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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国家和地方的积极推动下,人民调解不仅在近些年实现了复兴而且正在进行制度转型,其核心特征是传统权威与司法权威相融合,通过民间调解将矛盾解决在审判之外,具体体现在人民调解功能的扩大化、人民调解员的法官化、人民调解场所的法庭化、人民调解组织评判的终局化。这种转型稳固了乡村社会的秩序,减轻了国家审判机构的压力,同时也造成了实践中"矛盾外推"、"审判虚无"的弊病。应在坚持以审判为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制度完善,解决上述问题,推动人民调解的法制化。  相似文献   

2.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人民调解具有独特的优势,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作为一种便捷高效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稳控新机制,四川雅安"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是借助信息化平台的建构对现有人民调解制度的工作机制进行优化和完善的有益实践,其本身就属于社会管理层面和实际操作层面的制度创新,有助于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和衔接联动新机制、创新社会管理等重大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具有高度的理念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3.
妥善处理社会纠纷,是转型期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保障。人民调解作为中国特有的诉讼外纠纷解决制度有其独特的功能。随着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正式实施,这一制度更是彰显出了其重要的法治价值。人民调解不仅有助于促进社会民主、增进社会和谐,还有助于构建良好而稳定的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4.
人民调解作为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曾发挥过巨大的作用,今天却由于种种原因而正在不断萎缩。但是,人民调解制度在解决纠纷中有其文化和现实合理性,理应成为现代纠纷解决系统中的重要环节,而这一环节作用的正常发挥必须以对原有的人民调解制度的重新建构为前提。  相似文献   

5.
杨梅  张放 《理论界》2012,(8):61-64
笔者通过对调解制度的产生背景、新中国成立后对调解制度的改造及改革开放后调解制度的发展,来分析中国民间调解制度的历史演变。我们相信人民调解制度在充分汲取了传统文化和现代法治的丰富营养后,会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地发展。  相似文献   

6.
随着社会转型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利益格局处于急剧的调整之中,随之而来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处于高发阶段,而传统的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纠纷解决能力方面不断下降,各种新型调解组织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浮现,调解工作室则是传统调解组织社会化的代表之一。调解工作室是以调解为主要活动内容的工作室,作为新型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室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组织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对当前我国典型调解工作室的比较研究,分析典型调解工作室的运行模式和机制特点,从而探究我国调解工作室制度运行的社会结构,深化对我国新型调解组织在转型期社会的独特社会功能和价值,从而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和谐社会构建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7.
人民调解制度最核心的价值结构表现为秩序价值、运行价值和目的价值。自由与平等是人民调解制度的秩序价值,效率与效益是人民调解制度的运行价值,和谐与理性是人民调解制度的目的价值。独特的文化背景因素使人民调解制度在解决民间纠纷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能够充分显示人民调解制度的基本价值。  相似文献   

8.
回族民间调解属于我国传统的制度文明和调解方式.这种具有鲜明的民族内蕴的调解制度对于解决回族内部纠纷和维护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与人民调解相比,回族民间调解具有民族性、宗教性和民间性.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回族民间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调适方面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在实行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把这种宗教性质的调解与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进行更好的衔接和协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文章通过分析人民调解制度的价值及存在问题,提出完善该制度的有效途径,并提出确立人民调解制度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中不可替代的地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人民调解制度在我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人民调解法>的颁布与即将实施使得该制度更加备受关注.在新的立法背景下研究该制度的基本理论、存在的问题和相应对策,有利于促进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11.
栗明辉 《理论界》2010,(10):51-52
我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面临两个问题:价值观和利益多元化倾向引起社会纠纷频发;法律和社会脱节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无不要求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多元化。形成于革命根据地时期的人民调解制度,由于制度功能不可替代,对解决现代社会纠纷依然不可或缺,在制度价值上反映出其存在的正当性及合理性。  相似文献   

12.
ADR制度是近年来在西方国家较为盛行的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该机制在实践运作中具有诉讼不可替代的优势,从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视角,以ADR的内在理性价值为核心,客观分析当今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内在缺陷,提出完善其构建模式之举措.  相似文献   

13.
何斌  伍艳 《南方论刊》2013,(5):35-37,31
人民调解作为一项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处理农村民间纠纷、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方面有其独特的制度优势。人民调解已经成为构建农村司法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本文从阐述人民调解制度的起源和特征入手,结合《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探讨现行农村人民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4.
从法治视角认识和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系统分析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表现及其特点 ,提出要重视运用法制方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这应当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主要手段。在法治基础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主要应当沿着三条基本路径展开 :一是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 ,坚持和扩展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 ;二是不断推进法治 ,正确处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 ;三是畅通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法律渠道 ,使人民内部矛盾在法律的轨道上得到解决 ,使社会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这方面的具体制度有人民调解制度、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5.
人民调解作为我国化解民间纠纷的传统方式,在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发展变革,人民调解制度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自身的发展和社会功能的发挥,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加以改革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本文就有关问题及产生原因进行阐述,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困境与突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是我国《人民调解法》中的一大亮点,同时也是当前司法实践中的制度创新。通过司法程序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赋予人民调解协议更高的确定性、权威性和执行性,对我国人民调解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但在理论与实践中该制度还存在诸多困境,亟待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和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大胆创新、敢于突破,积极探寻行之有效的举措,以应对和解决该制度所面临的各种困境,使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得以可持续地规范化成长和运行。  相似文献   

17.
医患纠纷的顺利解决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疗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有些地方试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设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是解决医患纠纷的一种新途径,但人民调解介入医患纠纷的机制尚不健全,各地做法不一。因此,就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机构、调解一般程序、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的协调等机制问题提出初步程序设计,以期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为医患纠纷的顺利解决提供一种制度支撑。  相似文献   

18.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是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权对人民调解工作给予的一种有力支持和保障,同时也是对当事人的司法救济和司法保障。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已经成为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这一制度把"非诉讼"的人民调解和司法的强制力结合起来,对运用多种途径解决纠纷起到了聚合作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从实践到制度的形成经过了地方实践、正式确立和程序完善三个阶段,但是当前由于机制的不完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充分发挥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应有的功能,我们还需从制度上加大和不断完善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  相似文献   

19.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间纠纷的法律制度,是儒家"和合"文化的产物,是我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当之无愧的本土资源.在介绍调节制度在我国的发展脉络和人民调解制度的文化成因的基础上.指出人民调解制度的时代价值.  相似文献   

20.
我国在解决劳动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所采用的将劳动仲裁作为劳动诉讼前置程序的做法缺乏法律与法理依据,这种人为增加劳动争议案件解决程序的制度设计,极大地增加了当事人的讼累和负担,增加了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难度,更容易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劳动纠纷的妥善解决.由于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和转轨时期所产生的劳动争议具有极其复杂和难以处理的特点,因而我们应摈弃以对抗性法律手段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简单思维,彻底废除将劳动仲裁作为诉讼前置程序的做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和劳动仲裁的功能,将劳动纠纷解决机制设计为"或调或裁或诉"并行的体制,在立法上承认人民调解、仲裁与诉讼在解决劳动争议时享有同等权威的法律地位,按照"侧重调解,司法补充救济"的原则完善现有的非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制度,将劳动争议调解作为人民调解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通过调解或人民调解方式解决争议,从而不得不进入司法程序时,则应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采取"或裁或诉,裁审分离,各自终局"的司法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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