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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特殊未成年人保护“6+X”检社融合数智系统,是特殊未成年人保护“6+X”个别化社会支持体系履职(履约)系统与全过程嵌入式检察监督系统的智慧融合。构建数智系统是为了实现检察监督与履职保护协同并进,以精准、系统、全面地保护特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需要。该系统对个别化社会支持体系提供以“2+x”技能性教育为基础、“2+x”家庭式照管为保障、“2+x”社会化帮扶为托底的三重履职保护方案;同步对检察机关提供个别化社会支持体系全过程履职监督方案。其建设与应用为检察机关提供特殊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检察监督与履职保护一体化数智模式的参考。  相似文献   

2.
职权职责的分配缺陷、功能定位未能实现“去惩罚化”是收容教养制度虚置化的根源性问题。专门矫治教育制度的完善应放弃司法化的规则构建,以明确职权职责分配、落实教育保护理念为基本导向。在适用条件上应以再犯可能性和一般教育模式有效性作为核心考量因素,将客观违法程度作为再犯可能性的下位判断材料。在决定程序上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不应限于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和书面材料审查,而应赋予其对事实的调查权以及与未成年人直接沟通交流的权力。执行方式上,不同于刑罚的特殊预防作用机理和权利保障理论基础决定了应削减执行中的剥夺性痛苦,并构建有利于触刑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保障性规范。  相似文献   

3.
未成年人司法原则是国家相关职能机构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的基本遵循,对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联合国通过条约、规则、意见等法律文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未成年人司法原则,主要包括儿童最大利益原则、非歧视原则、双向保护原则、教育感化和惩戒相结合原则、公正审理原则、档案保密原则、相称原则以及非监禁化和最低限度标准原则等。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联合国的未成年人司法原则,我国应制定专门的未成年人司法法、发布未成年人司法政策、提高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水平,推动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4.
2022年1月1日实施的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首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调整家庭教育,使得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中明确规定了特定情况下对监护人的强制家庭教育指导。这一立法回应了时代需要,社会中因监护失职导致的未成年人被遗弃、虐待、暴力伤害,以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多与父母家长缺乏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技巧方法有关。对于监护人因监护失职导致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及其它严重不良行为,或导致未成年人成为违法犯罪被害人,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应该实行强制家庭教育指导。在具体制度构建中,应关注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适用对象、决定主体、实施主体、实施内容方式等问题。  相似文献   

5.
3月1日正式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在算法治理领域为未成年人设置了保护专条。作为一种技术双刃剑,算法科技在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未成年人教育与安全的诸多场景时,一方面为未成年人的保护构建起了一道“智慧”屏障,另一方面也可能会给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造成一定的侵害。新规的出台,说明防范算法侵害未成年人的规制方式也需要进一步优化。算法对于未成年人的侵害多表现在数据泄漏、过度推荐、不平等和歧视等方面,基于此,关于算法的伦理机制和针对未成年人的算法素养教育成为解决算法侵害问题的重要抓手。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积极回应了当前面临的未成年人法律困境和现实诉求,提出和细化了许多具体举措,尤其是新增了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确立了国家监护制度,体现了重大的进步。在立法关系上,无论是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草案,还是与现行的其他涉及未成年保护的相关法律,未保法草案均与之存在着不协调问题。未保法草案的修法思路亟待从“理想化的统领和难以操作的补漏”转向务实性的“重点明晰和问题导向”,亦即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福利法化”并呼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少年法化”。未保法草案的体例布局未能充分体现立法本意和修法初衷,在概念厘清、文本形式、涵盖内容与表达逻辑上均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对于“奸淫不满十周岁幼女”而言,其法定刑升格依据是该行为会造成幼女性器官损害从而影响正常生长发育,适用前提是性器官的插入。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中的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是与未成年人具有共同生活基础产生信赖关系,具备辨认妇女具体年龄能力的人员;该罪关于被害人年龄界限的规定既充分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性权利,又兼顾保障了未成年人性权利的实现。“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中的“情节恶劣”属于提示性规定而非整体的评价要素。性侵儿童犯罪中“多次”升格法定刑的规范依据是数罪并罚;能否升格法定刑需具体分析,不宜直接确定为“三次”。  相似文献   

8.
二十一世纪,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它处于最基础和最前沿的战略地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正在逐步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来促进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创新,核心是形成一种全新的教育形态即信息化教育。信息化教育具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多媒化的特点,正是这一特点为统计信息化教育提供强大的技术平台,有力地支持统计教育改革与创新,促进统计教育发展。统计教育技术平台转变了,统计教育方法理应发生相应变化。本项研究提出了“网络下基于问题的发现性学习模式”,并对该学习模式行动方案进行初步探索及尝试。  相似文献   

9.
一、研究背景二十一世纪,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它处于最基础和最前沿的战略地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正在逐步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来促进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创新,核心是形成一种全新的教育形态即信息化教育。信息化教育具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多媒化的特点,正是这一特点为统计信息化教育提供强大的技术平台,有力地支持统计教育改革与创新,促进统计教育发展。统计教育技术平台转变了,统计教育方法理应发生相应变化。本项研究提出了“网络下基于问题的发现性学习模式”,并对该学习模式行动方案进行初步探索及尝试。二、研…  相似文献   

10.
厘定收容教养的法律属性是正确认识收容教养、确立改革方向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对“处罚说”“强制措施说”等观点的评析,指出现有的收容教养是对罪错未成年人的一种社会保护措施。收容教养制度在立法和适用上存在适用年龄界限不清、适用标准不统一、收教场所不确定、执行方式重“罚”轻“教”等现实难题,严重影响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预防犯罪的效果。建议在宏观考量立法宗旨和部门法协调的基础上,重构收容教养为“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强制教养制度”并纳入《刑事诉讼法》,完善审查决定程序和监督机制,去除合法性硬伤;明确强制教养的年龄下限,综合主客观因素细化“必要时”这一具体适用标准;改造工读学校为固定执行场所,设立弹性强制教养期限,优化执行方式。  相似文献   

11.
各种数据技术的兴起与应用在便利生活的同时亦给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带来了系列挑战。在“数据生命周期理论”的指引下,可以廓清未成年读者信息于信息创建阶段的信息错误风险、信息存储阶段的信息安全风险、信息传输阶段的信息篡改风险。为化解上述困境,应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方法论引入未成年读者权益保障领域。具体而言,应分别从“刑事检察业务的强化、民事检察工作的衍生、行政检察保护的完善、检察公益诉讼的建构”维度共同细化未成年读者信息权益综合司法保护的专门检察规则。同时构建“救济型的民事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模式”与“预防型的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模式”是未成年读者信息权益综合司法保护检察路径的特色。  相似文献   

12.
林岚  利晨  胡清华 《四川省情》2006,(10):59-59
未成年人犯罪现象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以近年来成都市青羊区、武侯区公安分局提供的数据为例,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微弱上升趋势,而从全国的范围内看,未成年人犯罪率更是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普遍关注。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未成年人涉嫌违法犯罪的各类案件主要有几个特点:一是以侵财犯罪为主,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等类型,城市为主要发案地。二是团伙违法犯罪增多,且后果严重。三是违法犯罪日趋低龄化,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学校教育管理上的失误由于我国是农业大国,3亿多的中小…  相似文献   

13.
美国德克萨斯州少年司法替代性教育项目以教育和矫治为双重导向。《德克萨斯州教育法》《德克萨斯州行政法》等法律法规对该项目的人员管理、数据收集、课程设置、经费支持等基本运行框架做出了全面化、系统化的规范要求。在实际运行中,这一项目已形成军事组成、治疗及传统学校三元并行办学模式,类型化设置接收对象,并根据学生的差异性要求丰富项目服务内容。与此同时,该项目的实施也面临着诸多内在不足与外在挑战。有鉴于此,我国专门矫治教育应当进一步明确其教育与司法双重属性,从专门性立法入手健全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与社区、普通学校、家庭及其他社会力量形成“多元共教共治”的专门矫治教育大格局,进而帮助罪错少年复归普通学校或复归社会。  相似文献   

14.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高发常引发有关应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争议,而争议的本质在于应否采用刑罚手段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即站在传统报应论立场的“以刑代教”与基于现代预防刑论的“以教为刑”之争。引发争议的现实原因在于我国现有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体系的“失灵”,即存在刑罚与非刑罚处遇措施不明确、保安处分措施缺失与刑事政策偏重保护等方面的局限。在现有体系尚不完善之时,仅仅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扩大犯罪圈恐非良策。同时考虑到立法成本与司法现状,弹性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引入亦不可取。应着力从以下方面对现有体系进行完善: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预防,在个案中充分贯彻个别化原则,并在现有的犯罪治理体系中增设保安处分规定。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现象背后存在着深层次的理论逻辑。本文采用质性分析方法,运用建构主义扎根理论对近年来合肥市涉案未成年人的访谈材料进行逐级编码和理论建构,指出早期家庭生活紊乱是未成年人生活失序的关键,未成年人生活轨迹偏离正常是出现涉案行为的重要原因,而“生活秩序”则是其中的关键概念。在此基础上,从家庭层面、社会组织、行政机关等三个维度针对性提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是一种被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制度。从2003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到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施行,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得到长足发展,成效十分显著。为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权益保障,结合未成年人特点,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区矫正法》又对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做出了专门规定。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尚未确立科学的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管理制度,尤其是缺乏具有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特色的具体矫正措施,在未成年社区矫正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方面尚存诸多空白。进一步完善未成年社区矫正制度,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社区矫正体系,不断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教育矫正工作,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本文立足于分析我国未成年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与困境,借鉴域外先进经验,试图从立法、机构设置与人员培养、科技赋能等方面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17.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庭审教育则是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实践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完善的庭审教育制度对于感化、挽救失足少年、有效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本文结合近年来我国庭审教育的实践状况,初步分析了庭审教育的内容、价值取向、功能、现状与问题,并尝试指出了需要完善的几个方向。  相似文献   

18.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着新时期工作的全过程,即:以创新为引领、协调推进;以绿色为基准、持开放态度、共享为目的。在此视域下,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若干薄弱环节亟需补强,如未成年人监护体系的完善与落实、跨国收养、诉讼救济等等,以预防和降低侵害未成年人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19.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司法适用提供了观察与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新视角。对该法颁布实施后至2019年的3323份判决书的研究表明,法院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案件数量增长较快,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持续上升,案件主要集中在基层法院,省际区域性差别较大,援引条文分布不均匀。实践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承担了宣示、实体性规范、权利主张和教育说教等功能。文章还探讨了裁判文书反映出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件类型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为其规范、完善与修改提供了一种思路,从而更好地达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20.
CEO作为企业投资决策的核心制定者,其自身特征无疑会对企业的研发活动产生重要影响。利用世界银行2005年对中国120个城市12 065家企业的调研数据,分析了CEO受教育水平、CEO任期、CEO自主权等三个因素对企业研发投入水平的影响,在控制了企业特征、行业等因素后,实证结果发现:(1)CEO受教育水平与企业研发投入水平显著正相关,即教育程度高的CEO更加重视研发活动;(2)CEO任期同企业研发投入水平显著正相关,即较长的任期有助于CEO着眼于长远目标,进而加大研发投入;(3)CEO自主权也同企业研发投入水平显著正相关,说明较高的CEO自主权有利于CEO通过努力实现自身人力资本价值,从而激励其加大研发的投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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