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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志勤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5,26(1):73-77
当今世界各国在金融监管模式上虽存在差异,但几乎都采用了金融混业监管模式.经济实践中金融混业经营现象的出现,外资金融机构的涌入,金融全球化的挑战,使得我国金融分业监管模式的转型迫在眉睫.建立由国务院金融监管局统一监管,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金融监管局的统一领导下分业监管的"伞形"混业监管模式也许是一个十分可行的出路. 相似文献
2.
李勇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1(4):424-428
发展与规范、信托分业监管与混业经营、监管目标之间等矛盾困扰着信托业监管,制约了我国信托业金融功能的发挥.种种困惑源于经济法理念在具体制度中的缺失,因此应当引入现代经济法理念从监管定位、模式和目标选择三个维度上完善信托业监管制度:以明确信托业监管的国家调节职能为基础,确立调节型监管的定位;以信托业务混业特征为前提,建立功能型监管体制;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确立维权型监管的目标. 相似文献
3.
金融混业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谷秀娟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7(6):64-68
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带来了世界范围内的金融混业经营.中国也在分业经营的法律框架内,实现了实质上的混业经营格局.混业经营在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同时,也促使各国进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变革.在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国情,从长远来看,我们应当建立一种高效的统一监管模式,过渡期间应当着力加强法制基础建设,加强现有监管机构的协调合作,建立多元化监管体系,督促金融机构强化内部控制制度. 相似文献
4.
竞争、冲突与协调——金融混业监管模式的选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廖凡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5(3):109-115
如何应对因金融创新和混业发展而加剧的金融监管竞争与冲突,构建适应我国国情的混业经营监管体制,是当前金融监管中的一个突出课题。监管竞争有其自身价值,而应对监管冲突也需注意其深层背景。金融集团的发展强化了监管竞争与冲突,也使得监管协调更为必要。综合监管与功能监管基础上的伞形监管是金融监管协调的两种路径,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借鉴伞形监管经验,建立分业监管基础上的协调机制,是更为可取的选择。 相似文献
5.
黄晓红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2):27-30
为增强国际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益,银行混业经营将成为必然趋势.根据我国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现状及国情,以银行为主组建金融控股公司应是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理想制度选择.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监管可选择多元化的监管模式,用风险目标法对其资本充足性进行监管,同时设立内部防火墙和控股公司的集团援助机制. 相似文献
6.
王永莉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23(8):39-43
实行金融混业经营是当今国际金融业发展的新潮流。而我国目前实行的依然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我国已经加入WTO ,国内金融业如何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尽快和国际金融业接轨 ,推行混业经营就成为我国必然的选择 ,同时我国也具备了实行金融混业的一些有利条件。针对我国实行混业经营面临的问题 ,我国应重点选择好适合我国的混业经营模式 ,循序渐进地推行金融混业制度 相似文献
7.
随着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地涌现,金融业正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成为实现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的重要组织形态。金融控股公司与一般控股公司相比,有其自身的经营优势,但同时也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问题。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与特点入手,分析了在分业监管体制下,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在监管中存在的监管法律缺失、监管体制和模式落后以及监管措施不完善等问题,最后就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金融危机后韩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改革之借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薛锋刚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91-93
金融混业经营已经是大势所趋,与其相适应,统一监管模式也成为最有效率的选择。我国应借鉴韩国的经验,完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为我国金融业向混业经营、统一监管模式的过渡提供制度支持。韩国在亚洲金融危机后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改革,可为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9.
新形势下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 0世纪 90年代开始 ,区域性金融危机相继爆发 ,促使人们又关注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及其系统性风险 ,一般倾向认为金融自由化和金融监管放松并不是金融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到了 90年代后期 ,金融监管理论逐步转向协调风险和效益之间的均衡。与之对应 ,混业经营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四大趋势之一。从而混业监管模式也成为一种趋势。反观我国金融监管模式 ,现阶段以分业监管为重点 ,虽然在短期内适应我国分业经营为主的现状 ,但随着承诺WTO期限的到来以及混业经营的萌发 ,我国必然会走向混业监管模式。基于此 ,文章提出了我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的设想。 相似文献
10.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问题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郑红霞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8(5):44-46
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产物,因其包含了不同的金融业务部门或非金融业务的多家控股公司,蕴涵着巨大的金融风险。目前中国各金融机构分别由不同的监管部门监管,也在一定程度增加了金融控股公司的不透明性。这意味着原有的机构性监管不再行之有效,监管当局不宜实行“人盯人”的机构监管策略,而应按照金融业务的风险性实行功能监管。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产生了统一金融监管体制的要求。本文对如何构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框架提出了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1.
金融监管模式的博弈与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于永宁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76-85
金融业的快速健康发展,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应对,需要一种与之相适应的金融监管模式作为基础和保障。在机构监管、功能监管、目标监管、统一监管等模式的乱象背后,何种金融监管模式才是更优的选择,是后危机时代法律和金融亟待解决的问题。机构监管并不是行业划分的标准,无论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机构监管都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两者之间也不存在必然的替代关系。单一监管是金融监管模式中理念最为领先的制度,但这种制度仍需要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配合,并提高对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管理能力。以目标为基础的双峰监管模式,既能做到金融风险的监管全覆盖,又兼顾金融消费者保护,是金融监管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相似文献
12.
杨进华 《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2003,7(1):27-29
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业的竞争日益加剧,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作为混业经营的有效模式,金融控股公司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协同效应及降低单一业务所产生的行业风险等方面,具有其他金融企业无可比拟的优势,正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的认可。面对金融控股公司兴起的趋势,我国必须未雨绸缪,针对金融控股公司“集团混业、经营分业”的特点,尽快着手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以维护金融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3.
国际金融监管趋势与WTO下我国的金融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德功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15(1):95-99
国际金融监管体制和方式正在发生一系列变化 ,监管机构置于中央银行之外的混业监管成为国际金融监管的一种趋势。WTO下的金融自由化不会削弱金融监管 ,GATS中的审慎措施和灵活性原则将增强发展中国家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也为我国在加入WTO后的金融监管提供了理论和立法基础。WTO下的我国金融业 ,随着经营模式的变革和金融转型的完成 ,监管体制将由分业监管逐步向混业监管演进 ,着力于提高效率的内控式监管和自律式监管方式也将加强 ,资本与金融账户的管制将随条件的成熟而逐步放开 相似文献
14.
陈虹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3):16-18
中国加入WTO后 ,面对国外金融机构的竞争 ,单一资本 ,单一业务范围的中国金融业的局限性显而易见 ,在混业经营时机尚未成熟的条件下 ,金融控股公司不失为金融创新的一种现实选择。同时又必须考虑到 ,在中国 ,金融控股公司有着独特的风险点 ,对其的监管又是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 ,是金融发展中无法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金融业经历了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数度变迁。九十年代以来推行混业经营已成为一种趋势 ,金融监管制度也不断创新。英、日、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纷纷建立单一监管机制。加入 WTO之后 ,我国有着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与之相适应 ,当务之急是确立一个合适的金融监管体制 ,选择并构建适当的监管模式 相似文献
16.
王毅 《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1):14-16
在国际金融混业经营的潮流冲击下 ,国内金融业关于混业经营的呼声日益高涨 ,而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一种较好模式 ,由于其本身坚持“集团混业 ,法人分业”的方针 ,所以它既能实现混业经营的效率性 ,又能实现分业经营的安全性 ,是我国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17.
颜冬梅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3(1):29-31
认为我国现行的分业监管模式滞后于金融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混业、经营分业"的经营特点;分析了分业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确立监管主体,建立协调机制,由机构性监管转向功能性监管,提升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等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8.
金融与科技的创新融合在支付结算、存贷款与资本筹集、投资管理、保险、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五大场域。金融科技因为技术性和中介化链条繁长,其风险转化的破坏力也更大。此外,金融科技创新将进一步模糊产融界限,加剧金融混业化,提高金融产品法律认定难度,并使监管供给严重滞后。金融科技监管的最大困境在于平衡创新与监管两者之间的关系,发达国家(地区)正探索沙盒监管加以解决。我国应在明确监管原则、甄选立法形式、构造具体制度等方面引入境外沙盒监管,以应对本土实践中的金融科技创新。 相似文献
19.
对混业经营发展趋势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在对两种典型发达国家混业监管模式进行比较后,就我国金融监管模式在应对渐进的混业经营趋势应有怎样的变革这一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进行了论述,对加强我国金融业的监管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20.
肖韵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8):73-79
当前我国以分业监管体系来回应关于金融混业经营导致的主要问题是监管冲突的说法,其中以资产证券化监管过程中的冲突问题尤为明显。如何走出监管冲突困境是当前中国提高金融监管实效不可回避的问题。保持现有的监管格局,重组监管机构职能,提高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有效性,既为创造监管机构的良性竞争保留了空间,也为解决资产证券化监管冲突困境提供了可行性路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