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摘要]商品住房担保贷款合同是买受人以所购商品住房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购房、由出卖人承担还款付息连带责任保证而产生三方关系的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与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有连带关系,连带责任之债代为清偿的法律规定和理论在担保贷款合同纠纷中不能完全适用;对银行只起诉买受人的,司法解释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或“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的规定;对银行单独起诉出卖人的,还须增加“应当通知买受人通知参加诉讼”或“应当追加买受人为当事人”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对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受人丧失期限利益以及出卖人解除合同的条件规定得过于宽松 ,后果规定得也过于简单。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利益 ,应对买受人丧失期限利益、出卖人解除合同的条件加以严格限制 ,对后果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对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受人丧失期限利益以及出卖人解除合同的条件规定得过于宽松,后果规定得也过于简单,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利益,应对买受人丧失期限利益,出卖人解除合同的条件加以严格限制,以后果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本文分析在国内外贸易中实行的所有权保留制度。文章首先阐述了"所有权保留"的概念和原理;继而着重对所有权保留中的相关权利进行剖析,尤其是对买受人的期待权和出卖人的取回权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论证,由此揭示出卖人、买受人及第三人之间的权利冲突,并主张运用物权公示原则去合理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5.
除《合同法》规定的特定情形外,一房数卖的数个买卖合同都属于有效的债权债务合同,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出卖人可以选择其中某一买受人交付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而移转房屋所有权。买受人可以依据实际情形选择请求撤销合同、请求出卖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或请求解除合同、赔偿信赖利益损失等。按信赖利益原则来赔偿买受人的损失,能较好地保护买受人的利益,抑制一房数卖行为。  相似文献   

6.
因市场经济资金融通和动产用益的需要,保留所有权买卖被广泛采用。但由于我国合同法规定得过于简单笼统,司法实践中许多法律问题值得研究。论文以有关立法选择为背景,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从法学理论和现行规定的双重角度,对保留所有权买卖中买受人的期待权与第三人的抵押权的关系、买受人的撤销权、出卖人的民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7.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与普通买卖合同相比,其独特之处仅在于标的物先行给付和价款分期偿付,而在所有权的转移与风险责任的承担等方面,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与普通买卖合同并无不同.就买受人而言,其权利往往会因实力雄厚的出卖人在订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时附加一些不利的条款而受到侵害.但相比较而言,出卖人牺牲的利益和承受的风险要大一些,法律也应注重保护出卖人的权利.现在实践中大多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采用所有权保留、期限利益丧失、合同解除等条款予以保护出卖人的权利,但出卖人借助合同、利用其优势地位侵害买受人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无论买卖双方订立何种条款保护自己的利益,其围绕的核心始终是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因此,确定双方在履行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后所实施的其他行为是否有效,首要的问题是确定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期待权的性质.  相似文献   

8.
在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标的物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而毁损灭失,将会产生风险损失的承担问题。由于其直接影响到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应以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相似文献   

9.
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立法和英美法系的判例、学说,都确立了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制度,我国《合同法》也第一次直接规定了出卖人应当就其交付的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包括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品质瑕疵担保责任两类,每一类瑕疵担保责任都有其特定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0.
买卖合同中的价款拒付权的法理基础是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和诚实信用原则.适用条件是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法律效力表现为买受人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行使价款拒付权应当注意掌握与合同履行的一般抗辩权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商品房预售合同在订立生效后,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发生当事人预售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即一方甚至是双方当事人的变更。预售合同当事人的变更主要有预售人变更与预购人变更两种情形。目前,有关预售合同当事人变更方面的国家立法尚不明确,地方立法则有分歧。本文将结合我国的立法实践,对预售人变更和预购人变更作一分析,并对预售商品房转让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一探讨,相应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试论不动产双重买卖与撤销权之行使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不动产双重买卖是否有效 ,学术界历来有争议。不动产双重买卖并非法律所禁止行为 ,但债权人 (先买受人 )在一定条件下可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行使之后果是使债务人(出卖方 )的双重买卖行为自始无效 ,债务人已失之财产又恢复原状 ,复归于其 ,从而债权人可达到追回不动产之目的。  相似文献   

13.
信任与产品赊销过程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对影响产品赊销收益模型的因素分析 ,提出了信任与产品赊销活动的关系 ,认为在产品赊购者付款行为不确定的情况下 ,产品赊销者对产品赊购者的信任和赊销行为具有绝对意义上的收益风险。  相似文献   

14.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人虽然与开发商是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但由于开发商对交易信息的独占导致预购人欠缺实质的契约自由,致使契约公正难以实现。通过对现行法进行解释、整理以及在未来的立法中创设相关制度,构建预购人利益保护机制。该机制的构建也可以为那些在交易中严重缺乏缔约能力、信息收集力不足的弱势群体提供借鉴性的保护。  相似文献   

15.
《公约》①的三种风险转移模式都是建立在双方均无违约的情况下的,但在实践中风险损失往往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交合在一起,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损失分配就成为违约之际的风险转移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由于学界对《公约》第70条的理解不一致而存在很大的分歧。文章在公约框架内,从违约责任与风险转移的一般关系出发,通过对《公约》第70条及其他条文的分析,指出一般性违约不影响风险转移,卖方的根本性违约是否影响风险转移则取决于买方所采取的违约救济措施,而买方的根本性违约则直接导致风险的提前转移。  相似文献   

16.
目前,采用FOB术语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已经得到贸易界的普遍认可,越来越多的货物进出口商以FOB价格进行交易。但在FOB贸易下,卖方通常面临着船货衔接不协调、买方与承运人恶意欺诈、目的港无人提货、买方支付不能等多种风险,FOB贸易下卖方的利益极易遭受损害,加之FOB贸易下卖方的法律地位尚不够明确,因此,对FOB贸易下卖方的保护日益显得重要和必要。该文将针对FOB贸易下卖方的保护问题加以论述,以求更加充分地保护FOB贸易下卖方的利益,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价值。  相似文献   

17.
房屋预售合同就其性质而言是买卖合同的一种 ,但不是一般的买卖合同 ,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它也不同于一般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它虽然是预售合同 ,但不是预约 ,而是本约。预售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这种登记不同于产权登记 ,房屋预购人取得的权利不是房屋的所有权 ,仍然是一种债权。  相似文献   

18.
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是效力未定合同的一种形态 ,其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权利人是否追认 ,或出卖人签订合同之后是否取得财产的处分权。具备上述任一条件 ,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就从效力未定状态归于有效。在实践中 ,应特别注意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与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缔结的合同之间的关系 ,以及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欠缺处分权时,应将其合同认定为有效,在现有法律规范框架下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优先适用合同法第150条关于瑕疵担保义务的规定,限定适用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合同无效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按揭符合抵押的本质特征.其特性在于:按揭人须提供有效的购销合同并对合同的标的物设按揭;购销合同的买受人、按揭合同的按揭人和贷款合同的债务人须为同一人.且按揭权人须为银行;按揭合同与购销合同之标的物具有同一性。在我国。“按揭”应成为立法术语.且将之定性为特殊抵押。在按揭贷款的条件、主客体、按揭权行使条件。以及供应商连带保证责任或回购义务等诸方面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