4):46-49
信息网络传播法是调整信息网络传播主体在运用网络传播信息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与传统大众传播法有很大差异.目前,我国虽有多种涉及信息网络传播的法律法规,但存在较多不足之处.完善信息网络传播立法,应该遵循传播自由、信息安全、公序良俗和保护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整合规章,科学立法,建立完善、系统的信息网络传播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7.
苏联1954年版《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是一本对我国传统经济体制及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产生过重大影响的著作,至今影响仍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进入深层次阶段,实践呼唤建立新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因此,时《教科书》进行理论清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8.
举证责任与国际避税的研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方友熙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5):32-35
举证责任分配直接决定着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程序中所承担的举证义务轻重,或者在诉讼程序中所承担败诉风险的大小。国际避税是一种权利滥用行为,反国际避税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由于国际征税具有复杂性,在提供证据方面,税务机关处于不利的地位,需要证明的事项很多,完全加以举证不现实也不公平,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法律,来转移举证责任的弱势。同时,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提醒纳税人应该认真对待证据的举证问题,充分证明其合理的商业目的,避免被确定为反避税调查对象。 相似文献
19.
强化国家在公共危机事件爆发后无过错责任的承担更能有效地反映公共危机救助制度的人民权利性质和国家的义务性质,无过错责任的提出对需要公共危机救助的人民利益具有更直接的保护意义。国外公共危机事件救助制度的立法实践,为我国健全相关法律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提高立法层次,制定专门性公共危机救助的法律;完善公共危机救助管理机制;拓宽公共危机救助资金的渠道来源;健全公共危机救助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20.
垃圾短信的泛滥已非“专项治理活动”所能解决,对垃圾短信的规制需要更加综合性和体系性的法律措施。现行法律规范主要从“内容”界定来规制垃圾短信的方式存在缺陷,应考虑以个人信息保护为切入点,结合“行为”的角度来规制垃圾短信。具体而言,应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框架下,规定个人信息合法收集者的保密义务、非法盗取者和非法传播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同时,加强垃圾短信治理专门法规的建设,对运营商、SP等主体进行规范;并且在特别法立法完成之前,积极利用普通法的一般保护手段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遏制垃圾短信的泛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