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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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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及“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形式,在市场化及国际化下暴露出明显的局限性,企业与农户之间缺乏利益联结的载体,农民没有真正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体,难以分享到农产品产后环节的利益。因此,现阶段必须创新农业经营体制,而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关键在于发展壮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此要深刻认识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意义,加快合作经济的立法并且政府要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  相似文献   

2.
以农民联合与合作为纽带,全力推进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变革,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健康发展。2009年,南通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15.81万人,新增农地股份合作社392家,新完成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组达到98家。三大合作组织总数达到2662家,其中新增1040家,入社农户累计达到67.26万户,占总农户数的32.3%。  相似文献   

3.
对于小农户如何组织化参与到现代农业发展中,学界多分析利益联结的“公司+小农户”与“专业合作社+小农户”的组织方式,忽视了乡村实践中社区内村集体和小农户多元要素合作的组织形式。基于农业治理的研究视角,本文着重分析山东寿光市A村小农户在村集体的领导下围绕产业发展中的市场交易、土地整合、公共物品、资金等需求,通过组建不同类型的社区型合作组织实现农业转型升级的发展路径。在此过程中,小农户的多元性需求与社区治理压力、地方行政传导给村集体的创新压力,以及小农户对接“市场-国家”的组织需求成为社区型合作实现的动力机制。它不仅解决了基于经济效率的社会化分工促成产业发展转型升级问题,还兼顾社会公平和聚焦村庄福利的组织制度提升了村集体的治理效能和农民幸福感。依托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有效融合的社区型合作路径不仅实现了小农户基础上的农业现代化发展,还能为新时代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式农业现代化提供启示。  相似文献   

4.
“公司+农户”农业产业化系统是典型的耗散结构系统,其发展演变符合自组织规律,同时它又离不开他组织作用力的影响与控制,是一个自组织与他组织的复合系统.为揭示“公司+农户”系统演变的机理,构建了系统自组织与他组织复合演化的logistic模型,进行了模型的稳定性分析及仿真模拟.结果显示“公司+农户”系统的演化结果与公司和农户间的合作效应密切相关,应积极引导和鼓励公司和农户间的合作,扩大系统中的合作效应,使系统不断向正确的方向演化.政府对公司和农户进行扶持可促进双方利润的增长,而“政府扶持公司,公司支持农户”是一种推动“公司+农户”农业产业化模式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模式.  相似文献   

5.
“公司+农户”是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最主要的组织方式,对我国家庭经营基础之上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本文认为,要实现农业产业化持续健康的发展,必须促进农民的联合和合作,提高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民的组织程度,加快两个方面的创新:一是把农民组织到合作中介组织中,与公司进行交易,形成“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二是农民合作组织自身发展壮大为龙头企业,形成“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政府不仅要支持龙头企业,更要在合法性、资金融通和税收等方面支持农民的合作事业。  相似文献   

6.
“三农”问题即“农村、农民、农业”问题.从农业的特殊性出发,认为通过实现农业纵向一体化经营、大力发展农户横向一体化合作经济组织是发展农业、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真正做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7.
通州市自1999年4月成立第一家专业合作社以来,目前在市委农工办行文备案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125家,其中:省级“四有”专业合作组织1家,南通市级“四有”专业合作组织9家,通州市级“四有”专业合作组织17家,申请在工商部门登记的18家,民政部门登记的107家。共有会(社)员36869人,带动农户105000户,2005年经营服务总收入近10亿元,纯收益2.3亿多元,其中97%返还给会(社)员,人均收入6000元。通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对提高农民组织化、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就业、繁荣农村经济、加快通州新农村建设步伐都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一…  相似文献   

8.
为什么农民无法从“公司+农户”中受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了探究以“公司+农户”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蓬勃发展与农民增收乏力之间的矛盾,文章以江西省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的调查资料为基础,从家庭经营规模、利益联结机制和龙头企业实力三个方面分析了导致目前农民无法受益的原因:以妇女和老人为农业生产主体的农村“空心化”现状使得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家庭经营规模偏小;农民和公司的主体地位不对称,农民难以参与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分配,农户和公司之间是松散型利益联结机制;农业龙头企业普遍是小企业,生存的压力已经令其自顾不暇,即使有心也无力让为数众多的农户参与到有限利润的分配中来.  相似文献   

9.
通过LOGIT模型对影响农户加入农民合作组织意向的分析表明,兼业农户和离农户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单个农户形成合作组织.有生产经验的农户,不愿与别人分享集约种植技术也是阻碍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因素之一.与一般的预期结果不同,农产品价格波动对农户的意向没有显著影响.这与当前农民合作组织规模小、实力弱有关,农民合作组织对于迫切需要降低市场风险的农户缺乏吸引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农户对参加合作组织的行为选择.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户以及在商品性集约经营上进行了较大特殊生产投资的农户对加入合作组织有较明显的积极性,他们有可能成为合作组织的先锋者.此外,主要通过供销社销售农产品的农户比自足农户、通过农贸市场销售农产品的农户,以及通过运销商贩销售农产品的农户更趋向于接受合作组织.可以考虑让农民合作组织替代供销社的功能.最后,农户对农民合作组织的投票权分配、成员组成以及入社和退社的限制等组织结构的认知,对于他们的意向显示出显著的正面影响.合理设计农民合作组织的组织结构对于吸引更多农户参加农民合作组织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0.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管理的基础环节和重要保证。“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公司”模式已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重要的组织形式。通过完全静态信息博弈分析和对农村的实证研究,证明该模式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产权效率,应成为博弈主体间的理性选择。但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现实困境,因此需要采取包括加大博弈主体认知程度、强化对博弈主体的监督和支持力度、建立以产权为基础的三方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以保障农民利益为基础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等措施来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1.
传统农业时期,中国农村曾普遍存在农民的生产互助行为。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取得巨大进展,农户的农业服务需求迅猛增长,但农民合作社的生成比较困难,农户之间的非正式合作也明显减少,“农民合作难”现象突出。作者以甘肃、青海、宁夏三省的实际调研资料为依据,研究了农业产业化引起的农户农业服务需求的具体变化与农民合作基础的相应变化。研究显示:(1)农业生产多元化、农户经营规模分化、现金收入增长、农户的亲戚邻居情谊淡化等因素冲击了传统农业时期的农户非正式合作行为。(2)我国农户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逐渐解体,新的稳定的社会关系网络尚未建立,是现阶段农民“合作难”的主要原因之一。这种条件下以行政力量推动成立的农民合作社往往成为“空架子”合作社。  相似文献   

12.
实地调查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具有组织不规范、发展封闭性与市场脆弱性等缺陷。要克服其发展缺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基于自身的资源优势,对内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对外则嵌入农业产业价值链中,逐步形成能够产生价值、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健康成长和发展,必须“内外兼修”。对内要强化农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对外要协调好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的关系,更要处理好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证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与增加农民收益的有效组织形式.但在农业大省的江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却不尽如人意.一项来自江西省9个地级市40多个自然村189个农户的入户调查表明,农民对于合作经济组织具有较强烈的需求,而合作思想及知识的普及、具备领导能力的带头人、成员间的信任关系、公平的利益分配制度、组织内部的民主管理、政府和社区力量的支持和合作组织的持续稳定发展,则是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14.
“龙头+基地+农户”经营模式: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种经营模式中,“龙头 基地 农户”经营模式成为主要经营模式。但这一模式在经营中存在政府职能越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中介组织缺位、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机制不完善、龙头企业的发展与基地的建设不协调、不同步等问题。提出应准确定位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的协调作用,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加强基地的建设,保证原材料的供应以及大力发展农村中介组织,积极成立和壮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对策。  相似文献   

15.
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利益分配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利益分配中 ,农户收益的偏低不仅不利于产业经营组织的稳定 ,而且严重挫伤农户投资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影响整个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农户收益偏低的原因是由于政府的过逾行为、龙头企业区域“割据”和农户势单力薄 ,因此充分的市场竞争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利益分配合理化的真正“推动力”,政府应恰当地引导、协调和干预 ,打破龙头企业的区域“割据”状态 ,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壮大农户实力  相似文献   

16.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相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业部资料显示,我国农村目前出现了近18种类型的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覆盖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科技等领域,入社农户收入比一般农民多收入10%~40%。但是,农民合作组织大多处于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状态,即将出台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将对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在该法律出台之即,本文将从下几方面对这部法律的相关问题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17.
基于福建南平市280份农户参与农业合作组织意愿的问卷,运用logistic模型对影响农户参与意愿的因素进行回归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农户参与农业合作组织的意愿强烈。家庭收入、家庭总人口、了解程度、预期加入是否能够显著增加收入、周围亲朋好友参与人数等因素对于农户参与农业合作组织的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因此,应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农户对于农业合作组织的认知水平;努力提高现有农业合作组织的经营效益,让农户更好地享有其规模效益;采取多种措施激励现有合作社社员带动周围农户参与农业合作组织;创新合作社的入股方式,平衡各类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在山东范围内采用问卷调研的方法,对目前山东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现状进行探讨,对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分析。研究指出农户对产业龙头企业的认知不足、农户与农业企业的利益分配不合理、农业企业的技术推广与培训缺失、农户与企业的合作方式1单一等问题对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提出了通过多途径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现实认知,构建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业产业化、农业兼业化和农业规模化互动发展,依托服务、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通过利益引导、加强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从村社理性视角分析“村改居”进程中村社反馈机制的差异。强村社理性的“村改居”得益于村社理性与国家理性的有效结合,从而避免了改造过程中权力主导与资本主导的消极后果,保护了村民在改造过程中的利益分配,村社具有贯彻国家理性,构建强共同体式福利再分配的功能。而弱理性村社“村改居”则因为村社理性无法调和国家与农户之间的关系,使得农户个体理性力量过度膨胀,分化了国家的改造力度,增加了国家对村社改造的社会成本。村社理性无法有效整合个体农户理性,就会导致国家与分散农户的冲突与矛盾。强村社理性整合了政府、村社集体与农户之间的利益与诉求,型构了合作性治理框架,而弱理性村社则形成了各个群体各自为政的分化型治理形态,造成了村庄内部的撕裂与无序。村社理性应建立在村集体经济与村级组织的民主化进程中,在与国家理性的良性互动中完善与强化。  相似文献   

20.
比较三种常见的扶贫模式 :救济式扶贫、科技扶贫和“公司 +农户”扶贫 ,从而得出结论 :“公司 +农户”扶贫是农民摆脱贫困、走向市场的重要途径。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公司可以向农户提供一系列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形成社会化支持系统。农户成了公司没有院墙的生产基地。两者结合为农业走向规模化经营提供了成功的组织形式。能否建成“公司 +农户”的扶贫模式 ,政府起着关键性作用。但在公司发展过程中要警惕扶贫目标的偏离和可能被置换以及政府参与公司微观经济活动所带来的政企不分。目前应扶持农户建立自己的群众组织、保护农户自身的利益 ,求得政府、公司和农户三方平等的对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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