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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回疆则例》是清朝统一新疆后为有效辖制回疆地区而制定颁行的一部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宗教、司法管辖诸方面的重要的民族法规。作为清朝少数民族法制建设的主要成果之一和少数民族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回疆则例》以“因俗以治”为立法原则,在体例、内容、性质方面具有突出的特点,在清朝统治新疆前期为边疆稳定、国家统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论民族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族立法是国内立法工作的组成部分 ,关系到社会总问题的解决。新中国的民族立法经历了创立、挫折和发展三个阶段。现已初步形成一元两级的民族立法体制。今后需继续完善民族立法体系 ,做好地方立法中的民族立法工作、为建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民族法律体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3.
地方民族立法是我国民族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保障民族自治权的行使、提高民族法律的整体实效性而言意义重大。但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们更多关注的是国家层面的民族立法,却相对忽略了对地方民族立法成败得失的评析。有鉴于此,对当前我国的地方民族立法体系进行细致梳理和归纳概括,可以在此基础上深入剖析我国地方民族立法中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和制度性制约。  相似文献   

4.
晋唐时期是西域受汉文化影响较深的历史阶段.本文依据文献及新疆出土的简牍、文书资料,就晋唐时期西域的立法、婚姻家庭、民事诉讼以及晋唐西域法律体系这四个问题展开论述。从而得出晋唐西域法律体系是包括了中原汉法、北方少数民族习惯法及当地部分民族习俗法在内的多元联合体的结论。  相似文献   

5.
清朝治理新疆的民族政策评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清朝统一新疆后,因地制宜的采取了一系列民族政策,主要包括制定了因俗而治的行政管理制度;招抚任用少数民族上层的政策;利用和限制宗教的政策以及民族隔离政策等。这些政策对维护新疆稳定,促进新疆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曾起到过积极作用;但清朝国家和民族思想的矛盾二重性使得这些政策也隐含着诸多弊端,为后来乃至当代中国解决新疆民族问题留下了隐患。  相似文献   

6.
清朝统一新疆之后 ,在当地长期实行军府管理制。这对于巩固西北边防、抵御沙俄侵略、稳定社会秩序、发展经济和文化、加强民族团结、防止分裂割据、维护国家统一 ,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清代新疆军府制的内容丰富而复杂 ,深入了解其内容 ,能更好地认识边疆管理制度和民族政策 ,了解清朝治理和开发新疆所采取的各项政策与措施  相似文献   

7.
人工智能具有天然的信息搜集、分析、评价和预测功能,可以辅助地方立法工作者在诸多立法环节做出高效科学的立法决策。然而,由于技术的双面属性,立法人工智能在辅助地方立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科技异化,给地方立法带来诸多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合法性风险、民主性风险和科学性风险三个方面。为了有效治理由此而生的法律风险,可以从宏观层面构建以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体系、多元利益整合协同体系、多元信息整合协同体系为基本内容的立法人工智能协同治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从微观层面对人工智能辅助地方立法引发的法律风险采取进一步的规制措施,实现立法人工智能赋能行动的效率价值与地方立法本体价值的平衡。  相似文献   

8.
蒙古和西藏是清朝及民国时期民族工作的重点 ,清末由于一些立法措施不利 ,影响了民族团结 ,给帝国主义以可乘之机 ;民国初期为维护祖国统一和蒙藏地区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南京国民政府对蒙藏地区的立法较多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民族法规体系。  相似文献   

9.
传统村落是中华农耕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地域文化根基和民族传统积淀的体现。通过立法保护有利于促进传统村落优秀文化遗产传承与弘扬、资源开发与利用、乡村文明建设与社会治理。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地方立法先试先行,为保护本行政区的乡村文化遗产提供法律保障。但相较其他国家先进文化遗产立法,我国还存在立法依据缺少适应性、地方立法内容同质化突出、缺少国家层面专门立法等问题。因此,可以借鉴日本传统村落相关立法的专门性、综合性和体系性实践经验,完善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立法体系,出台专门性传统村落保护法律,促进传统村落相关立法的衔接与协调,建立促进传统村落立法实施的配套措施,以助力乡村文化振兴、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0.
完善民族立法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族立法仍是民族法制建设的薄弱环节,尤其是民族自治地方,由于认识不足,加之起步较晚,立法经验欠缺等原因,民族立法经验欠缺等原因,民族立法工作面临诸多困难,为完善民族立法必须在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的关系上,适当划分民族自治地方自中央两者的立法权限,以经济立法为重点,完善民族立法体系,搞好规范性民族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工作。  相似文献   

11.
新疆少数民族教育立法是不断促进新疆地区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重要措施之一,是更好地保障新疆民族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早日出台在国家法律框架下的新疆地方民族教育法律、法规,是由新疆特殊的区情和较落后的教育现状决定的;是加快西部大开发战略进程,促进新疆经济发展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全面实施国家教育法规、民族法规的需要;是实现“依法治教”,完善新疆法制建设的需要。  相似文献   

12.
作为法概念的民族教育不仅包括对少数民族成员所实施的教育 ,还包括在少数民族地区所实施的教育。民族教育的特点决定了民族教育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旧中国也有民族教育立法 ,但发展缓慢。新中国民族教育立法大致可分为三个分阶段 ,成绩显著 ,但也存在着体系不完备、特色不鲜明、立法技术差、法律机制不科学、理论研究滞后等问题。民族教育立法应当坚持保障少数民族教育权实现、充分考虑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坚持民族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三大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3.
清朝统一新疆后,为尽快消除潜在的政治威胁,实现天山南路的长治久安,对逃亡境外的萨木萨克实行了招抚—剿除—剿抚—招抚等政策,虽未获成功,但却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对新疆政局的稳固有着积极意义。通过对满文寄信档的爬梳,可以丰富清朝处理萨木萨克问题的更多历史细节,可以发现清代治理新疆政策的种种弊病:回疆伯克体系的难以为继,清政府对伯克家族的严重依赖,对外政策的过度保守。  相似文献   

14.
民族法是处理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保障,对民族法法律地位的合理定位将有助于民族法的发展。在我国传统法学中,民族法一直处于宪法的次部门法地位,但实际上民族法具有独特的调整方法和独特的价值追求,且目前民族法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民族法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使其能够而且应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民族法虽巳形成了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的结构体系,但民族法的建设远未完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加强民族法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主要应从加强经济性立法,教育性立法,以及树立其权威性、强制性入手完善民族法。  相似文献   

15.
健全民族地区的法律监督体系是我国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监督,实现法治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由于种种原因,使法律监督作用在立法和社会实践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和重视,民族地区法制监督体系尤为滞后。本文通过从党的监督,立法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监督等方面入手,阐明完善民族地区的法律监督体系,从而保持法律监督体系与法律体系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同步、协调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6.
本文认为发展民族教育,应当通过民族教育立法,使我国民族教育事业走上法治化轨道。指出宪法是民族教育立法的根本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民族教育立法提供了法律保障,以教育法为核心的教育法律体系中有关民族教育的专门规定,为民族教育立法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7.
新一代基因编辑技术使基因定位和精准修改成为现实,在农业、医疗、环保等领域应用前景广阔,但随之而来的是风险不确定性问题。这种风险不确定性源于技术上的脱靶效应和应用中的伦理争议,尤其集中于临床应用领域和农业育种领域,并呈现多元利益诉求。通过对欧美有关法律规制比较分析,发现立法模式、监管手段与法律体系等关系着基因编辑技术应用风险治理的实践效果。着眼我国实践情况,现有的法律规定和传统的法学理论尚不足以调控基因编辑技术及其风险,为此应立足基因编辑技术自身特质及其产品治理需求,以产品导向的立法模式指导并制定生物技术专门法,重点完善科学的风险预防制度体系和伦理审查制度体系,健全现有生物技术监管体系并强化程序性权利,从而系统性地回应基因编辑技术应用风险治理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8.
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广大农村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农村生态环境逐渐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我国广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在立法方面依然存在着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相关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监督监管作用发挥不够、治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着力增强农民环境污染治理主体意识;健全完善我国农村环境立法体系;不断强化有关部门监督监管职能;充分调动农民积极参与环境治理,不断加快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立法的进程。  相似文献   

19.
清朝对蒙古族立法的继承性主要表现在行政立法、民事立法、刑事立法和宗教立法等方面,通过以上分析探讨了正确认识该法律现象的意义。在法制改革中一定要重视法律传统的作用,并依此选择法制改革的模式。  相似文献   

20.
民生权利保护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家治理现代化要以民生权利的保护和促进为本,在改革和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其本质是以人为本的民生法治的实践要求。民生法治对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要求。面对民生法律制度体系立法碎片化、民生法治化程度低、缺乏民生权利意识和程序机制保障的问题,需要重新设计民生保护的法治原则和法律制度体系,从而加强民生法治建设,奠定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民生法治根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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