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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信托是一种以受托人为中枢的独特制度设计,受托人在信托和信托法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信托法常被视为“受托人规制法“.受托人义务是信托法规范课以受托人为实现委托人意愿和受益人利益而实施一定行为的法律拘束.其对象以受益人为主,还包括委托人,产生和存续则分别以信任关系和信赖关系为基础,履行以信托财产为中心.  相似文献   

2.
信托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受托人处于核心地位,受托人制度无疑是信托法中最重要的内容。受托人制度既赋予受托人自由裁量权,也限制受托人的权力以控制受托人的不当行为。受托人的义务包括忠实义务、谨慎投资义务和管理义务,尤其是受托人的谨慎投资义务因信托投资实践的发展,而愈益受到重视,成为信托法对受托人进行规制的重点。我国现行信托法律对受托人谨慎投资义务的设计存在欠缺,因此建议信托法应当明确受托人禁止投资的项目,并由受托人对恪尽投资谨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3.
信托法下受托人对受益人的最基本的义务就是信义义务,它是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产生的。本文立足于信托法的起源国——英国,通过一系列权威判例勾画出受托人信义义务的框架及内容。  相似文献   

4.
论信托关系     
信托是现代社会广泛运用的一种财产管理制度。信托关系是指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相互之间依据信托法之规定,围绕信托财产的管理与分配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是信托关系最基本的关系人,信托财产则是信托关系赖以建立的根本。对信托关系中所涉及的一系列法律关系进行探讨,对促进我国信托业的发展有一定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5.
论营业信托受托人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托制度被引入我国后,营业信托一直是其主要形式。营业信托中委托人和受益人利益的保护是发挥信托制度金融服务功能与资金融通功能的前提。通过规定营业信托受托人的法律义务并进而要求其承担因义务违反对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民事责任,既可以规范信托市场,又可以为委托人和受益人依法进行“自力救济”提供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6.
美国法院在判定信托文件中免责条款效力时,主要考察三个方面:受托人违反信托的情形是否在信托文件规定的免责范围内;免责条款是否违法;免责条款制定过程中,受托人是否滥用了委托人对他的信任。考察免责条款是否违法,关键是确定委托人设定受托人义务的自由边界,其实质是探讨信托法上有关受托人义务的规定究竟是任意性规定还是强制性规定。我国《信托法》没有任何关于信托文件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因此,我国信托法在立法及司法上应借鉴美国法的有益经验。  相似文献   

7.
农地集合信托与农户利益的法律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户在农地集合信托关系中相较于农地信托公司而言处于弱势地位,保障农户利益是农地集合信托制度的核心。信托法为农户利益的保障提供了两种机制:受托人义务约束机制与受益人监督机制。农地信托公司需要负担信托法规定的以注意义务为核心的八项法定义务,以及公平对待农户与保护农地义务两项特殊义务。农户享有信托法规定的以知情权为核心的五项基本监督权利,建立受益人合议制和完善信息获取规则是农户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8.
权能分割:论我国《信托法》之信托财产所有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英美法上信托财产的“双重所有权”与大陆法财产权制度的冲突引发了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争议。我国《信托法》中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质是信托财产所有权权能的分割,是在借鉴英美信托财产所有权理论基础上,对信托制度进行的诠释与创新。  相似文献   

9.
按照信托法的规定,受托人应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信托财产,信托财产的安全和受益人的利益与受托人的行为密切相关。立法和规范制度的缺失,使受托人责任的承担问题成为化解通道类信托业务风险的难点。通道类信托受托人的职责由多方主体分担,该特殊性导致了同一信托下受托主体的多元化。各受托主体应就其分担的职责和获得的利益承担相应责任。厘清通道类信托受托人责任的承担,还要正确界定和处理合同受托人与其他相关主体的关系。  相似文献   

10.
我国自颁布信托法以来,理论界的质疑和实务中的信托危机始终存在。本文比较两大法系有关信托制度的理论研究,分析信托的本质属性,得出的结论是通过对现有民法原则和物权制度的解释和改造,能够建构适合大陆法传统的信托制度。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经营管理权;在自益信托中,受益人亦是委托人,对信托财产及其收益享有所有权,在他益信托中,受益人享有信托收益的所有权以及对委托人的代理权。   相似文献   

11.
作为信托事务中受托人最基本的义务之一,谨慎义务在我国的立法中没有明确的标准.通过介绍英、美、日、韩及我国台湾地区的信托立法例,比较了这些国家立法中受托人的谨慎义务标准,结合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建议在我国<信托法>中增加三个条款:确立我国<信托法>中受托人的谨慎义务标准;增加受托人责任豁免条款;区分一般受托人和专业受托人的注意义务标准.  相似文献   

12.
共同受托人与复数受托人、受托人的代理人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等概念不同。从共同受托人制度的历史起源、制度功能、法理以及立法等角度看,共同受托人“是在同一信托中对信托财产权共同共有的数名受托人”。除了同一信托、数名受托人之外,数名受托人对信托财产权的共同共有也是共同受托人概念之必备要素,不可或缺。  相似文献   

13.
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产生于信托法上的信托受托人与信托委托人之间的关系,但是这种关系一直困扰者包括英美公司法的理论和实践。董事的受信义务是否等同于信托受托人的信托义务?本人认为,董事的受信义务虽然类推自信托义务,但是已经与信托义务产生了巨大的差别。无论从公司和信托这两种制度的本质区别上,还是董事和信托受托人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内涵和标准上,都可以发现二者之间根本的区别,这也表明了董事受信义务是独立于信托义务的一种新的受信义务。在论及董事的法律地位时,文章分析了代理说、信托说和委任说的致命缺陷,得出董事的法律地位仍然是受信地位的这一符合逻辑的结论,澄清了理论界的一些误解。  相似文献   

14.
比较法上存在两种具有代表性的亲自管理义务规范模式。美国的谨慎义务规范模式赋予受托人决定是否委托第三人处理信托事务的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并对受托人违反亲自管理义务适用过错责任,对受托人委托第三人处理信托事务持鼓励态度。日本的委托权规范模式仅赋予受托人委托第三人处理信托事务的有限的自由裁量权,并对受托人违反亲自管理义务适用严格责任,对受托人委托第三人处理信托事务持限制态度。谨慎义务规范模式体现了受益人最大利益原则,并且与受托人的亲自管理义务的本质相契合。我国信托法对受托人委托第三人处理信托事务仍然持严格限制的立场,显然不合时宜,在未来的改革中可以借鉴美国的谨慎义务规范模式重构受托人亲自管理义务的规则。  相似文献   

15.
受托人处于信托关系的核心,为了实现信托目的,有效管理和实现其利益最大化,必须赋予受托人一定的管理权限,包括信托条款所明示的以及为完成信托事务所必要之管理权限.但由于信托合同为受托人“完成信托事务所必须之权限”留下了极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存在受托人恣意妄为之忧,因此很有必要在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的过程之中为其加载谨慎义务.要...  相似文献   

16.
一些信托法在其信托定义中强调了信托关系中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多数学者更是将信任看作信托设立的基础.但从人性论和信任生成途径的角度考察,委托人很难生成对受托人的真正信任.某些信托制度本身也否定了信托中存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真正信任.即使在实然层面可能存在委托人主观上的信任,但信托规则表明该信任并非信托中不可触动的要素.严格而言,信托中的信任并非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而是对信托制度的信任.既然如此,信托法就没有必要在立法定义中强调信托设立中的信任要素.  相似文献   

17.
在建设工程中,初始信任是业主与承包商关系构建的基础,起着重要作用。为了分析建设工程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初始信任动机产生的机制,根据信任倾向、信任信念、受信方特征、基于制度的信任和信任动机构建了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初始信任产生的机理模型,并从业主方的角度出发,进行问卷调查和结构方程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基于制度的信任、受信方特征和施信方信任信念对信任动机的产生有明显的正向作用,其中受信方特征对施信方信任动机产生的影响最显著;而施信方信任倾向对信任动机的影响不显著。研究结论对于中国建设工程业主对承包商初始信任的建立有重要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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