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历年商标的规范性文件反映了商标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以及商标法中的盲点,这些难题及盲点就是商标法修改的焦点。统计分析我国有关商标的规范性文件,尤其是2002年以来有关商标的规范性文件,可知优化程序、完善驰名商标规定、调整商标权的保护、协调商标与商号的冲突等是现行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的焦点。  相似文献   

2.
为有效遏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净化营商环境,我国2019年修改的《商标法》总则部分新增条款,明确规定禁止商标恶意注册,并对分则部分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旨在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处罚力度。但是,修改后的《商标法》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规制条款过于抽象,存在法律适用上的困难。为提升我国《商标法》实施质量,建议借鉴欧盟和德国对商标恶意注册进行规制的实践经验,明确商标恶意注册的审查标准和考量因素;对疑似恶意申请注册者,商标审查机关可要求其提供使用意图的证明;对恶意进行商标注册和诉讼者,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追究其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为了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TRIPS))协议相接轨,我国于2001年10月27日对商标法进行了修改,对商标法中的在先权制度作了规定,然而对在先权范围并未做出明文规定,给司法实践的判案带来了困扰。因此,应当首先分析我国在先权范围立法界定的法律理论,在此指导下吸收国外相关立法的成功经验,确定未来在先权的具体范围,以完善商标法中的在先权制度。  相似文献   

4.
根据1902年的中英商约和1903年中关、中日商约规定,清政府于1904颁行<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对各国商标进行立法保护.但各国表示不满意,向清政府和民国政府不断提出交涉,要求修改.1923年5月3日中华民国政府颁行<商标法>,各国起初仍不满意,经过与民国政府多次交涉,各方均做出一定让步,至1926年底各国最终承认<商标法>.中国<商标法>的颁行是中国与列强长达20余年的斗争和妥协的结果,其中也交织着列强各国之间的矛盾冲突.列强各国承认<商标法>,使中国政府对中外商人的商标进行保护有了法律依据,便于解决各国之间和中外之间的商标纠纷,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董葆霖 《学术论坛》2007,(4):113-116
《商标法》通过保护商标专用权来规范市场的正当竞争。因此,《商标法》进一步完善的意义重大。《商标法》修改应在以下目标框架内进行:提高商标注册效率,缩短商标注册周期;服务经济发展战略,提高企业商标市场竞争力;强化对商标权的保护力度,完善商标注册和行政、司法保护程序;完善有关商标使用的规定,突出商标注册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方向;明确法律术语的确切含义,改革和简化程序,缩短商标注册的周期;理顺和完善商标法律;取缔与《商标法》相冲突、与《立法法》相违背的部门规章。  相似文献   

6.
张玉 《理论界》2002,(2):65-65
由于我国已加入WTO,而我国现行有关商标法的内容同WTO的诸多规则不相符合,修改商标法已成为当务之急。学者们提出目前有关保护商标权的法律制度存在较多缺陷。(一)立法分散、零乱、缺乏系统性,并在使用中形成法律冲突。如《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投机倒把处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商标侵权行为,尤其是  相似文献   

7.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既离不开全社会的普遍重视和大力支持 ,更离不开国家机关的专门管理。《商标法》 (1982年颁布 ,1993年修订 )、《专利法》 (1984年颁布 ,1992年修订 )、《著作权法》 (1990年颁布 ,现正在修订 )先后出台 ,使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从多年的实践来看 ,行政执法和审判工作是国家管理知识产权的两种重要手段。它们相互配合 ,有效地保护了知识产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极大的促进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随着不断变化的新形势 ,如何在知识产权领域加强行政执法与审判工作关…  相似文献   

8.
我国《商标法》历经起跑到加速再到腾飞的过程,这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法制建设与法治进步的标志之一.《商标法》30多年的成长轨迹表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不同时期商标问题呈现的纷繁特点与多样内容,我国也相应地制定、修改了《商标法》.我们有必要精心爬梳与反思其法制历程,以期继续拓展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的新领域.  相似文献   

9.
混淆理论是商标保护的基础理论,淡化理论是作为混淆理论的补充和发展而出现的,主要应用于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淡化行为的确会减损驰名商标的识别力和显著性,贬损驰名商标的声誉,对其进行反淡化保护确有必要.我国现行商标法并未引进淡化理论,而是通过司法解释引入了淡化理论.在第三次修改商标法时,应在立法中引入淡化理论,对驰名商标进行全面地反淡化保护,并根据商标显著性和知名度的不同对弱化、丑化和退化行为建立不同的标准.  相似文献   

10.
邓宏光 《学术论坛》2007,30(11):147-151
我国商标法以使用的商标标识和商品是否相同或类似,作为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它强调对注册商标符号本身而非商标所代表商誉的保护,是典型的"符号保护"模式."符号保护"模式不符合商标法原理,是我国商标保护不公平和商标注册效率低的罪魁祸首.虽然我国司法实务界采用商标混淆理论来改良该模式,但注定不成功也不彻底.只有用"防止混淆"来取代"符号保护"才是唯一的出路,建议对我国《商标法》相关条款作出修改.  相似文献   

11.
描述产品地理来源的地名商标,由于缺乏足够的显著性,而且由特定经营者独享后将导致其他人处于市场竞争上的不利状态,因此在未获得第二含义之前不能注册.我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该规定不符合商标法理论.我国在第三次修改<商标法>时.应将地名商标作为描述性商标看待,并允许获得第二含义的地名商标申请注册.  相似文献   

12.
作为中国一衣带水的邻邦,日本的商标法有颇多值得我们借鉴之处.一方面,尽管两国的国家制度不一,但两国的经济都经历了非常相似的发展阶段,另一方面,日本已经进入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阶段,其商标法律制度经过几十年的演变,在立法技术上更加完善,也有较为充足的实践经验.因此,中国商标法的修改可以在既借鉴日本的先进经验又符合本国国情的前提下,稳妥地进行.  相似文献   

13.
一、合资企业中存在的问题商标只有经过注册才能受到法律保护,而且有一定的时间、地域的限制。名牌产品则必须有相应的驰名注册商标。尽管我国早在1982年就颁布了《商标法》,其《实施细则》也在1984年出台,可国内企业不少法定代表人仍缺乏商标的法律保护意识。...  相似文献   

14.
商标法与公共利益存在密切的联系。商标法的公共利益体现为确保消费者利益和促进有效竞争,从而增进公共利益。在促进有效竞争方面,商标法是通过防止和制止商标侵权行为实现公平竞争秩序来实现这一公共利益目标的。商标法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是通过商标法确保生产者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一致的商品,消费者则在零售环境中确认它们来实现的。  相似文献   

15.
孟庆华 《理论界》2005,(10):210-211
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于2002年3月4日颁布施行了修改后的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进入了一个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本文结合近年来营口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取得的重要进展,对贯彻《条例》,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顺利推进进行分析阐述。  相似文献   

16.
1944年国民党政府在大陆期间所制颁的《专利法》,历经六次修改,逐步形成了以该法为核心,体系较为完整的专利制度。为适应现实情况的发展变化,台湾“立法院”继《商标法》之后,又于1993年11月19日“三读”通过了专利法修正案,并于去年1月21日起付诸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不仅对台湾专利制度的完善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而且有助于台湾以“独立关税区”的身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因此,分析并探讨台湾新《专利法》的特点,对增进两岸经济技术的交流和贸易往来,进一步扩大彼此在经贸技术领域里的合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  相似文献   

17.
中国刑法改革的现状与走向赵秉志,鲍遂献我国第一部刑法典颁布于1979年7月1日,正式施行于1980年元月1日。其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从1981年开始,对《刑法》进行了多次重要的修改补充,迄今为止已制定和颁布了ZI个单行刑法法规。同时,国家行...  相似文献   

18.
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30年,虽然进行了一次修改,仍然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需要我们重新审视、认识.通过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完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顶层设计”,使它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完善.修改完善应充分体现宪法原则,明确自治机关的权力与义务,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增加“法律责任”的条款,创设违法制裁机制,使民族区域自治法真正回归法律.  相似文献   

19.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新中国成立后,自1954年颁布第一部宪法至今,先后多次对宪法进行修改.50年的立宪、修宪过程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发展实践的反映.依法治国,需要一部完善的宪法.  相似文献   

20.
商标异议制度对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现行的商标异议制度尚存在一些问题和缺憾。为了完善我国的商标异议制度,在第三次修改我国《商标法》时,应当明确规定商标异议人的主体资格和提出商标异议的理由,取消商标局对商标异议的裁定程序,完善对商标异议的司法审查机制和收费制度并引入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