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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日公司法上有关刑事责任规定的比较辽宁大学法律系曹锦秋邢志人在公司法上设立刑事责任的条款,本是各国立法上的通例,说明了刑法与商法的相互依赖关系。日本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其公司法关于违反公司法及其刑事责任的规定,较为明确和完备。若拿我国公司法上的有关...  相似文献   

2.
一、关于单位犯罪的立法模式单位犯罪是区别于自然人犯罪主体的犯罪 ,它与传统的个人责任基础的刑法理论体系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如何将单位犯罪纳入刑法体系中 ,各国采用的方式是不同的。有的国家是在刑法总则中将刑法上的人 ,解释为个人及各种形态的法人或团体 ,使所有的刑事法律条文 ,原则上既适用于自然人 ,也适用于单位 ,如加拿大刑法。有的国家是在刑法中具体规定构成单位犯罪的根据和条件 ,而且还规定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根据和条件 ,并对承担刑事责任的单位和单位成员的身份作出明确的规定 ,如美国刑法典。有的国家…  相似文献   

3.
曾赛刚  颜翔 《学术交流》2012,(12):80-83
在刑法教义学的视阈中,我国通说的四要件理论不是真正的犯罪构成理论,其仅仅是刑法理论的一个意识形态标签。真正在指引刑事司法实践,并具有实证法基础的,是"罪———责"模式的犯罪构成理论,它包括犯罪行为判断和刑事责任判断两个阶段。但是,我国主流刑法理论却错误地将其概括为罪责刑模式理论,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该理论对"刑事责任"概念的理解存在方法论的偏差。相比之下,罪责模式理论赋予了"刑事责任"犯罪论机能,并将其纳入到犯罪构成体系之中。  相似文献   

4.
余飞 《社科纵横》2007,22(11):106-107
在中国古代法律所指的刑事责任年龄既包括下限,也包括上限.然而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中国通常所认为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触犯刑法应当接受刑事处罚的最低年龄.笔者认为,应该沿袭中国古时候的规定,设定刑事责任年龄上限制度,对老年人的犯罪行为予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惟有如此,才能周全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隐私权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新兴基本人权之一,而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对隐私权进行系统研究并且予以立法保护的国家,从美国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其条文数量来看,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难以望其项背.在隐私权刑法保护方面,美国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经验,但由于美国通常在隐私权保护的单行立法中,分散性设置隐私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因而其在隐私权刑法保护方面缺乏整体规划,具有就事论事的片面性,导致隐私刑法保护体系上的不协调.故此尽管美国隐私权刑法保护规范条文众多,但其效果却难尽人意.而中国在隐私权刑法保护立法方面,应当汲取美国隐私权刑法保护分散式立法模式所带来的教训,采取整体性隐私权刑事立法模式以切实满足打击隐私犯罪的需要.  相似文献   

6.
赵微 《求是学刊》2003,30(2):72-76
中国犯罪构成理论在构建之初学习前苏联的模式,认为犯罪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而俄罗斯刑法理论已经修正了犯罪与犯罪构成的关系,认为犯罪的外延大于犯罪构成,犯罪构成中没能容纳的决定刑事责任大小的因素都由犯罪概念加以补充,这一理论进步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但中国刑法理论与前苏联及俄罗斯一样,都把犯罪构成作为刑事责任的根据,笔者认为,犯罪构成之外存在诸多影响刑事责任的成立及其程度的主、客观要素;司法实践证明,仅以犯罪构成来定罪而无视其他主、客观要素的价值 ,将不足以支持量刑.构筑合理的犯罪构成理论乃是中俄两国刑法理论走向成熟与发展的必经之途.  相似文献   

7.
贾凌  曾粤兴 《求是学刊》2004,31(3):80-83
对我国及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刑法典及刑法理论中共犯的分类进行了比较。笔者认为,可以把俄罗斯刑法采用的标准与我国大陆刑法采用的标准结合起来,认定共同犯罪并对犯罪人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处罚。同时认为,我国大陆刑法采用的标准,虽然在实践中用起来比较容易与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挂起钩来,但逻辑上存在双重标准问题。此外,对间接正犯理论进行了比较,认为间接正犯实质上是单个人的犯罪,不应当在共同犯罪中讨论。  相似文献   

8.
本文主妥围绕我国新刑法第5条规定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展开论述。作者分别从“所犯罪行”与“刑事责任”两个角度阐述了与“刑罚轻重”相适应问题,提出并论证了以刑事责任为纽带重新确立罪—责—刑三者的均衡关系的体制。  相似文献   

9.
詹勇 《社科纵横》2011,(10):74-76
“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说法不符合逻辑。共同犯罪是一人一罪,每一个共同犯罪人是利用他人的行为作为自己行为的客观条件。意思联络不是成立共同犯罪的必要条件。共同犯罪一般要求犯罪人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至少在轮奸的认定上存在例外。当共同犯罪人被认定为不同罪名之时,可以认定主、从犯;在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但一方由于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主、从犯,如有需要,可以通过《刑法》第63条第2款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10.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均属于法律责任的下位概念,都具有法律责任的一般功能,即惩罚功能、补偿功能和预防功能.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又是性质相异的责任,两种责任功能的侧重点差异明显,前者更注重补偿功能,后者更注重惩罚功能.两种责任功能的融合虽然具有可行性,但是也具有有限性,二者的融合有利于对被害人利益的保护,有利于实现刑法的轻缓化,从而更好地发挥法律责任的功能.  相似文献   

11.
法人犯罪先是见诸于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现在也开始为一些大陆法系国家所确认.虽然两大法系在这一问题上立场已逐步趋近,但是由于其固有传统的差异,两大法系关于法人犯罪刑事责任的依据、内容和适用刑罚上仍有许多可比可鉴之处,这种比较研究的结论又可以为完善我国有关单位犯罪的刑法规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犯罪中的因果关系,这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个重要问题,它是判定行为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然而,在犯罪因果关系的构成问题上,在我国法学界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犯罪因果关系有必然因果关系和偶然因果关系两种形式,两者都可以作为负担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如《法学研究》1981年第五期龚明礼的《论犯罪的因果关系》一文)。另一种观点认为:犯罪中只有必然因果关系一种形式,偶然因果关系形式是不存在的,在必然因果关系以外的有关联的东西,统称为条件或联系,并由此得出结论说,犯罪中只有必然因果关系才是负担刑事责任的唯一的客观基础(如北京大学出版  相似文献   

13.
中国律师刑事责任问题:比较与实证的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薇薇 《浙江学刊》2004,(2):155-165
本文通过实证资料、国别比较之结论、学理与法条之分析,阐述了中国刑事辩护律师执业权益被侵犯的状况、其刑事责任法定与实践之不完善,并分析了成因:轻讼师之历史传统、强大的公权国家观念、97年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规定之悖谬(306条)等,最后提出了相关对策.希望通过本文,使政界、学界、实务界、全社会,对中国律师的执业权益状况及其刑事责任制度之改良予以必要的重视.  相似文献   

14.
李小华 《创新》2011,5(6):89-92,128
刑事替代责任是指被告人虽然没有罪过,但由于其具有一定的地位或职位,要对其他人的危害行为负刑事责任。在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犯罪日益猖獗之际,在《刑法》针对食品安全犯罪引入刑事替代责任,具有现实意义和刑事政策基础,并且在理论上也具有相当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5.
《社科纵横》2017,(12):63-66
"违法是客观的、责任是主观的",作为责任范畴所讨论的刑事责任能力,在内涵上具有主观性特征。因此,只有从主观的法哲学核心"自由意志"出发去展开对刑事责任能力的思辨,才能真正厘清确定刑事责任能力的根据。  相似文献   

16.
国家刑事责任的国际法批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国际法上 ,虽然 ,国家及其代表国家的个人 ,在实施了国际犯罪的场合 ,该国家及其代表国家的个人均可成为国际犯罪的主体 ,但是 ,代表国家的个人对其国际犯罪行为直接承担其个人的国际刑事责任 ,具体表现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罚金等刑罚处罚 ;同时 ,该个人的国际犯罪行为还可以归过于国家 ,而被视为是国家的行为 ,使国家承担国家责任 ,具体表现为限制主权、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和道歉等责任形式。简言之 ,国家只能承担国家责任 ,而不能承担国际刑事责任 ,只有个人才能承担国际刑事责任。主张国家可以承担国际刑事责任的观点 ,总是将国际刑事责任混同于国家责任 ,将国际刑事责任的刑罚方法混同于国家责任的承担形式。国际法确立了个人承担国际刑事责任的原则 ,并已经为国际立法和国际法审判实践所证实。  相似文献   

17.
陈英 《社科纵横》2022,(3):91-97
《刑法修正案(十一)》确立了一种新的核准追诉,具有平衡因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带来的惩罚倾向、统筹兼顾特殊预防与特殊保护、缓和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紧张关系等功能价值。新核准追诉适用条件之一“犯故意杀人、故意伤人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是考虑刑法谦抑性、未成年人犯罪实际情况的结果。新核准追诉的另一适用条件“情节恶劣”本质上属于一种可罚性升格条件,需要通过未成年人的心理成熟程度、未成年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行为手段、行为规模、是否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判断。虽然已有核准追诉程序的规定,但需对若干问题进行调整后才可适用于新核准追诉。  相似文献   

18.
论追诉时效在我国单位犯罪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单位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在证券、金融、税收、商品生产经营等行业,成为单位犯罪行为频发的重点领域.由于我国的刑法理论长期以来一直否认单位的犯罪主体资格.因此对单位犯罪的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尚不够深入与细致,只是简单地将对自然人的相关理论套用在单位犯罪之上.单位犯罪究竞有没有追诉时效,如何确定单位犯罪的追诉期限等问题,一直没有引起理论界足够的重视.而我国刑法的现行规定在对单位犯罪追诉刑事责任时却没有可操作性.使得现有的相关追诉时效的规定无法针对单位犯罪发挥实际作用.而时于此问题,国外的刑事法律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因此,很有必要从我国单位的现状出发,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经验,充实现行的追诉时效的相关规定,在我国刑事法律中明确单位犯罪的追诉时效,确定追究犯罪单位的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应当根据单位犯罪的具体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独立的追诉时效制度,以使时效这一重要的刑罚消灭制度在单位犯罪中也能够同样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在单位犯罪归责理论中,个人模式最大程度地契合了传统刑事责任理论,但其理论缺陷也较为明显,即无法适用于大型去中心化的现代企业,可能造成企业责任的严格化。组织模式充分契合了现代化的组织特征,对于激励企业合规也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倡导组织模式不意味着对传统责任理论的摒弃,强调组织体绝对独立性的观点并不值得提倡。更合适的理论方案是,将个人模式与组织模式进行有益调和。如此,一则维持了传统刑事责任理论,不至于突破传统刑法;二则充分结合了现代组织特征,具有更强的合理性;三则有利于激励企业合规,以实现国家规制与企业自治的二元共治。  相似文献   

20.
李朝晖 《求是学刊》2014,(3):109-114
科学理解和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所增设的食品监管渎职罪,才能有效惩治和防范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着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食品监管渎职罪"是立法规定所确定的科学、合理罪名,有利于司法适用。在主观罪过认识上,食品监管渎职罪应认定为过失犯罪。在明确具体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司法机关要审慎掌握犯罪成立标准,谦抑适用食品监管渎职罪。在司法适用中,准确确定渎职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是认定食品监管渎职罪刑事责任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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