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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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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际,2021年6月1日,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时施行,这既是我国未成年人事业划时代的一笔,也是对建党百年的一次献礼。在新的未成年人司法语境下,我国罪错未成年人司法处遇制度仍面临非犯罪化转处标准不明确、刑罚执行变更难和分级干预体系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应借鉴域外少年司法先进经验,在国家亲权、儿童利益最大化、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指引下,明确罪错未成年人转处标准,完善未成年人缓刑、假释、减刑等制度,充实专门矫治教育措施,使罪错未成年人司法处遇制度更加体系化。   相似文献   

2.
2020年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专门教育制度替换了工读教育制度与收容教养制度,但专门教育制度仍延续了工读教育制度、收容教养制度的封闭矫正模式。专门教育制度的封闭矫正模式存在偏离矫正优先的制度创设初衷、不当限制罪错未成年人人身自由、矫正效用不佳,及难以满足罪错未成年人保护需求等问题。完善专门教育制度的矫正模式,应摒弃社会管理者视角与社会防卫优先的管控立场,转而从监护人视角出发,遵循罪错未成年人矫正优先兼顾社会防卫的基本立场;从封闭管控目的与期限着手,调整封闭管控的强度;积极运用社会场域开展社会化矫正活动,提升矫正活动的科学性与效用性;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3.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而青少年犯罪的预防问题更是全社会所面临的难题。预防青少年犯罪要"防微杜渐",要从分析和矫治青少年罪错行为开始。文章以学校教育为视角,分析罪错行为产生的原因,提出开展学校教育矫治青少年罪错行为的具体对策。  相似文献   

4.
少年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如果因一时的罪错而给他们贴上"坏孩子"和标签,容易使其终身背上包袱而走上破罐子破摔的道路。《刑法修正案(八)》确立的犯罪少年前科有条件消灭制度,是我国少年司法保护的历史性进步。但鉴于少年犯罪与少年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联系,处于狂飙期的少年的身心发展存在着一系列的不平衡性,加上少年罪错记录也具有正负两方面的效应,因此有必要趋利避害,建立我国少年罪错记录多元消灭途径。  相似文献   

5.
青少年“依法犯罪”案件频发导致了社会的愤怒与焦虑,要求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此起彼伏,《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民意予以积极回应,并将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处理。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关系到多学科的科学评估和理性探讨。在我国应对青少年犯罪的刑事政策指导下,根据刑罚的局限性、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殊性、救济措施的多元性以及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律性,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不应当作为应对犯罪低龄化的主要手段。在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下降的背景下,进一步明确专门矫治教育的适用条件,合理适用教育惩戒措施,增加监护人刑事监督责任,平衡惩罚与保护的边界,才是法律层面应对犯罪低龄化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6.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更为重要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之前的各种严重不良行为进行有效的社会干预、矫治.针对现有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读教育、社会帮教、收容教养等非刑事处分措施在适用过程存在的诸多缺憾,应当完善工读教育的相关法律,加大对工读教育的投入,建立社会帮教的专门机构,完善其监督考核机制,细化收容教养的条件,明确收容教养决定权的归属.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 ,未成年人犯罪指已满 14周岁 ,不满 18周岁的人实施的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有主体的低龄化、犯罪手段的成人化等特点。未成年人犯罪 ,有社会、学校、家庭等方面的原因 ,建议家长采用适当的方法 ,教育未成年人时要宽严适度 ;学校尽力使适龄未成年人接受法制教育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帮助无家可归的未成年人 ,以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十一)》审慎下调刑事责任最低年龄,有利于更好体现司法正义、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但这种寄托刑事立法的治理方式仍具有较强的“应急”局限。涉及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闻报道,集中体现了涉案人员低龄化、罪错行为危险性和不良习性恶化性等风险特征,暴露出社会、家庭、学校和司法四方面的多维治理短板。因此,单独倚赖刑事立法手段,长远难以达到理想的治理效果,甚至会适得其反,应当树立系统治理观念,以未成年人“两法”修订为契机,从司法层面严格限制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条款的适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分级规程、衔接和数字预防机制等方面,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支持和责任体系建设,以此巩固深化《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法成效。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戒,核心价值不在于报应和震慑,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弱化、消除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侧重于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矫治。检察机关运用刑事和解、暂缓起诉、社区矫正等“恢复性司法”制度处理未成年人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运用“恢复性司法”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既有赖于立法的支撑,更有赖于司法的践行。  相似文献   

10.
新《刑事诉讼法》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纳入其中,体现了对未成年当事人的特殊保护。但由于该规范本身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与《公务员法》等诸多的民事、行政法律法规存在冲突等原因,导致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和作用发挥存在困境。在中国语境下对其进行考量,应当通过相关的司法解释对该制度的启动主体、执行主体、封存程序、查询程序等加以细化,对“有关单位”“国家规定”等术语加以明确,并修正与之相冲突的法律法规,以达致自身完善和系统协调;在国际语境下对其进行审视,应当由未成年人犯罪封存走向前科消灭,且适用于所有的未成年人案件。  相似文献   

11.
未成年人犯罪在总体趋势上呈现由"冲动犯罪型"向"蓄意犯罪型"转变。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偏差,"宽严相济"在一定程度上演变为"片面从宽"。认识上的"片面从宽"导致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无法进行准确评估。因此,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未成年人司法中适用应以人身危险性评估为核心。在相较成年人从宽的基本框架之内,未成年人的刑罚适用应以从轻为基点,并在此基础上适用人身危险性的评估结果。  相似文献   

12.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立法表达上适时地补足了法律规定的短板,回应了时代需求,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着各利益攸关方对共同问题的认知和反思不足、缺乏周期性评估和体系的再评估制度构建、“不确定性”导致激励不足、未成年人差异化特征难以类别化应对等问题。应回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建立有利于各方主体积极参与的合作治理机制,通过循环反馈、动态调整的学习过程,建设基于共识的评估激励机制和基于多元治理网络的动态学习机制,协调各主体的合作行为,以破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多元治理实施等难题。  相似文献   

13.
未成年人犯罪已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问题。我国刑事立法针对未成年犯的特点,对其在刑事责任的承担上做出了区别于成年犯的特殊规定,但还略显粗疏和薄弱,未成年犯的罚金刑、缓刑以及累犯制度等刑罚适用中存在着一定争议和困惑。为更好地贯彻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挽救、改造”的方针政策,应提倡对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建立专门的未成年犯缓刑制度,明确未成年人不构成累犯。  相似文献   

14.
虽然社区矫正制度已正式写入《刑法修正案(八)》,上升为法律法规,但相关规定仍需细化.即将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增设未成年人犯罪特别诉讼程序已是大势所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机制作为少年司法制度的关键组成部分更应加以重视.现有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机制体现着“行政化”的特点,不仅需要对其进行实体层面的革新,更有必要对其加以“诉讼化”改造.通过中立的法院对分类矫正方式进行裁决,注重多方参与,采纳检察机关、被害人、犯罪嫌疑人以及社会调查等方面意见.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裁决程序及执行程序中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和身心特点对其加以评估,执行个性化矫正,并利用监督程序保障矫正效果.  相似文献   

15.
日益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也困扰着世界各国,如何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引起了各国普遍的关注.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设立了专章规范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程序,文章从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入手,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作了简要介绍,并对新修改的条文作以解释,同时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基于未成年人的主体特征,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改造应与成年人区别对待,将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与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分离,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在时机成熟时颁布独立的《社区矫正法》,并在其中单列一章专门规定对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建立社区矫正的专门机构,并在社区矫正的专门机构中设立专门负责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的部门;对现有的管制、缓刑、假释加以完善,增加社区服务和家中监禁等社区矫正项目。  相似文献   

17.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许多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也是当今世界十分关注的复杂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吸毒与贩毒、环境污染被世人列为"三大社会公害",青少年犯罪到首位。文章针对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持续增长、违法犯罪类型多样化、恶性程度加剧暴力型犯罪和财产型犯罪突出的现状,分析了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有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矫治对策,并对完善我国已有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矫治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对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8.
分析指出,我国的矫治社会工作经长期的实践形成了社会帮教、工读教育、劳动教养、社会处遇以及狱中矫治等特色实践形式。对于推动青少年犯罪矫治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研究认为在青少年犯罪问题上,应在遵循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前提下,结合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推动青少年司法、矫治制度等社会工作介入机制的完善和本土化。  相似文献   

19.
学界对犯罪记录作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最大障碍并无疑问,但对其是否应当被消灭则存在较大争议。这是因为在事实论与规范论上混淆了犯罪记录与其衍生的“标签效应”。从事实论讲,犯罪记录是不能被消灭的;但从规范论讲,“标签效应”是可以被消解的。与其说是犯罪记录,毋宁说是其衍生的“标签效应”阻碍了涉罪未成年人再社会化的进程。去标签化与再社会化成为涉罪未成年人最有效的救赎路径:规范性路径以构建犯罪前科有条件消灭制度为主、设定未成年人期待隐私权保护为辅展开;非规范性路径由家庭治疗、学校教化以及社区矫正“三位一体”构成。两种路径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旨在去除“标签效应”以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相似文献   

20.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之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深入探讨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在理论上可以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正确实施和不断完善提供依据;在实践中可以为预防和治理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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