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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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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违约责任的替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可概括为实际履行和损害赔偿,二者之间具有可替代性。即当一种违约责任不能由违约人承担时,由其承担另一种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替代需具备一定的条件。本文研究各国法律的不同规定,结合我国《合同法》就违约责任能否替代及何种条件下可以替代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2.
住客与旅店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因此 ,住客在旅店内其人身、财产遇到第三人的侵害 ,旅店若疏于注意 ,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旅店业疏于注意的这种不作为行为 ,实际上违反的是合同义务而非法定义务 ,不能成为侵权行为法的原因 ,在责任的承担上属于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3.
随着通用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以聊天机器人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将广泛应用于各大领域,并可能引发大量的传播侵权问题。聊天机器人如何承担法律责任也成为社会讨论的焦点。讨论聊天机器人的法律责任必然无法回避其是否具备法律人格的争议,目前主要有否定说、限制说和肯定说三种思想流派争论。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对传播侵权的规制路径,聊天机器人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适用传统民事侵权责任。然而,具有自主学习和强大内容生成能力的大模型ChatGPT的出现,对这一传统规制路径提出了挑战。通过双轨制构建聊天机器人的法律责任主体资格,可以解决我国传统侵权责任的规制困境。针对弱人工智能的聊天机器人,依旧采用传统侵权责任的规制路径;而对于增强人工智能和自主人工智能这类不可预测性较强且具备一定自主决策能力的聊天机器人,应当赋予其法律人格地位,并建立财产保障、安全技术保障与市场保障机制,以应对传统侵权法律无法应对的挑战。  相似文献   

4.
李红伟 《理论界》2004,(2):82-82
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无法定免责原因的情形下,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侵害的是相对权,在这种权利关系中,义务人是特定的,权利人的权利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侵权行为的损害对象是由法律所设定的,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侵害民事权利的行为都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侵害的是绝对权,即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不需要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以实现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邓保同 《兰州学刊》2010,(11):124-126
精装修房自出现以来一直问题不断,如何解决这些涉及国家、企业、民众切身利益的争议,是实践者考虑的问题,更是法律理论工作者的着眼点。文章主要分析了我国精装修房交易中存在的违约责任现象,并分析了它的来龙去脉,在第一部分中分析了精装修房交易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主要是"精装修"没有统一标准、合同履行存在问题以及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虚假等;第二部分详细论述了精装修房交易中的违约责任的法理基础,分析了精装修房交易中的违约责任的特征、归责原则以及精装修房交易中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等问题;第三部分则提出了精装修房交易中的违约责任的方案,笔者认为完善精装修房的验收标准、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可以说对精装修房交易中的法律问题纠纷解决有所帮助。虽然笔者的分析和思考还有欠妥之处,没有从经济发展、国计民生的高度思考问题,但希望所思所想对精装修房交易有所裨益,则无比欣慰,希望对现实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6.
杨立新 《河北学刊》2023,(4):190-201
独立保函,是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开立人,以书面形式向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受益人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时,向其支付特定款项或在保函最高金额内付款的承诺。独立保函是独立保证,同属于人的担保,但与保证的规则不同,在理论上和实务上应当认真识别,防止法律适用错误。侵害独立保函开立人权益的主要行为是独立保函欺诈行为,即受益人单方或者与第三人串通,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通过独立保函骗取开立人财产权益的侵权行为,分为无真实交易、单据欺诈和明显滥用付款请求权三种类型。对涉嫌独立保函欺诈行为,可以采取中止支付的保全方法,确认构成独立保函欺诈行为的,应当终止支付,造成开立人财产权益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以保护独立保函开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关于违约责任,对于特定合同类型、在特定领域,如出卖人对于买卖物所负的瑕疵担保责任、保管人对于保管物毁损灭失的责任、承揽人对于工作成果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等,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但对于更多合同类型、在较为广阔的领域,确立过错责任原则更为合理。如出卖人所负一般的违约责任、技术开发方所负违约责任、技术服务方所负违约责任等等,均应确立过错责任原则。其实,问题的关键和实质不在于取名过错责任原则抑或无过错责任原则,而在于法律规定和认可的免责事由、抗辩事由及抗辩权类型的多寡,以及风险负担规则是否全覆盖和是否合理。如果法律规定和认可的免责事由、抗辩事由较多,设计的抗辩权类型较多,如果在每种合同中法律都设置了合理的风险负担规则,那么,即使法律明文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债务人实际承担违约责任的场合和机会也相对少些;反之,则相对多些。  相似文献   

8.
宋忠胜 《河北学刊》2006,26(6):181-185
债上第三人在债法上的权利包括直接请求权、抗辩权及第三人权利变动时的权利。同时,第三人亦应承担特定的义务。中国的债权立法应给予第三人独立的法律地位,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在救济程序上应改变以往单纯启动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的方式而采用责任竞合方式。  相似文献   

9.
人工智能发展给人的主体性带来诸多挑战,主要体现在思维领域,ChatGPT表现出超强的“类人智能”;在技术领域,智能机器开始替代人类从事技术性工作,造成主客体颠倒;在平台消费领域,智能机器助力人类借助资本对人进行宰制。即便如此,人工智能并不会造成人的主体性的丧失,因为人工智能不具有建构社会关系的能力、不具有感性思维,人工智能系统正常运转无法离开人的参与。从本质上来说,人工智能是人的机体的延伸,是人类实践手段的外化,其被人类运用并对物质世界进行探索和改造,是对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起到解放作用的一种工具。而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人可以自主构建自己的社会关系,人才是主体。  相似文献   

10.
王琨 《南方论刊》2022,(2):54-56
合同履行障碍解决方式包括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以及风险负担等多种形式。违约责任的适用范围较广,介入时间早;风险负担和合同解除的适用情形相对特定。当多种方式同时适用时,需按照各自规则确定合同双方需承担的义务、进行利益分配。通过厘清各解决方式的适用前提以及各方式之间的关系,将合同障碍和障碍解决机制类型化,为当事人提供直观快捷的权益救济路径。  相似文献   

11.
传统民法理论采取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二元救济体系,合同法救济财产上的损害,而非财产损害部分则由侵权法救济.但是客观上存在侵权法不能充分救济违约所致的非财产损害情形,能否将违约所致的非财产损害纳入合同法的赔偿范围,以违约责任救济?文章先比较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相关法律制度,再通过对合同期待利益理论和可预见规则的分析,主张违约行为所致的非财产损害可以给予合同上的救济.在对我国立法的实证分析基础上.提出应当构建我国非财产损害的合同法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2.
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责任跨行政法与民法两大领域,关系到保护财产所有权人财产安全与保障交易安全的价值冲突选择,如何协调其中利益,需要严密原理和体系制度。从法理基础、赔偿责任性质及归责原则来看,不动产登记行为应认定为行政行为,根据"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成立性质和《国家赔偿法》的立法意图,登记错误中登记机构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以保护真实权利人合法权益,且应逐步健全赔偿资金保障制度,保护因登记错误遭受损失的不动产利害关系人。  相似文献   

13.
合同法理论关于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分歧比较严重,焦点是过错责任原则是否是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网络服务商违约责任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意指对网络服务商责任的确定、承担或者分配与过错无关,不考虑是否存在过错。其逻辑是,只要违约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责任的构成仅以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为构成要件,网络服务商是否有过错与责任无关。  相似文献   

14.
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内涵应根据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性质来确定,即该罪中的“合同”必须是能够体现市场秩序、体现动态的财产关系的合同。口头合同不应成为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以从行为人有无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欺诈行为、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行为人未履行合同的原因以及在违约后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行为人对取得对方标的物的处置情况等方面予以考察。  相似文献   

15.
一、新型林业企业家的素质及其领导行为 所谓新型林业企业家,是指具有特定含义的林业管理专家。除了必须具备将人、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要素以最佳的方式结合起来,使生产要素得到最充分利用的能力外,在新的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新型林业企业家还必须具备创新意识,能承担经营风险,并且能够运用科学的理智的头脑进行创新,驾驭风险,为社会及企业创造更高的价值。  相似文献   

16.
龚保华 《齐鲁学刊》2008,(3):105-108
破产法律责任是指因造成企业破产或违反破产法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破产法律责任具有惩罚破产违法和破产犯罪行为,救济破产法律关系主体受到的损失,恢复受侵犯的权利,教育破产违法者和其他社会成员,预防破产违法犯罪的功能。破产法律责任包括债务人因破产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破产欺诈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两种类型。作为债务人的企业从事了隐匿资产、逃避债务等欺诈行为,其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债权人也有权在法定期间内,通过破产管理人请求法院宣告其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债务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对导致破产有故意、重大过失甚至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7.
人工智能可分为一般人工智能和类人型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在给人类社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对社会秩序产生威胁。现阶段的一般人工智能并未拥有自主意识,尚不能取得刑事主体资格,其危害结果的承担者应归咎于存在故意或过失犯罪心态的生产者、所有者、使用者。但随着科技发展,能独立思考且具备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类人型人工智能将成为现实,赋予其刑事主体地位并由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是符合罪责自负原则的,在立法上设计前沿的强人工智能产品刑罚体系也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8.
俄罗斯民法典中,"财产的委托管理"是一种具体的债,它与英美的信托制度很相像,规定了受托管理人对财产的一系列管理和处分权利,受托管理人也承担着与英美受托人类似的义务.但这项制度却明确为管理设定人保留了所有权,还通过规定受托管理人以明示身份的方式实施管理行为并承担较重的责任等方式,充分维护了管理设定人的所有权.俄罗斯民法典对"财产的委托管理"制度中管理设立人和受托管理人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对受托管理人权利和义务的进一步设定,对建设及完善我国的民商法具有很好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19.
若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是效力待定的行为,那么,无权处分行为本身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无处分权行为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无权处分的效力待定自然转化为有效行为;权利人拒绝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不能取得处分权,无权处分行为是无效行为。动产已交付善意买受人且善意买受人已支付合理对价,不动产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且善意买受人已支付合理对价,善意买受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若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因权利人拒绝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合同后不能取得处分权,善意买受人不能取得约定应得的动产或不动产,善意买受人可依据合同约定追究无处分权的人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62条第1款与法人本质理论无关,其性质为法人责任归属规则,作用在于将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产生的民事责任归属于法人。该款必须结合具体的请求权基础规范才能适用,其适用范围不限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适用于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和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责任。但在《民法典》的规范体系下,该款仅在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上具有独立价值。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行为对第三人引起的缔约过失或侵权赔偿责任,也有可能适用《民法典》第62条第1款归属于法人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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