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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4 毫秒
1.
台湾地区继承了大理院时期的传统,编纂并公布了大量的判例。判例具有相当大的社会统制作用。判例的材料来源是最高法院各庭及最高行政法院所审理的案件,形成的程序较为严格,对以后审判具有拘束力,均附有"要旨"并且公开。结合台湾地区的判例制度的经验,构建大陆地区判例制度时应注意:改"案例指导制度"为"判例制度";明确赋予判例以拘束力;判例创制主体的唯一确定性;改革判决书的制作方式;完善从判例形成到适用的过程。  相似文献   

2.
民国初期,由于立法机关不能正常运作,最高司法机关大理院以判例、解释例的方式事实上代行了立法机关的一部分立法权力。判例、解释例有其产生的必要性、可能性,并具有特定的运作方式。判例、解释例在近代法制史上产生过一定的历史影响。  相似文献   

3.
为了使判决结果更加符合国情民意,在司法过程中必须考虑对习惯的援用.民初大理院的具体做法可以从其不定期颁制的《大理院判例要旨汇览》中窥见一斑.在援用习惯时,大理院通常会依次从强行法有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有无合法有效的契约、该习惯是否确实存在并且善良三方面加以考量.而对于商事习惯,大理院的态度则更为积极、肯定.这些无疑都是当下司法领域可以借鉴的宝贵经验.  相似文献   

4.
北洋政府时期,刑事审判法律相对稳定然而并不完备,导致刑事审判法律渊源的多元化。为了有效适用法律,维护刑事审判的公正,作为最高审判机关的大理院通过司法创制的形式确立了大量判例和解释例,成为这一时期刑事案件审判的重要法律依据。这种体现司法权本质的司法创制具有拘束个案的效力,并起到统一法律的作用,具有相当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5.
清末改革中,清政府将大理寺更名为大理院,作为清代的最高审判机关,专门掌管审判工作。沈家本作为第一任大理院正卿,利用自己一身多任的身份,有条不紊地在经营办公衙署、筹措创办和运行款项、奏调法政人材、接受各部现审工作、争取司法权限等方面为大理院的开办做出种种努力,使得大理院在短短半年变成了一个具有现代国家最高法院性质的审判机构,为我国现代司法审判体系的建立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判例法的概念及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分析入手,在详细论述判例法的优缺点后就我国能否引进判例法问题进行了探讨.作者认为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独有的一种法律渊源.我国既无引进判例法所需的历史积淀,也无判例法生存并发展所需的主客观条件.我国不宜引进判例法.  相似文献   

7.
判例在我国并不是一种正式法律渊源,在我国也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判例法。然而,不承认判例的法律效力和判例法制度的缺位使我国的法律制度及其适用深陷诸多困境之中。应当适时地建立我国的判例法,尊重法律的权威,最终形成以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以判例法补充制定法,进而形成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8.
在世界法律大家族中 ,英美判例法独具特色 ,为众多学者所关注与研究。尽管如此 ,在判例法特色及其历史渊源问题上仍有讨论余地。本文在相对应于制定法的基础上 ,从立法、司法环节和法的价值角度 ,对英美判例法特色进行再认识  相似文献   

9.
本文通过对判例制度的法律地位、作用、稳定性和法官的地位及其能动性比较研究,揭示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我国判例制度的不同特点,论证这三种判例制度不同特色的成因:是由于民族传统、历史特点、法律思想观念以及社会性质的差异所致。  相似文献   

10.
随着改革逐步深入和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加强,给我国的法律调整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国内法学界的一些学者提出借鉴国外判例制度,并对我国建立判例制度的必要性和优越性及其可行性作了研究。是否实行判例制度,这固然与一国的历史和传统有关,但更取决于现实生活的需要。在历史上,不仅相同本质的法律可能采用不同的法律形式,而且同一法律形式也可能为不同本质的法律所采用,当今英美法制中的判例技术已引起世界各国的注视和效仿,虽然并非所有国家都采用判例和建立判例制度,但判例确有其特有的功能是不可  相似文献   

11.
为了合理地确定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对合同的性质进行科学定位。分析认为,根据民法理论和中国现行立法的规定,合同的性质在不同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本原民事法律行为、传统民事法律行为和中国立法下的民事法律行为;相应地,合同的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不同的性质定位下也会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2.
论储蓄合同的成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尽管各国普遍将储蓄合同作为实践合同和要式合同 ,但是储蓄合同的实践性和要式性目前尚无统一的认定标准 ,对类似案件各国各地区法院判决各异且难有说服力 ,然而这一标准的正确界定对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风险的承担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归纳并分析了实践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 ,以期全面、准确地认识储蓄合同的实践性和要式性。同时还引入民法的缔约过失原则 ,提出在诸多情形中尽管储蓄合同尚未成立 ,储蓄机构仍应承担交存款项丧失的风险 ,因为处于强者地位的储蓄机构有在其领域内保障交存款项安全的先契约义务  相似文献   

13.
中国民法的立法和理论未能有效区分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 ,其要件应限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内容。合同的效力是法律对已经生效合同的评价。在合同生效要件中 ,应注意区分合同生效应进行的登记和合同履行中实现权利转移应进行的登记。另外 ,合同的不成立、不生效、不能再生效和无效也是不同的。  相似文献   

14.
罗马法诺成契约制度以合意作为契约成立的核心要素,从而实现了人类契约制度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飞跃。早期自然法的影响、简单商品经济的发展、万民法的产生、裁判官制度的适用等,都是这一制度的重要成因。这一制度的形成不仅为现代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交易价值取向提供了根据。  相似文献   

15.
1999年10月1日后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经借鉴了当今发达国家先进的合同法立法经验和国际惯例,但与其它国家和有关国际公约的立法相比较,若干条文和规定仍然是粗线条的。文章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为例与我国合同法对比,探讨了我国合同立法在合同的成立、合同效力问题、精神损害赔偿、“意外条款”的效力、合同的解释等方面的一些缺陷,以期对我国合同法的完善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6.
《合同法》以交付客票作为判断客运合同成立时间的基本标准,并不适合航空客运合同。设定航空客运合同成立时间,应考虑当事人间的利害平衡、法律原理、法律逻辑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航空客运合同不宜被规定为实践性合同。实践性合同通常要求一方在合意之外作出特定给付,目的在于给作出特定给付的一方(而非双方)深思熟虑的机会。航空客运合同中的支付票款、交付客票和换登机牌不符合实践性合同的适用场景,也没有适用必要。航空客运合同不宜被规定或约定为要式合同,除非航空客运合同不存在格式条款。要式合同本身对当事人造成一定的约束,会剥夺旅客另外通过口头交流与承运人做特殊约定的可能。航班信息的展示应被认定为要约邀请,旅客决定买票的表示是要约,承运人确定售票的表示是承诺。  相似文献   

17.
契约自由作为民法原则,始于《法国民法典》。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尤其是定式合同的出现,契约自由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甚至有的学者认为契约自由已经死了。定式合同的出现不但没有使契约自由衰落,相反加速了契约自由的演化进程,使契约正义从契约自由中突现出来。  相似文献   

18.
单双诺合同作为海洋法系中的一种合同分类,是根据合同成立时待履行的允诺的数目而划分的。海洋法系中通过案例及制定法确定的有关这类合同的规则,对于大陆法系合同争议的解决也有相当的借鉴意义。其中合同的承诺方式、成立时间及履行方式等问题的规定对合同效力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9.
税收心理契约可看作税收经济契约的重要补充和延伸,蕴含着征纳双方在法定权利和义务之外,还存有对相互责任、义务的期望和认知,它建立在共同的价值观基础上,影响到涉税各方在税收活动中的行为和态度。笔者在分析论证税收心理契约的内涵及价值的同时,着重探讨其生成及维护机制,指出政府及征税部门在税收心理契约形成过程中应承担主要责任。  相似文献   

20.
以某本科高校131个学生社团为研究对象,聚焦学生社团成员的离职意图问题,采用分层回归方法检验了心理契约和自我效能与学生社团成员满意度和离职意图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交易契约对学生社团成员满意度和离职意图产生显著正影响,而关系契约对学生社团成员满意度有显著正影响,对离职意图有显著负影响;自我效能对学生社团成员满意度和离职意图都有显著正影响,对交易契约与成员满意度、离职意图的关系有调节效应,并对自我效能的调节效应进行了分组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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