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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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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友》2012,(8):39-40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设区市市委老干部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赣企业: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离休人员与国家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平衡工作的通知》(赣府发[1999]32号)精神,企业离休人员(含“建老”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参照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民发[2012]3号)规定的标准和时间执行,  相似文献   

2.
《老友》2008,(10):32-32
(赣人字[2008]166号)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老友》2012,(6):34
赣民发[2012]3号各设区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为适应有关政策的变化,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国家机关工  相似文献   

4.
《老友》2007,(5)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通知》(赣劳社养[2007]2号)文件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1)凡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休手续的企业离休人员,比照赣府厅发[2006] 56号、赣人字[2006]220号文中对我省机关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的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相似文献   

5.
《老友》2007,(1)
赣老发[2006]18号各设区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赣有关单位:最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赣劳社劳[2006]10  相似文献   

6.
《老友》2004,(2)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行业单位,省直有关部门:根据赣府厅发[2003]45号的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从2003年7月1日起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2003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休手续的企业离休人员,比照赣府厅发[2003]45号文中对我  相似文献   

7.
《老友》2012,(11):34
赣人社发[2012]73号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赣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的丧葬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及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的退职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其丧  相似文献   

8.
《老友》2010,(4):32-32
赣人社发[2010]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  相似文献   

9.
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几个生活待遇问题 省直企业离休人员补贴怎样执行? 问:晋劳险字(1997)250号文件《关于解决企业离休人员与机关同类人员离休金平衡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今后企业离休人员调整离休金,均按照国家机关的有关政策执行,不再执行企业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及补贴办法。但今年2月28日省人事厅、省财政厅晋人工字[2000]18号文件《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和统一补贴标准的通知》中没有提到省直企业离休人员的补贴问题。请问,我们省直属企业的离休人员的补贴应怎样执行呢?  相似文献   

10.
《老友》2011,(5):32-33
赣人社发[2011]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6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我省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老友》2009,(3):30-31
赣劳社养[2008]3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02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  相似文献   

12.
《老友》2010,(5):32-32
赣人社发[2010]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农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我省2010年调整农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江西省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02]25号)精神,切实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工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赣劳社医[2002]5号),并于2002年6月6日颁布。本刊现予转载,请各设区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4.
《老友》2014,(3)
正赣老发[2014]1号各设区市、县(市、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组通字[2013]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提高我省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相似文献   

15.
《老友》2002,(10)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调整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赣人字[2002]39号各设区市党委和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标准的通知》(人发[2002]51号)转发给你们。我省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标准,从二00二年一月一日起,由原来每人每年2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所需经费按现行规定的开支渠道解决;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离休人员所需费用在统筹基金中列支,请一并遵照执行。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西省委老干部局江西省人事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二00二年七月十八日  相似文献   

16.
《老友》2013,(6):39-40
赣人社发〔2013〕2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3年  相似文献   

17.
政策问答     
《老友》2015,(1):25
一、近期有部分省直单位老同志询问如何报送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有关信息,现答复如下: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单位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相关信息报送的有关通知》(赣老发〔2009〕28号)就省直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相关信息报送通知如下:一、各主管部门将当月变动情况在次月10日之前报省委老干部局,由省委老干部局汇总报省财政厅核定下月生活补贴发放数。二、离休人员发生变动的,主管部门应按要  相似文献   

18.
《老友》2006,(12)
赣劳社养[2006]1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单位:根据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05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2005年和200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老友》2012,(6):34-34
2011年8月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烈士褒扬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调整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适应有关政策的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老友》2009,(4):27-27
赣人字[2009]13号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根据赣府厅发[2008]11号有关规定和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08年"两个全社会"相关数据,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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