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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今年69岁,前妻病故后与周氏再婚。我有4个儿子,而周氏却没有亲生子女。周氏没有任何生活来源,我们全靠我每月几百元的退休金生活。10多年来,我省吃俭用,有了一点积蓄。现在,我的几个儿子提出要分掉我的积蓄,我担心我先走一步,周氏的生活没有着落。请问,我的财产该如何处理?丁某丁某同志: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我国《继承法》规定,如果一方去世,应当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给配偶,其余的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配偶和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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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婚后一直与公、婆共同生活。丈夫1985年病逝后我也未与公、婆分家,两老的生活起居均由我负责。去年公、婆相继去世,留下部分房屋和存款,在处分这部分财产时我爱人的兄、妹说:丈夫已去世,妻子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留下的财产。他们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吗?宋爱花宋爱花同志:你丈夫兄妹说你不能继承公、婆遗产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完全有权利与他们共同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你公、婆留下的财产。虽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和继承范围以及继承顺序是以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为前提的,但是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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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年逾七十,生活一直靠儿子负担。最近,儿子不幸病故。有人告诉我,他所留下的财产必须先偿还债务。这些年,他做生意亏欠不少,家里的财产根本不足清偿债务。我年老体弱,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如果儿子的遗产全部用于还债,我今后的生活就没有着落。请问应该如何解决?刘伟金刘伟金同志:父母是法定继承人,可以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子女的遗产。但是,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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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农村,有两儿二女。丈夫早年病逝.两个儿子已分家独立生活,女儿都已出嫁。在与子女分家时,我将房屋及大部分财物分给了两个儿子.却没有分给两个女儿。同时,我还与两个儿子约定由他们履行赡养我的义务,而没有要求两个女儿承担。后因我改嫁的问题,子女们与我产生了矛盾,他们对我的生活起居不再关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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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10,(2)
我和丈夫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我们二人有一个儿子,他已成年并参加工作,但尚未成家,仍和我们生活在一起,收入也全部交给家里。请问如果我和丈夫离婚,儿子能不能要求分割我们的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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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爱夫妻因为没有孩子而苦恼。无奈的丈夫同意妻子通过人工授精要个试管婴儿。可是,儿子出生后,丈夫就是不喜欢这个"试管儿子"。孩子6岁时,这对曾经的恩爱夫妻终于分手。离婚后,这个男人还为被"试管儿子"分走的财产而忿忿不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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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08,(10)
Q我与丈夫结婚十余年。前年,公公婆婆赠与我们30万元,我们以儿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现在我和丈夫感情日益恶化,双方决定协议离婚。我们对儿子的抚养权(归我抚养)及其他财产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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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现年近70岁,老伴早已去世。两个儿子不孝,很少尽赡养义务,倒是大孙女对我很好,每月给我100元生活费,还经常到身边问寒问暖。我想让大孙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来继承我的两间私房,请问行不行?如果不行,还有没有其他办法?读者宣守清宣守清同志: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就是说,孙子女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据此,你的大孙女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你的两间私房。不过,《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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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再婚丈夫王某不久前病故。生前他立下遗嘱,交待将 3间房子等财产全部归前妻所生儿子继承,由他的儿子负责我的生养死葬。我年逾七十,且身体有病,担心事后有变,生活没有着落,想请求法院变更王某的遗嘱,分割王的遗产,不知是否可以 ?王芝秀 王老太太: 您想提请法院变更再婚丈夫的遗嘱,是完全可以的。 遗嘱继承是指公民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待自己死后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使遗产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遗嘱是当事人自由处分自己合法财产的一种方式。按《继承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遗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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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03,(5)
我家有两个姐妹,我是老大。我母亲去世后,父亲又娶了现在的妻子。父亲去世的时候,留下了不少字画和艺术品。据说,父亲留有遗嘱,把一切财产都留给他妻子了,包括我母亲的房子。现在,我和妹妹连父亲的一件遗物都没有,这样做合理合法吗?上海虹口蒋芳汀芳汀:不知您听说过这个词吗——法不容情。您的问题,真不简单。首先在您母亲去世后就已经发生法定继承,您父母的共有财产应该分出一半作为您母亲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一般而言,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应当均等。所以对于这一部分遗产理应有你们姐妹的份额,这里面同样包括您母亲的房子,应该有一半的房屋所有权作为遗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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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08,(12)
Q我与丈夫结婚20年,近两年来他经常夜不归宿,行踪诡秘。我通过多方途径了解到,丈夫有了外遇,第三者是他公司的同事,而且两人已经同居一年多。我向丈夫提出离婚,并要求多分财产。丈夫既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多分给我财产。我准备向法院起诉离婚,但丈夫不承认自己有外遇,请问我要证明他有外遇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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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婚姻.家庭:养生》2016,(10)
正赠儿房产却被扫地出门——担心离世后丈夫再婚财产旁落,她事先替儿子谋划财产,为达目的甚至不惜以死相逼。最后,她如愿以偿,把两套房产提前过户给了两个儿子,随后安然离世。孰料,正是她的"未雨绸缪",却把老伴推到了晚景凄凉的境地———两套房产无奈过户给儿子李玉川是北京一家企业退休干部,和老伴黄秋芳结婚40多年,两个儿子已结婚成家。李玉川和老伴拥有一套云景里小区100多平方米的大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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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的儿子和儿媳1992年结婚后分出另过,他们生有一女孩。1998年春儿子不幸死于车祸,儿媳新近准备改嫁,提出把家产全部带走。请问,她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福田福田同志:您的儿媳丧偶改嫁想把家产全部带走,这是违反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您的儿媳、您的小孙女、您和老伴,都是您的儿子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都有同等权利继承您的儿子遗留下的财产。应该把他们的家产分为两半,一半归您的儿媳所有;另一半为您的儿子遗下的财产,所称遗产的这一部分应由您儿媳、小孙女和您老两口共同分割继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