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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明辉 《老年人》2006,(6):49-49
问:听说新的《公司法》规定可以成立“一人公司”。请问“一人公司”是怎么回事?答:“一人公司”也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这就是说,一个人办公司得到了法律规定的许可。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相似文献   

2.
刘灿 《现代妇女》2014,(12):36-36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起源于美国司法判例,随后得到了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普遍认同。在我国,公司法起步较晚,在2006年新《公司法》中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作了相关规定,但是由于我国《公司法》对法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适用范围较窄等问题,导致我国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仍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亟待修改和补充。笔者希望通过完善相关立法以及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来完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实体法上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是我国公司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特征,新股东加入会影响公司运营及股东间的合作。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受到优先购买权限制,但我国《公司法》对此规定过于笼统且不易操作,在司法实践中做法也不尽相同,常引起纠纷。本文拟就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公司法赋予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而这也是自公司法1993年颁布施行以来就一直存在的制度。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出卖人是否有权"放弃转让"从而实现对优先购买权人的抗辩,是一个鲜有学者谈及且为传统理论所排斥的问题。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首次直接赋予了出卖人这种权利,也将这一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引起了学界的巨大争议。本文将基于优先购买权性质和制度的特殊性,力证"放弃转让"这一权利的合理性,并兼对《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5.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的产生对于公司而言便显得尤为重要。我国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实施以来,在实务中存在着许许多多的概念与程序性问题。面对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形势,我国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显然不能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无法解决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有关股权转让的各种问题。本文围绕《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从法律实践方面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进行探讨。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从而阐述笔者对相关问题的看法以及相关的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6.
我国《公司法》虽然规定了公司社会责任条款,但是由于其条文规定过于简单、笼统,并且缺乏行之有效的具体配套制度的支撑,使公司社会责任条款形同虚设。因此,在《公司法》中明确公司社会责任的对象范围,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亨制度,确立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的监督权及请求权,建立社会责任的多元诉讼主体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7.
刘畅 《现代妇女》2014,(6):155-155
公司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主体,是最为典型的企业法人,以之为调整对象的公司法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2005年新《公司法》的出台,凸显出了对公司法基本理念的突破和创新,任意性规范数量的增加极大的促进了私法自治原则,进一步的保护了投资者的权利、更好的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任意性规范已成为新《公司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而公司法中任意性规范的现状以及其适用便成为人们关注和研究的另一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不断发展,《企业法》与《公司法》根据形势需要应运而生.但是,在实际中,企业与公司运用形式众多,然而在理论层面上对企业法与公司法之间关系的分析与探讨仍然不够,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企业法与公司法作用的进一步发挥.所以,我们有必要对两者的关系进行理论上的研究与探讨.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公司法》颁布于1993年,目前其修改已经列入了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由国务院负责具体起草,业界也在热烈讨论中,《公司法》修改的制度模式选择、立法理念和面向中国现实的制度设计是《公司法》修改讨论中应该关注的重大问题。世界上现存的公司法模式有三种:家族本位的公司法模式、国家本位的公司法模式和公司本位的公司法模式。我国应将目前国家本位的公司法改造为公司本位的公司法,更多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不是政府管制,强化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同时删除有关国有独资企业的特别规定。《公司法》的修改应和其他法律的修改相协调。…  相似文献   

10.
王佩 《职业时空》2004,(5):26-27
在我国,随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增多,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而得不到应有的保护。鉴于小股东的利益在实践中容易受到大股东或董事的侵害,西方各国都在不断加强对小股东的特殊保护,这已成为现代公司法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因此,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实践,寻找适合我国公司制度的小股东保护措施,对于完善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具有现实而迫切的意义。我国《公司法》关于小股东诉讼保护的立法缺陷我国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受到大股东侵犯的情形几乎未作任何救济性规定,对于公司内部控制人侵害公司权益的行[(\316\252)52.6(\243\254…  相似文献   

11.
关于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法》、《破产法》对其做了严格规定。而在非破产清算方面。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是极不完善的。这样的后果之一就是债权人权益的损害。本文在分析债权人遭受损害的法律上的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一些保护债权人在非破产清算中利益不受损害的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12.
现代公司的新特征与传统公司的单一性特征不同,表征为营利性和社会性兼顾、社会性越来越突显。现代公司的运作行为不仅关系到股东的利益,还关系到职工、消费者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就要求现代公司践行应有的社会责任。我国《公司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公司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但其具体强化措施不够明确,导致实践中问题重重,法律条文形同虚设。本文以《公司法》为出发点,考证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概念,提出应当着重从公司的责任主体、责任保护的对象等方面来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13.
一人公司(One Man Company),又称独股公司或独资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全部资本由一人拥有,而且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20世纪以来,许多国家法律不仅允许全部股份集中于一个股东时公司可以继续存在,而且还允许一个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这就为全资性子公司的存在奠定了法律基础。受西方公司制度最新发展的影响,一人公司不仅已成为我国的立法现实,而且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市场经济主体。目前我国法学界尚对一人公司研究不多,本文拟就一人公司的一些法律问题略作管窥。我国关于一人公司的争论传统理论认为,社团法人是公司的本质特征之一。…  相似文献   

14.
吴旭  马云鹏 《现代妇女》2013,(11):63-63,60
中小股东权益遭受种种侵害在现代公司运作中已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现有的公司法很难解决这些问题。本文从中小股东面临的问题、现实困难与法律谈判等方面进行探讨,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初探,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依照现行《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充当了事实上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从学理,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发展现状出发,同时比较国外相关的规定,笔者认为赋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资方一定的企业纽织形式选择权,将会增加合资经营企业今后发展的动力。  相似文献   

16.
本文选取设立中的公司为讨论中心,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通过比较来把握它的概念、特征等。第二部分先从公司成立和公司设立不能两种情况对设立中公司法律责任归属加以分析:公司成立时,主要包括以设立中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以成立后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和公司设立中的一些必需行为等三方面;公司设立不能时主要为发起人的责任。然后从相关行为人来进一步分析法律责任问题。在第二部分中,对于《公司法》关于发起人和其他的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的确立的不足之处做了初步的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随着经济一体化趋势在全球蔓延,设立CEO逐渐成为国际上通用的一种公司治理方式。由于中国的法律环境尚未成熟,对于我国要不要实行美国公司治理实践中的CEO制度一直以来都没有定论。然而,我国引入CEO制度符合经济全球化的潮流,是增强我国公司的国际竞争力,提高我国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效率的必然选择。本文首先阐述了CEO制度的产生及发展,并结合中国实际说明其在中国的建立过程。其次,通过阐述CEO在我国所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探讨该制度与我国公司法的冲突,以及我国引入CEO制度所遇到的法律障碍。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实现CEO制度与我国《公司法》相协调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8.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物测地质队提交的《开滦钱家营矿业分公司三水平暗立井及首采区高分辨率三维地震综合勘探报告》和《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吕家坨矿业分公司一950四、六采区三维地震综合勘探报告》分别于10月25日、11月1日在河北省唐山市由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认为,两个项目均较好地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地质任务。两个报告均一次性通过评审。  相似文献   

19.
黄明 《现代交际》2010,(12):24-25
一人公司的"一人股东"特征成为众多人主张禁止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的理由。笔者认为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是公司利益的需求,是公司担保权能的体现,而一人股东特点、关联交易的质疑并不能成为禁止公司为股东担保的理由。通过对我国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立法现状的分析,针对限制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问题,笔者建议我国首先应完善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规定,在法规中明确规定股东的诚信义务、公司为股东担保的必要书面形式记载义务、公司为股东担保的限额以及无限责任的例外适用情形,并通过规定设立严格的资本充实维持制度。  相似文献   

20.
李迅 《职业时空》2005,(3):34-37
随着《直销法》即将出台,一批直销企业将取得准入证,但是,不少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思考,这些直销公司,谁将最有可能发行股票并上市。尽管中国股市目前不景气,但原始股对绝大多数的股民来讲仍有很强的吸引力,谁拥有了原始股,谁就有发财的可能。那么,新时代为何会独领风骚呢?首先,我们不妨看看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发行股票条件,发行股票的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而新时代公司是控股集团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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