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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芦山县人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支持灾后恢复重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积极促进芦山地震灾区城乡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截至目前,全县已集中提供各类临时性公益岗位7058个,安置灾区就业困难人员6846人,并及时兑现岗位补贴、社保补贴1562万元。同时,组织  相似文献   

2.
白永亮 《劳动世界》2016,(25):60-60
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尤其是产能冗余行业的调整,裁减人员成为诸多企业直接面临的问题。在纷纷扰扰的所谓“企业裁员”报道中,我们能看到企业实际做法上的区别。许多民企采取的是无期限放无薪长假,迫使员工苦于生计自动辞职,以避免主动裁员经济补偿成本。而不少国企从维持企业内部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给职工多种选择,比如拿经济补偿金离职,或者待岗、内退、转岗就业等,统一冠之为“裁员”是不客观的。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对于法律上真正意义的“裁员”,对于企业主动对冗余职工的安置,应当予以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3.
李娜是川中石油天然气开发公司的一名员工。1996年6月,公司与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是工人岗位。2006年8月,李娜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机关管理人员竞聘,被聘为所属博力公司的"综合干事"。2010年11月,李娜收到了公司发来的《员工退休通知》,认定她是工人岗位,应于2010年11月1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  相似文献   

4.
詹广云 《中国劳动》2002,(10):24-25
近日,随着长龙管材公司、再生棉厂两个非煤产业的建成投产和胶带、电缆、单体三大非煤产业骨干项目改扩建竣工,山东省兖矿集团唐村实业公司再次分流富余职工200余人.近年来,公司面对煤炭资源枯竭、即将关井闭坑,职工面临下岗、失业的实际,采取大力发展非煤产业,创造岗位;"外输"与"内清"并举,挖掘岗位;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职工自觅岗位三管齐下的方法,成功地走出了一条衰老矿井自我发展、自我消化、自我安置富余职工的新路子.10年来,公司平稳转岗分流富余职工2000多人,被煤炭系统誉为"唐村模式".  相似文献   

5.
“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崇州市设置临时安置点137个,就地安置受灾群众近10万人,转移安置4273人,接纳安置市外受灾群众3400人。崇州市劳动保障局坚持政府安置与受灾群众自助自救相结合,坚持政府保障与产业扶持相结合的方针,逐步实现由政府“输血”向受灾群众自我“造血”转变,全方位、多角度狠抓就业这一关键环节,做好受灾群众生产自救工作。  相似文献   

6.
[案例] 郭某在某餐馆从事服务员工作,每月工资2200元,但是从2016年6月6日起没有正常上班,随后就自动离职.期间2016年5月15日到2016年6月5日20天工资单位没有发放,共1466元.投诉人称离职后,店里也无人联系她,过了一个星期就前去索要自己20天的工资,但是餐馆负责人李某称根据店里的规章制度规定,旷工三天视为自动开除,自动离职是不发放工资的,如果每个员工都不辞而别,公司就没法经营下去了,其索要无果.投诉人表示自己劳动所得的工资,为什么就拿不到一分.法律上对自动离职是否会发放工资是怎样规定的?餐馆经理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相似文献   

7.
[案例]2014年11月,李某应聘至某学校的公益性岗位,其工资和待遇除了财政补贴部分岗位工资和社保费之外,其余部分则由用人单位负担.2015年3月29日,该市就业服务中心将社保补贴资金汇入李某所在单位,但学校从未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费.2015年8月29日,李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后经人社局认定属于工伤,并被鉴定为3级工伤.  相似文献   

8.
公益性岗位.即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类和服务类岗位。主要用于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公益性岗位有一定的吸纳就业的功能,但对于整个就业形势的缓解,其作用是有限的。因此,在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中,应该遵循科学设置的基本原则。不能为开发而开发,不能无中生有。公益性岗位归根到底是一个工作岗位,要从社会需要出发.必须符合市场经济准则。  相似文献   

9.
王先生:《劳动合同法》第22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0.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业务量日益增多,员工的工作压力也随之增大.同时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各种信息的传播也令员工对薪酬、福利待遇等各方面表现出不满.于是企业与员工间便会出现种种的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会变得愈演愈烈,难以调节.面对企业内部矛盾的出现,企业必须及时采取对策,弥补漏洞,真正优化企业与员工的关系,缩小二者之间的距离,从而有助于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1.
招聘条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试用期考察的范围也仅限于招聘广告上列明的事项。对招聘条件的描述出现任何疏失,将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2.
现今有很多企业都抱怨员工职业素养差,不够忠诚,而员工同时也在抱怨企业以及管理人员没有为自己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很难有激情去全身心地为企业创造效益。这些看似简单细微的问题却表明了员工忠诚度在现今中国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培养体系创建上的重要性。企业怎样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创造力,最终达到提升员工忠诚度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企业管理需要奖勤罚懒、有奖有罚才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生产绩效.因此,企业的有效管理有赖于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但是,仅仅建立了规章制度还远远不够,更为重要的是有效落实规章制度.特别是对违纪员工的处理,规章制度的执行不仅是企业的自行规定,也有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同时涉及到用人单位举证责任的倒置,因此企业在处理时应尤其谨慎.  相似文献   

14.
邱婕 《中国劳动》2005,(9):59-60
笔者日前在听一位国内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的讲座时,该专家提出了我国目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头重脚轻".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招聘员工的时候,严格把关,层层筛选,各类招聘工具花样繁多.可是一旦员工招进来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却管得不够了,于是员工的效能慢慢降低.要保持企业的活力就必须加强对企业淘汰制度的建设,作到有进有出,能进能出,以实现企业内部的有机循环.  相似文献   

15.
“一年一度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高潮来临。每到此时,有招募大学生需求的用人单位都会忙碌起来,到校园开招聘会,筛选简历、组织面试,最终确定人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然而,到毕业生要到岗时却经常会出现毁约现象,甚至有些到岗的毕业生,干不满试用期就跳槽了。毕业生的毁约通常会让用人单位陷入被动,并造成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应如何与毕业生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避免因招用毕业生引发违约纠纷?”  相似文献   

16.
吴兰娟 《中国劳动》2006,(12):35-36
案情简介 申诉人:陈某 被诉人:福建省泉州市某公司 申诉人诉称,申诉人于2004年7月在被诉人的要求下开始休产前假,10月10日生第一胎,12月起多次要求上班,均被拒绝.被诉人在申诉人休产假期间未按规定支付生育津贴、工资,产假期满后不让申诉人上班,事实上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未予以经济补偿.申诉人于2006年4月6日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诉,要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生育津贴、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28300元,补缴1996年至1998年基本养老保险费、1999年至2005年未足额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相似文献   

17.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意识到签订劳动合同是规范用工管理的基础,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将面临巨大的用工风险。将会出现正常管理受到冲击、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劳动争议陷入被动的多重不利局面,比如:  相似文献   

18.
案情简介王某是某公司的员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5年12月4日王某在工作中受伤并认定为工伤。2006年5年4日,当地劳动鉴定康复管理办公室对王某颅骨骨折术后、颅脑外伤后蛛网膜下腔出血、肢痉孪性瘫痪评定级别为二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因该公司已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王某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2007年4月1日,王某旧伤复发到当地工伤职工定点医院进行住  相似文献   

19.
『案情简介■ 申诉人李某,1991年6月出生,经人介绍,于2005年2月被甲公司招收录用(系童工).9月15日,在操作机床时左手食指、中指不慎受伤.被诉人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治疗,住院20天,其支付医疗费、伙食费1.4万元.2006年7月25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了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九级的鉴定结论.经双方协商未果,申诉人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  相似文献   

20.
王芳 《中国劳动》2006,(6):36-37
案情简介原告:李某被告: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邮政局自1984年7月开始,原告到被告单位从事邮政投递工作。1986年1月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委托代办投递合同,有效期为2年。合同约定:被告负责对其短期培训,使其胜任委托工作,发给他标志服及劳动用品;被告按照有关规定每月付给原告酬金33元;原告在担负投递工作后,组织关系、生活待遇、人身伤亡事故、生、老、病、死、残等均由其自己负责。此后,1999年9月1日、2002年9月1日、2003年9月1日双方共3次签订了委托代办协议书,其中2003年9月1日的协议书有效期至2004年9月1日。双方在协议中约定:被告委托原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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