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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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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界普遍认为《大清现行刑律》民事部分的效力由1912年4月3日南京临时参议院的决议所确立,但梳理史料却能得出不同的结论。原因在于,该决议由南方政权作出且并未被北洋政府承认,故民事法源的空白未在立法层面得到解决。“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确立,离不开大理院在“司法兼营立法”过程中的塑造。民初民事“第一法源”的确立,大致经历了通过《大清民律草案》的尝试与挫败、大理院确立“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地位、剥离《大清现行刑律》刑法属性及该律地位的巩固等阶段。纵观民事“第一法源”的确立,自清末兴起的“诸法合体说”起了关键作用,大理院根据该观点将《大清现行刑律》区分为不同的部门法,既解决了“无法可依”的困境,又避免另立新民法将会遭受的阻力。  相似文献   

2.
研究源自《大清现行刑律》的“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何以能够作为民初民事审判的主要依据。分析认为,《大清现行刑律》的内容、结构和在清末的实施是重要铺垫,民初政治和法制环境造成的民事审判法源的缺失是客观使然,深层原因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经济、社会基础没有根本改变;经过立法与司法“合力作用”下的“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它的适用促使完整意义上的民法近代化进一步推进,虽为过渡之用,却构成了民法近代化历程中古今中外民法交汇的“枢纽”。  相似文献   

3.
民国初年典卖法适用《钦定大清现行刑律》与《清理不动产典当办法》的立法规定,但通过对比法律文本规定与民初典卖实践,会发现二者相悖之处甚多,制定法很多规定在实践中成为具文,而各地习俗中的一些内容也有悖于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形下,民初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有时难以恪守法律条文,只能在法条与民意间作取舍或作调和。这一现象警示我们,习惯法乃人类社会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多元现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当代中国民事立法必须尊重社会内生之秩序。  相似文献   

4.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始终没有一部单独的诉讼法典,当时诉论断狱总是附于刑律,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清朝末年才发生一定变化。《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的制定,标志着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典的诞生,程序法从此才走向独立。1902年,清政府为适应当时帝国主义侵华的需要,开始修律变法,并任命沈家本为修订法律大臣,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诉讼法的制定也被提上议事日程。在沈家本主持下,先后考察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诉讼法典,收集了不少材料,做了大量的工作,历经几年的时间,终于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农历四月初二,完成了《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的编纂;并奏请试行。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证券内幕交易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证券法具有阶段性 ,仍需进一步完善。针对内幕交易立法 ,笔者提出 :以概括式与列举式相结合的方法对内幕交易主体进行规范 ,充分发挥监管机构的主观能动性 ,弥补制定法的不足 ;引入“长城机制” ,防止利益冲突 ,形成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打击与预防相结合、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监控模式 ;建立民事救济制度 ,补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相似文献   

6.
文章从分析西周时期的土地产权制度开始,到"中华民国"近代土地产权制度建立为终点,重点放在对清末民国的近代土地产权制度的阐述.分别从三个时期:清末时期(1900-1911年),北京国民政府时期(1912-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8-1949年)来展现中国近代土地产权制度的建立.通过对古代历朝历代的法典、<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民律草案>、<民国民律草案>、<大理院判决例全书>等具体法典条文的分析,从中国近代土地制度角度来反映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历程.  相似文献   

7.
民国慈善团体的财务公开受传统和法规的多重制约,明清善会善堂编制《征信录》以公开账目的传统在民国得到延续,而中央及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法规也要求慈善团体必须定期公开账目.有些慈善团体在章程中也明确规定财务公开.民国慈善团体财务公开的方式主要是编印《征信录》和登报鸣谢,前者是继承传统,后者是顺应时代.为提高财务公开的可信度,慈善团体往往聘请职业会计师查账,出具查账证明书,这就使财务公开的真实性大大提高.民国慈善团体财务公开的法律规定和具体做法,对今天慈善组织提高公信力不无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暂行新刑律》是北洋政府始终适用的刑法典。它的公布时间,在法学界和史学界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一九一二年三月十日公布的。这种说法,最早见于国民党政府的《六法全书》。另种说法是一九一二年四月三十日颁布的。这种iL法,最早是杨鸿烈先生在《中国法律发达史》一书中提出来的.这两种观点,都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为什么说《暂行新刑律》不是三月十日公布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必须要搞清两个问题:一是《清新刑律》与《暂行新刑律》的关系。二是三月十日临时大总统命令的内容。就《清新刑律》与《暂行新刑律》的关系言,《暂行新刑律》是从《清新刑律》修改而成的,虽然它们的本质是一样的,但它们是两个法典,是有差异的,主要是:(一)从体例来看。《清新刑律》有两编(总则、分则)五十三章四百十一条,另附暂行章程五条;而《暂行新刑律》是由北洋政府法部将清新刑律中与“民国国体抵触”之第二编第一章(侵犯  相似文献   

9.
论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前领导的社会保险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保险制度源于西方工业发达国家,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产物。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即领导中国工人阶级为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而斗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随着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中国共产党开始进行社会保险立法。但直至全国解放战争初期,社会保险立法一直附属于劳动法。全国解放战争后期,《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和其他社会保险单行法规陆续制定和颁布,社会保险立法才进入了独立阶段。  相似文献   

10.
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发达国家,已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法律制度,作为金融资产证券化的顺畅实施保证,而依我国现行法制进行金融资产证券化,必然存在相当的法律问题。本文对这些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后,认为金融资产证券化完全可以在中国发展起来。为促进金融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发展,对于中国的法制现状来说,比较现实的方式是制定一部类似日本《资产流动化法》,台湾《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的单行法规,将具体细节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事罪名体系的不足与完善牛振宇一、刑事立法罪名规定的现状1979年现行刑法典的制定通过,初步确立了我国刑事犯罪的基本结构和刑事责任的基本内容,其后相继颁布的一系列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规范(即非刑事法规中的刑事条款)都以此为框架,对刑法典的内容进行了...  相似文献   

12.
现行《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等宪法性文件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为一项基本的宪法原则,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国策、基本国家制度和政治制度。在我国以《宪法》为龙头、以《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将要出台的《城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为主干,并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有关民族问题的法律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规定》,各部委制定的相关的规章为基本内容,特别是有立法权的地方立法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在内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正在趋于完备,它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发展的标志。也是实现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的政治基础和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单行条例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单行条例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联系与区别 ,单行条例同自治条例及规定对法律的变通补充的联系 ,论述了单行条例的特质是调整具有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特点的社会关系。制定单行条例的核心问题是要把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依法享有的自治权具体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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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沈家本的法律思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沈家本(1840—1913年)字子惇。号寄(?),清末浙江归安(今吴兴)人。1883年(光绪九年)中进士,留刑部补官,遂专攻法学。曾任天津、保定知府,山西按察使,刑部右侍郎等职。自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起,兼任修订法律大臣,同时又先后担任刑部左侍郎、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资政院副总裁、法部左侍郎等职,直至清朝灭亡。沈家本精心搜集我国古代法律资料,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考订。建议废除凌迟、枭首、戳尸、缘坐、刺字,笞杖等一系列酷刑,禁止刑讯逼供,并用修订的《大清现行刑律》取代《大清律例》;又参照西方及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的刑律,研究制订适合君主立宪政体的《大清新刑律草案》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水治理立法存在立法欠缺和规范冲突两个不足,建议重塑立法理念、加强立法协调,制定综合性的《流域管理法》和《长江法》《黄河法》等专门法律,出台《节水条例》等法规和规章.针对监管体制不顺、联合执法程序缺失、长效协作机制匮乏等监管制度问题,建议衔接河长制、湖长制与法定监管机构的职责,开展流域水综合执法机构试点,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巡查等法律机制,加强区域和部门间执法协作,形成执法合力.针对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资格受限等司法制度问题,建议健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范围和程序,统一水治理司法尺度,放宽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限制,建立社会组织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研究建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6.
认证机构承担的民事责任直接影响认证机构的发展,我国《电子签名法》只对认证机构的民事责任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是极其简单的,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活动。美国的"建议的信赖限度"规定认证机构承担民事限额责任,能对认证机构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规定认证机构承担民事限额责任是存在合理性和科学性的,因此为了弥补我国立法的不足,并参考美国的法律,提出了完善我国《电子签名法》的立法意见,以促进我国认证机构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7.
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一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公害.’由此可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我国又先后制定了《海洋环境保护法》、也水污染防治法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罗、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刀等一系列的单行环保法规,从而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环保法律体系.在整个环保法律体系中,主要规定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保护环境防治环境污染;二是当污染者污染环境给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为了正功地处理环境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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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修律是古代刑法与现代刑法的联结点,自首制度亦是如此;台湾地区刑法中的自首制度源自北洋政府颁行的《暂行新刑律》,并简作修改;内地建国前后的单行刑事法律和现行刑法都对自首制度作了规定,并明确规定了自首的概念和立功制度。现行刑法自首制度在自首的成立条件、从宽处罚等方面对古代刑法自首制度具有鲜明的继承性;同时在自首的定义、概念、自首方式、自首时间、投案对象、适用犯罪类型、从宽处罚等方面又有着显著的发展,体现了刑事立法技术和文明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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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亲属法的制定虽已成为历史,但历史并不是无意义的过去,近现代亲属法中所蕴涵的价值和留给后人的启示,仍然值得我们去挖掘和思考.<大清民律草案><民国民律草案>以及<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的制定,不仅注重民间习惯的调查,而且确立了男女平等、个人独立、婚姻自由的原则,更规定了亲权、收养以及监护制度,采用"义务→权利"的模式以维护家庭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其中的价值追求和某些制度,对我们今天的民事立法仍有启发和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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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绝大多数制定法设置了立法目的条款,但目前已制定的12部单行税收实体法中仅有两部设置了立法目的条款。立法目的旨在声明一部法律的精神内核,同时也作为基石范畴统摄整部法律。税法目的在立法上的罅漏应为立法者有意为之之结果,一方面是因为尚欠缺提炼目的的制度基础、本土经验与理论共识,另一方面是留待制定《税法总则》或《税法典》时作出。税法目的的提炼既是《税法总则》或《税法典》制定中的必备要素,又是税法理论体系完善的观念基础,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从法益、功能与规范三条路径入手,经由"经济宪法—税法总则—单行实体税法"的双向互动路径,可以提出"一元多层次税法立法目的体系"的建构设想,一元即以纳税人权益为核心,多层次即以财政目的、经济目的、社会目的为基础的开放性目的体系。依照一元多层次的税法目的,税法学应当迈向宪治主义,实现纳税人与政府的共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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