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传统教唆未遂犯处罚原则是指将教唆未遂犯当作被教唆的罪的预备犯进行处罚,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原则存在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处刑失调以及扩大处罚范围等问题.教唆未遂犯具有侵犯法益的危险且处罚教唆未遂犯符合刑事政策要求且十分必要.应以分则中明确规定的教唆型犯罪作为处罚教唆未遂犯的边界,并以其所触犯的教唆型犯罪罪名定罪,将该条款作为刑法分则教唆型犯罪的法定从宽情节解决处刑失调问题.此外,应对"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进行严格限定,以缩小处罚范围,且对被教唆人拒绝教唆原则上适用"但书"进行出罪.  相似文献   

2.
想象数罪,也称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发生两个以上危害结果,而触犯两个以上的不同罪名。我国现行刑法对想象数罪尚无明文规定,对其处刑办法,理论界一般认为应采取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但对“从一重处”的含义却有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它是指单纯从一重罪定罪处刑;另一种观点认为在对想象数罪从一重  相似文献   

3.
刑法 2 4 2条明文规定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 ,依同法 2 77条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单独定罪处罚 ;其他参与人员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以 2 77条规定定罪量刑。这为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由于概念使用上欠严谨 ,性质不相同的行为以相同的罪名处罚 ;相同性质的行为却不同罪处罚 ,势必造成理解适用上误差 ,应予以修正  相似文献   

4.
吕留良是清初著名学者、理学家和思想家 ,在清代学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和影响。他生前未有任何“谋逆”举动 ,但在雍正年间因受曾静反清案的牵连 ,其反清思想却被雍正帝利用 ,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文字狱。这场文字狱不仅对吕留良研究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消极影响 ,而且也大大地制约和影响了整个清代思想文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经过多年的争论,我国终于在1997年颁布的新刑法中废除了类推制度,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即新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同时,新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  相似文献   

6.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社会法制文明的标志,充分体现了保障公民权利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7.
1997年刑法增设了"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这对有效惩治铁路交通业务过失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本罪的罪名、罪状、定罪标准、可否由危险犯构成、罪刑均衡以及此罪与彼罪的区别等诸多方面的相关规定不合理或缺乏具体规定;本罪罪名应概括为"铁路交通肇事罪",罪状应反映特殊业务过失犯罪的性质,定罪标准则须明确"严重后果"并加重处罚以使罪刑均衡,另外也应将本罪与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相近罪名的区别.  相似文献   

8.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这是罪刑法定主义在我国刑法中最完整的体现,同时它也是我国1997年刑法修订中确立的三大基本原则之一。它废除了沿用18年之久的类推制度。这对于切实保障公民的人权,完善民主与法制,开辟刑法发展的新时代,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9.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既有罪名死刑不减、增设无期徒刑、加重有期徒刑、削减拘役刑和管制刑、增设无限额罚金刑,体现了明显的重刑化倾向.其理论依据在于对刑罚一般预防理念之过分迷恋,现实依据在于对重大社会热点事件之过分回应,但以上依据均不能解释此次修法的正当性.刑法重刑化倾向既违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罪刑法定等刑事立法应有理念,也可能导致司法实践陷入过度刑法化的治理困境.为限制重刑化倾向,刑事司法应当发挥能动作用.一方面,定罪时要目的性限缩入罪边界,坚守刑法谦抑主义,将不值得刑罚处罚的行为排除出犯罪圈,避免不当入罪;另一方面,量刑时要端正量刑理念,区分责任刑与预防刑,限缩重刑的适用范围,避免不当处刑.  相似文献   

10.
定罪三段论是指以罪名定义为大前提,以对被告人在被控案中的行为事实的断定为小前提,并把小前提所断定的行为事实与罪名定义相对照,从而对被告人在被控案中的行为作出法律评断的推理形式。这个法律评断是定罪三段得的结论,其内容是认定被告人在被控案中的行为是否构成了某罪。由于定罪三段论的大前提是罪名定义,因此,根据罪名定义的种类及其分解,定罪三段论可分为简单定罪三段论、复杂定罪三段论和假言定罪三段论,前两种是定罪三段论的基本形式,本文仅就这两种形式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贿贿罪,是一种传统的犯罪,各国刑法几无例外地对此罪作了规定.在英美普遍法中,贿贿罪是指“自愿地给予或收受任何有价之物以作为一个职务行为或将要实施的职务行为的非法报酬.”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上都规定了数量不等的各种具体的贿贿犯罪罪名.如日本,刑法上规定了“受贿罪”、“第三人供贿罪”、“枉法受贿罪”、“斡旋受贿罪”、“行贿罪”等几个不同的罪名;奥地利则规定了”公务受贿罪”、“企业主管受贿罪”、“鉴定人受贿罪”、“引诱违反义务(行贿)罪”和“干涉之禁止(受贿)罪”等五个不同的罪名.其基本内涵大体上是比较一致的.  相似文献   

12.
再论“矫制”——读《张家山汉墓竹简》札记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矫制”是汉代的政治罪名之一,它的立法宗旨在于防范和惩治臣子借用皇帝的名义行事。《张家山汉墓付简》公布的《二年律令》中有关“矫制”的条文,表明汉代的“矫制”之法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矫制”之罪存在着由二级制(害、不害)向三级制(大害、害、不害)的转变;“矫制害”与“矫制不害”之间在量刑定罪上存在着巨大差异;对“矫制不害”的惩治仅仅是“罚金四两”,这是强调根据案件的客观效果来量刑定罪,它关系到对汉代法律思想的总体评价。  相似文献   

13.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我国刑法典第3条以显著的位置明确地提出了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这一原则的确立,体现了我国刑事立法与世界刑事立法的基本发展趋势相互衔接,反映了当代中国刑事立法国际化的基本发展趋向,标志着我国刑法的  相似文献   

14.
合同诈骗罪是刑法规定的新罪名,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合同诈骗罪存在诸多难点问题。正确界定“合同”的内涵和外延,在实践中正确把握“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同时将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行为相区别,对于正确定罪量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5.
《刑法修正案(九)》施行5个月后,《解释》一出台便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解释》的最大亮点就是突破原来对贪污罪、贿赂罪的定罪模式,改用"数额+情节"定罪处罚模式,同时也正因此重大突破而未重视与其他相关罪名的平衡和协调。  相似文献   

16.
文章认为量刑情节是依附于犯罪事实而存在的,其适用的基础是罪行法定刑.把罪名法定刑作为量刑情节的法定刑,混淆了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与减轻处罚、加重处罚的界限,这不仅在法理上是错误的,实践中也是有害的.  相似文献   

17.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个重要罪名,该罪名的存在使司法机关对毒品原植物的管制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经过多年的实践,人们对该罪名的概念基本上达成了共识,但在一些具体问题的认定上则存有争议,如"种植"的起点和终点、收获割浆行为的认定、三种定罪情节的理解等,均是值得探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先秦即已出现谋杀罪罪名,秦汉至隋的刑律中谋杀罪的罪名更为丰富,有谋杀人、使人杀人、牧杀、谋贼杀等罪名,对谋杀罪的罪名、罪状、定罪量刑的情节规定也趋于严密,在谋杀罪的流变过程中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成为唐律谋杀罪理论的渊源。在此基础上,唐律对谋杀行为的主观心态、行为特征、主犯与从犯、一般谋杀与特殊谋杀的量刑等区分都有了细致的规定,形成了严密的谋杀罪理论体系,为此后历代刑律所沿袭,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19.
应该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增设新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或者将一些具体的危害行为犯罪化以丰富现有犯罪的内涵;在入罪的门槛方面,应设定科学的、规范的入罪标准;缩小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与一般侵犯财产犯罪的入罪门槛差异;将严重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提高到15年有期徒刑;增设没收财产刑;增设资格刑:对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在定罪与处刑上适用基本相同的标准。  相似文献   

20.
牵连犯因行为人主观意思上的牵连或者客观行为上的牵连而减轻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为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轻刑化”理念,“牵连关系”的界定应该采用较为宽泛的标准——主观和客观择一说;牵连犯之“轻轻重重”的犯罪属性,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基础理念相暗舍;对于牵连犯之处断要“宽严相济”,即牵连犯之定罪要从宽——择一重定罪而不是数罪并罚,牵连犯之处罚要从严——“择一重从重处罚”而非“择一重处罚”;牵连犯“择一重从重处罚”应该统一规定于刑法总则之中,并删除所有刑法分则关于牵连犯之具体处罚规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