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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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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宪法第41条中的“控告权”不等同于、但包含了“行政诉权”的内涵。宪法中的行政诉权具有两种属性:一是作为公权利的“监督权”,二是作为私权利的侵权后的“救济权”。前者是政治性权利,也是实体性权利,后者是非政治性权利,是典型的程序性权利。这意味着人们长期把行政诉权仅仅作为一种救济权或程序性权利有失偏颇。为了规范行政诉权行使的秩序,行政诉讼法对宪法中的行政诉权在内容上进行了缩限,并在权利的外在形式上体现出程序性特征,但这不意味着行政诉讼法中的行政诉权所继受的权力属性有所改变。  相似文献   

2.
文化遗产权是个人、团体及国家等权利主体对文化遗产的享用、传承及发展的权利。鉴于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互为表里和相互依存关系,文化遗产权不宜机械地划分为物质文化遗产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权。由于文化遗产的特殊价值和属性及其与公共利益的密切关系,文化遗产权的行使也受到公共利益的极大限制。这种权利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需要以公法加以规范与保护的公权。  相似文献   

3.
商誉是对商事主体的社会评价,人格性是其本质属性。由于商事主体的营利性,商誉亦具有浓厚的财产性。基于此,商誉权是一种以人格权为基础,兼具人格权、财产权双重属性的商事主体人格权,即商事主体所享有的、用以维护其人格中的包含经济利益内涵、能够进行商业利用的商事人格利益的权利。  相似文献   

4.
在当代权利伦理学和人权伦理学的价值谱系中,食品安全权因其与生命权、发展权以及健康权、怯弱权等的密切关系而有其既基础、本源又核心、根本的价值意义。作为一种集法律权利和道德权利于一体的基本人权,食品安全权既是一种源自人最内在、最常见和最基本的人权,也是人之为人最基本的价值诉求和社会所需要的最基本最核心的价值关怀。生而为人必然具有对生命的珍重、对健康的珍惜,此则构成人最为内在亦最为强烈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而生命本身和健康的脆弱性又使人产生了与生命权和健康权相契合的怯弱权。生命权、健康权、怯弱权内在地要求食品安全权。尊重和保护公民的食品安全权既是生命权的价值诉求,也是怯弱权和健康权的集中表现。食品安全权因其特有的基础性、本原性权利诉求和价值追求必然成为当代权利伦理学和人权伦理学以及人本主义伦理学、人道主义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价值大厦的“拱心石”和“顶梁柱”。  相似文献   

5.
论商号权的权利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号是商事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商号所形成的商号权的权利属性历来没有定论,争议颇多,造成了对商号权适用的诸多困难。通过对此方面进行一些初浅探讨,将商主体与自然人、商号权与姓名权进行比较,从而认为商主体享有人格权,商号权是商主体的一种具体人格权。  相似文献   

6.
论选举权的享有、限制与剥夺及其法律救济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选举权的法律属性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和保障的公民的固有权利 ,具有基本性、法定性和政治性的特点。享有选举权的法律主体分为三种类型 :一般主体、特殊主体和特定主体。选举权的范围包括确认权、推荐权、被选权、投票权和救济权。限制选举权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剥夺选举权实质上是限制权利行使的一种形式。解决选举权纠纷的有效途径是选举诉讼。  相似文献   

7.
论碳排放权的物权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用物权理论去分析和解决大气环境容量问题是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诉求.传统物权客体选择机理以及既有权利类型的缺失,是碳排放权物权客体化的瓶颈.笔者从立法论的视角,论证了碳排放权的准物权属性,并提出准物权理论在划分自然资源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之间以及使用权人之间的利益、权利、义务的边界方面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迸一步明确和细化准物权理论,明确其属于他物权中一项独立的权利类型,并通过立法手段将准物权纳人物权法.  相似文献   

8.
目前,学界对碳排放权法律属性的界定尚未有统一定论,准物权说、行政规制权说、环境权说、债权说、新型财产权说等学说众说纷纭,亟待结合法学基础理论妥当厘定。在国内层面,碳排放权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而在国际层面,则是以国家主体为第一序位、企业事业单位为第二序位的复合主体。应当根据不同排放权的权利主体分置其权利属性,将碳排放权法律属性二元分类界定,即以国家为权利主体的发展权和以企业事业单位为权利主体的用益物权。碳排放权立法应当在国际和国内两个维度展开,形成国际与国内碳排放权的法治互动,同时强化权利主体的权利行使应当基于节能降碳等环保约束义务的履行。  相似文献   

9.
主体性在经济组织中包括两个维度:一是经济性的,即对产权尤其是劳动力产权的确证;二是伦理性的,即对正义原则的满足。在企业权利的来源和配置中,对人的主体性的认同源自于对人的生物性和社会性双重属性的肯定,它是公平与效率、经济与伦理的融合。主体性的实现有两个方面的内容:生存发展和尊重参与;其实现方式是:分享剩余索取权、剩余控制权和治理参与。  相似文献   

10.
罢工现象在我国已是客观存在的一种劳资冲突,如何确认、设定和保护罢工权来引导和规制罢工行为,达到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既能避免社会动荡,又能达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已成为研究罢工立法问题的关键。以劳动力权作为罢工权权利属性研究视角,把罢工权确立为劳动者的劳动力权的组成部分,应当成为我国罢工立法所采纳的法权理论。  相似文献   

11.
“传播权”这一名词术语存在歧义,即到底应该将其理解为“传播权利”还是“传播权力”。从梳理“传播权”在西方国家的源流与发展演变及国内对“传播权”的阐释可见,“传播权”的实质是“传播权利”,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在综合传播与人的关系、区分“传播权”与“传播权力”及考虑“传播权”法律属性的基础上,文章对“传播权”进行了重新定义,并指出了“传播权”的实践指向。  相似文献   

12.
论碳排放权之用益物权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碳排放权是《京都议定书》所催生的一种新型权利。当前,碳排放权交易已成为碳减排的重要举措,但学界对碳排放权的权利属性研究不足,认识不清,不利于碳排放交易的推进。碳排放权的客体为特定数量的温室气体,符合“物”的特性;主体拥有直接支配力和排他力,以获取特定数量温室气体的使用价值为内容,故属于用益物权,符合物权法定原则。虽然碳排放权受公权性影响甚深,但不会改变其作为用益物权的法律属性。明确此点对于保障、规范和发展碳交易制度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3.
现代社会的基本教育权型态分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社会主义国家教育权,是广义社会教育权的分解物,是一种具有社会主义特殊规定性的国家权力,即以实现社会整体的教育权利为目的,并以满足服务于这一权利的要求为目标。由其它社会力量作为权利主体直接行使的社会教育权利,形成了与国家教育权和家庭教育权相对应的、由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狭义的社会教育权。地方教育权、学校教育权、教师教育权等,不过是国家教育权和社会教育权的衍生物  相似文献   

14.
农民平等权是"二等公民"、"受损者"的平等主张,即作为中国社会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农民享有或应当享有与其他成员同等的权利、公平的利益以及受到平等对待。就其性质而言,农民平等权是一种基本人权,同时具有三代人权的属性,既是一项消极权利也是一项积极权利,并且是建立在形式平等之上的实质平等要求。因此,保障和实现农民平等权对农民问题的解决具有终极意义。  相似文献   

15.
世界各国宪法对住宅不受侵犯权的规定在文本上采用"安全"、"自由"、"尊严"等用语来叙述,在权利类型归属上有安全权和自由权之别,并和通讯秘密、人身自由、迁徙自由、人格尊严权、适足住房权、财产权、程序权利等不同权利构成权利群,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权利的多重属性,即兼具安全权和自由权、财产权和人格权、实体权和程序权的属性。  相似文献   

16.
植物新品种权的独立知识产权属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物新品种权作为一种新的权利形式,其发展历史比较短,人们对其属性认识还不清楚.从分析植物新品种的生物特性入手,结合现有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从植物新品种权的一般属性和特殊属性两个方面进行论证,认为植物新品种权属于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宜通过专门法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17.
自然人在死后产生两项道德权利与习惯权利——身体权与丧葬权,死刑犯作为死者中的特殊群体,死后亦应当享有这两项权利。从权利属性而言,死刑犯的身体权与丧葬权为死者生前人格权的延续,具有人格权与物权兼具的特殊属性。从权利位阶而言,身体权与丧葬权关系密切,丧葬权从属于身体权。死刑犯的身体权与丧葬权具有深厚的社会伦理基础,亦符合法律逻辑的题中之义,为解决现代中国死者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的现实法律问题提供了具有借鉴意义的方向,尤其对于解决死刑犯的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的法律问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文化权利是随着人权理论的不断丰富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人权,内在地包含了文化遗产权的某些方面,但文化遗产权概念的提出突破和发展了传统文化权利的内涵。文化遗产权作为一种法律权利具有形式和内容上的正当性,是指特定主体基于对特定的文化遗产的某种利益或者与特定文化遗产的某种联系,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对该文化遗产进行享用、收益、处分以及传承和发展的一种复合权利。文化遗产权是公益权与私益权的统一体,其主体包括个人、团体和全人类3个层面,客体是具有特殊资源属性的文化遗产,内容包括对文化遗产的接触、欣赏和保护权,传承权和发展权,开发利用权和参与管理权,所有权以及相关知识产权等。  相似文献   

19.
在研究隐私权基本属性的过程中,很难将隐私权归入一个属性的权利当中。传统的权利划分理论,如公权利与私权利、人格权与财产权、积极权利与消极权利等,都无法用单一视角去研究与界定隐私权。随着隐私权地发展,其所囊括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一种带有混合性质的隐私权呈现出来,所谓多重面向的隐私权。  相似文献   

20.
论公众共用物共享权的分析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个人主义方法论与整体主义方法论提供了认识公众共用物共享权的两种不同路径。个人主义方法论从微观角度分析个人的行为选择,认为共享权是“作为个体的公众”享有的个体性权利;整体主义方法论从宏观角度认识公众共用物的基本属性,认为共享权是“作为整体的公众”享有的整体性权利。公众共用物共享权主体的不特定性、开放性,客体的公共性、共享性表明它是一项新兴的非排他性权利。这一权利特性决定了应当综合运用两种方法论研究公众共用物共享权,其中,个人主义方法论体现在依据“生态人”假设、“请求权”理论与法律经济分析等方式研究共享权;整体主义方法论体现在对公众共用物的类型化研究与对共享权的综合化保护。综合运用两种方法论有利于了解个人在公众共用物中的具体需求以及借助个人权利体系予以保护,有利于从整体观、系统论的角度保障公众共用物的持续供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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