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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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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析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证作为主要的国际结算方式之一,由于银行信用的参与,使其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采用;但由于信用证本身所存在的缺陷,使看似完美的结算方式下隐藏着潜在的风险。本文从信用证的特点入手,剖析了信用证方式结算下可能存在的问题,给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有一定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信用证是目前世界上一种主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尤其在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结算中占有较大的比重,热谙信用证的独立性和欺诈例外原则,对于熟练地运用信用证这种国际结算方式,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显然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UCP600顺应国际贸易发生的诸多变化,通过对UCP500的修改,旨在促进信用证业务发展。在信用证包含租船提单条款时,商业欺诈屡见不鲜。这就要求最终承担付款责任的开证行在不影响信用证灵活和高效的基础上保持应有警惕,防范相应风险。UCP600关于开证行的责任和对租船提单信用证有一系列规定,开证行在承担责任的同时,应对包含租船提单内容的信用证进行风险防范。信用证的国际结算量逐年下降的原因关键在于银行而不是国际贸易本身。  相似文献   

4.
信用证作为一种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受到我国出口商的信赖并频繁用于国际贸易结算,但信用证在大量使用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在此具体分析了信用证结算存在的各种风险,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5.
信用证是传统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现已不能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国际保理这种结算方式具有很多方便。本文对两种结算方式进行对比分析,并作出客观的判断。  相似文献   

6.
谈晓颖 《理论界》2007,(8):230-232
信用证结算方式因其具有银行信用作为收汇保证,在国际贸易中应用非常广泛。但即便是这样一种公认较为安全和完善的方式也存在着漏洞,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信用证欺诈案件屡屡发生。信用证欺诈的产生是和信用证的内在缺陷、信用证的相关立法薄弱和国际贸易的复杂性等原因分不开的。  相似文献   

7.
信用证作为一种主要的国际结算方式已被广泛使用,但随之纠纷也不断增加。本文从信用证内部的各个流程入手,对贸易合同的签订、信用证的开立、信用证的审证、信用证的审单、信用证的修改等流程风险进行分析,提出了信用证流程的再造,以降低信用证风险。  相似文献   

8.
海运提单是国际贸易中极其关键的单据,合理合法地使用海运提单对于国际贸易的繁荣和发展意义非凡。但是,在国际贸易中,由于货物流转速度加快、相关法律不健全等因素导致提单的不规范使用,引起倒签、预借等各种提单风险的发生。未来应通过加强对贸易伙伴的资信调查、选择合适的贸易术语、制定适宜的信用证条款等策略来防范海运提单风险的发生。  相似文献   

9.
提单是国际商事活动中最为重要的单证之一,运输、贸易、结算等领域因之而紧密相连,但是提单也带来了诸多的法律问题,其中,提单权利问题是关键所在,不仅关涉众多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影响到了运输、贸易、结算等领域的良性运转,对于提单权利的诸问题予以解答是文章的目的所在。文章主要从提单的社会功能作为接入点,去认知提单权利诸问题,澄清困惑,并对学界的诸多观点予以梳理。  相似文献   

10.
对信用证欺诈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信用证是最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信用证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但信用证欺诈案频发给中国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本文拟结合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要分析了信用证欺诈概念的界定、信用证欺诈产生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并就国际贸易实务中如何防范信用证欺诈以及在发生信用证欺诈的情况下,如何进行有效的法律救济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1.
论提单欺诈及其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提单欺诈是海运欺诈的一种,影响国际贸易活动的正常开展。从本质上讲,该种行为具备侵权行为构成的三个要件,是一种侵权行为,往往导致贸易中的收货人或提单受让人遭受重大损失。一方面,收货人或提单受让人为防范该种行为发生,可以采取严密信用证条款、以海运单代替提单、全面谨慎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等具体对策;另一方面,为根本解决提单欺诈问题,维护正常国际贸易秩序,需对提单制度本身加以完善,即以法律的形式将提单制度证券制度化。  相似文献   

12.
张圆 《学术探索》2011,(3):74-80
信用证已成为了目前国际贸易中广为采用的交易付款方式,而其中作为交易中付出货款的第一人的议付行,由于常有因各种交易障碍而遭到开证行拒付的风险,因此其往往以其持有的提单作为对该笔货款行使追索权的保证,但理论界和实务界目前对于此种情况下,议付行持有提单的权利性质的界定存在较大的分歧。本文从天津法院的一个真实案例着眼,沿着议付行"议付"提单的性质,以及提单本身表征的权利属性,层层深入地剖析议付行持有提单的权利,在比较和评析现有的对提单权利的各种观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先行的《物权法》、《担保法》、《海商法》的相关规定,得出议付行享有提单质押权的结论,并解答案例中提出的议付行维权困境。  相似文献   

13.
集装箱提单项下的“不知条款”有其存在的基础和法律依据,其不会影响托运人在跟单信用证下的结汇,但对提单记载的证据效力产生了重大影响.对待各种类型的“不知条款”滥用行为,应有不同的效力认定方式.国内司法实践已出现较多相关案件,对此,有必要在《海商法》的修订过程中对“不知条款”的予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相似文献   

14.
信用证作为目前十分重要的结算方式被商家、客户广泛的运用。但因为制度的独立特性使得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造成了现如今频频发生的信用证欺诈现象,给不少的人带来了棘手的麻烦与巨大的损失。现在不少国家也对这一问题重视了起来,希望通过制度的改革对信用证欺诈现象做出规制。  相似文献   

15.
信用证业务的关键环节是单据审核,审单原则如何把握关乎信用证项下的外贸交易能否顺利、能否成功.金融类重点教材<国际结算>把"实质一致"也列为一项审单准则.本文从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原理、国际惯例以及我国的国际贸易实践等几个方面,对这种观点提出质疑,指出教材所引用的案例不但不足为据,反而恰恰证明了"实质一致"的提法在认识上的片面性和非理性."严格一致"才是审单的唯一原则.  相似文献   

16.
承运人行使提单批注权固然平衡了其凭提单记载交付货物义务的严格性,但一定程度上亦与托运人转卖货物以及信用证下的结汇利益形成冲突,从而酿成提单批注纠纷。既往理论研究对提单批注纠纷解决之道仅着眼于提单批注权行使条件法律标准确定方面。本文通过对提单批注权法律性质及其确定其行使条件的可行性分析,论证了传统理论研究思路是无法破解承、托双方利益冲突的僵局,只有另辟蹊径认可提单批注保函的法律地位及法律效力,才能有效缓解承运人因放弃提单批注而可能对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压力与焦虑,对冲承运人的风险。故而,提单批注保函合法性才是制约、平衡承运人行使批注权尺度范围的良策。  相似文献   

17.
既往的理论研究对倒签、预借提单法律问题的探讨常常着眼于倒签、预借提单行为的性质及效力上,因此倒签、预借提单常常与“欺诈”联系在一起,该种法律分析方法存有偏重概念理论,而忽视行为主体利益状态之嫌,未能切中倒签、预借提单法律问题的本质.本文以法经济学视角,揭示倒签、预借提单一定程度上可以缓和跟单信用证严格相符性减损贸易活动灵活性的消极影响,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故应将倒签、预借提单视为伦理中性行为,将倒签、预借提单行为与行为损害后果二者区分,倒签、预借提单法律问题的本质应立足于倒签、预借提单损害后果赔偿责任上.论证了倒签、预借提单应定性为共同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8.
无单放货需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这与提单的功能息息相关,笔者认为:提单在运输、结算、贸易环节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功能,需要分阶段讨论其功能,不能一概而论。  相似文献   

19.
保理业务在国际结算中的优势与风险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恒悦 《兰州学刊》2006,(11):144-145
保理业务是为信用销售特别是赊销方式而设计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它是销售方将其与购买方订立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帐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及坏账担保等综合性金融服务。这种结算方式与出口信用保险、福费廷、信用证及其他结算业务相比有其明显的优势。当然,作为结算方式的一种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相似文献   

20.
针对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对提单的权利问题,本文认为在开证行对卖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后买卖双方对提单及其货物都不具有权利,因此不存在质押人;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提交的开证申请书实质上是要求开证行先行购入全套相符单据,然后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转售给货物买方,而买方提供的开证保证金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我国目前流行的对以提单进口押汇的法律解释迂回曲折,且有矛盾之处;买方与开证行之间实际上只存在信托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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