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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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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诉讼中,事实推定作为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裁判方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范围比法律推定更为广泛。事实推定的三段论逻辑结构决定了它的基础事实必须达到甚至高于“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推定事实能够具有较高程度的盖然性。正确运用事实推定的前提之一就是准确地找出经验法则、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的连接点。实践中的事实推定面临着逻辑要求的严密性与运用结果的非同一性之间的矛盾,解开这个矛盾的方法就是将事实推定的适用条件落实在法律条文中、实行法官的心证公开、统一各院的裁判尺度。  相似文献   

2.
法律拟制、推定和推论既相互关联又相互区别.推定作为法律规则既具有刚性的一面,又具有柔性的一面.从法官的经验和自由评断证据角度看,推定规则的确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构成对法官自由心证的一定限制和局部侵蚀,但仍为法官的自由心证预留了适度的空间.推定规则、推定制度是在更高层面上表现为司法证明过程中案件事实查明的客观性要求和法官主...  相似文献   

3.
推定是立法者或法官在基础事实与待证事实之间创设的一种法律关系,是推动案件事实证明的一种辅助工具。为避免夸大推定的作用,使推定规则得到恰当适用,必须对推定概念和适用条件进行界定。文章认为,推定的性质决定了其仅限于法律推定,不包括司法裁判者对未知事实的推论或推断,原则上也不存在不可反驳的情形。推定具有转移证明责任的功能,而刑事诉讼奉行无罪推定原则,这决定了推定主要适用于民事诉讼领域,因为推定不是证据,不可能满足刑事案件事实"确信无疑"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4.
尽管"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不能解决所有诉讼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但具有根本意义。诉讼过程中,独立主张一旦出现,证明责任就相应产生,既不会发生"转移",也不会产生"分割"。推定的根本作用在于免除当事人一方对被推定事实的证明,相对方负担证明责任是因其为反驳推定事实而提出独立主张。同一诉讼过程主要表现为"诉讼请求主张"、"抗辩主张",前者对应的风险负担是"败诉风险",后者对应的风险负担是"事实不被采纳"。这些问题的明晰对解决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双方或控辩双方证明责任的承担及法院的正确、快速裁判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5.
事实推定是推定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作者运用民事诉讼原理,结合司法实践,对事实推定存在争议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初步研析。作者认为,事实推定的性质并不等同于推论,它是客观存在的,有必要将其视为推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推定不会影响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分配,只是可转移提供证据的责任;应当严格规范事实推定的适用规则,从而使推定的事实尽可能与诉讼所追求的客观真实相符,防止法官任意推定。  相似文献   

6.
在民事诉讼程序的构造中,通过对原告、被告和法官三方主体权利义务的分配来实现理想的"等腰三角形"的模式,是正当程序的应有之意。一个民事诉讼的程序通常是由实体形成面和程序推进面两个层次来构成的,从实体形成面上来看,当事人负责案件事实的确定和信息资料的提供,并在最后受既判力的约束和制约;从程序推进面上来看,法院作为诉讼的指挥者在案件的进行当中还要承担案件的阐明义务。从当事人和法官的关系上来看,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构成对法官的约束,同时法官的诉讼行为也指导着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  相似文献   

7.
法官不得以事实不清为理由拒绝对案件作出裁判。法官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应首先适用立法规定来解决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当法无明文规定时,可根据举证的难易程度、证据的远近距离或是否有助于损害的预防与救济等价值因素,在合理范围内,根据公平原则、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自由地处理举证责任在当事人之间的配置。  相似文献   

8.
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由于婚姻家庭中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大多具有一定的隐秘性,当事人很难像一般财产纠纷那样较容易地保留或获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使得对婚姻家庭案件的某些事实和法律效界的认定显得比较复杂。借助诉讼法理论学科中推定的概念,并运用其原理,就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中的若干事实与法律问题的推定展开研究,其中既包括法律效界的推定,也包括事实与法律定性方法之推定。与普通民事诉讼相比,推定在婚姻家庭民事诉讼中对于查明案件事实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为获得对自己有利的诉讼结果,往往采取非正当的手段,阻碍对方当事人正常举证活动的进行.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为法官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适用举证妨碍规则提供了依据,但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中对举证妨碍的规定不明确,致使法官适用举证妨碍规则裁判案件时难以操作.应当明确审判实践中法官适用举证妨碍规则裁判案件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破除观念认识上和具体操作上的误区,以确保法官正确适用举证妨碍规则,实现案件公平、公正的裁判.  相似文献   

10.
所谓拒证推定规则,就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在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拥有某方面证据但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对提出证据主张一方相关主张的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第七十五条对此作了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证据是民事诉讼活动的核心问题。在审判实践中,大多数案件当事人有直接证据证实自己的主张,但是仍有少数案件当事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收集到直接证据…  相似文献   

11.
法官的判决若要为当事人所接受,必然要求法官在判决中对法律规范和案件事实予以充分的解释、论证,而法官在处理案件中进行的法律解释,是从技术、方法层面上来理解的,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不同——其具有准立法色彩。以拉伦茨具体方法层面的三个部分为蓝本——案件事实的形成及其法律判断、法律的解释、法官从事法的续造。但权力的行使不是完全自由、不受限制的,其要受到一定的约束。  相似文献   

12.
民事审判实务中以事实推定认定案件事实是有其正当性基础的。民事审判实务中事实推定的常见类型有根据常理常情、风俗习惯、经验法则和逻辑推理四种。民事审判实务中事实推定的正确运用有赖于立法和司法解释以及案例指导,也离不开通过广泛宣传达成的共识以及法官素质的提高。  相似文献   

13.
当事人的"不知陈述"是指不负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向法院明确表示不知道或不记得的陈述,是介于自认与否认之间的一种特殊形态的陈述。从诚实信用原则、真实完全义务、具体化义务以及事案解明义务的法理分析,既要对违反上述法理的不知陈述行为进行合理规制,同时也应允许当事人因时间、认知等客观因素确实不知或不记忆而为不知陈述。在对当事人不知陈述行为效力的评价方式上,德国法的要件许可式在我国缺乏制度土壤,我国宜采用法官自由裁量的方式,法官应结合生活经验,考量所陈述的事实与当事人之间的关联程度、陈述的事实距离诉讼的时间间隔以及当事人不能作出明确陈述的原因是否合理等因素后,综合作出判断,既不能全盘推定为争执,也不能无限制地拟制为自认。  相似文献   

14.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益诉讼制度,实现了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从无到有的突破,但公益诉讼制度的内部运行机制在立法上是个空白。从公益诉讼的性质与功能出发,运用司法权扩张理论,对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提出建议,尤为必要。为此,在诉讼指挥权的扩张上,赋予法官对举证责任的分配权;在司法调查权的扩张上,突破当事人举证责任范围,赋予法官调查取证主导权。突破当事人处分原则,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不受限制。突破案件事实查证方式,赋予法官对损害后果的自由裁量权;在法院裁判权的扩张上,突破个案判决拘束力,赋予公益判决效力的延伸性。  相似文献   

15.
推定作为一项成文的规则,最早始于罗马法.所谓推定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依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基础事实推断未知的推定事实的存在,并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予以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广义上的推定包括可反驳的法律推定、不可反驳的法律推定和事实推定.推定为作为一项诉讼法制度,与推论、假定以及法律拟制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16.
不同的诉讼模式下法官探究案件事实的方式差异极大,当事人主义模式之下的法官多承担消极的查明义务,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法官承担一定程度的证明责任。衡平主义诉讼模式则取折中态度,要求法官和当事人一起完成证据材料的查找与收集来探明案件真实。基于此,我国诉讼模式的选择需以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与尊重当事人处分权及辩论权为前提来追求诉讼义务的平衡。  相似文献   

17.
法官心证公开是指法官对案件的争点、待证事实、证据材料、所涉法律问题等所形成的认识、评价和判断等心证,向当事人公开,让当事人对法官的心证有所了解.心证公开的主体只能是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公开的内容既包括事实问题又有法律问题;法官的心证公开一般在程序进行中或者临辩论终结时进行,辩论终结后判决理由的公开也应属于法官的心证公开;法官进行心证公开时应坚持中立、适度的原则.  相似文献   

18.
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的脊椎,举证责任分配是举证责任的核心。事实本身说明过失原则、表见证明、大概推定原则都是在司法实务中以判例的形式确立起来的,旨在当待证事实处于举证困难时,法官在当事人之间分配不利益风险所采取的一种证明方法。上述三原则的功能在于把因果关系或过失的提供证据的责任转给医疗机构承担,当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据不能说服法官形成确实心证时,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相似文献   

19.
针对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因果关系复杂的特性,我国立法中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意在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然而,该规则中对因果关系的“推定”未考虑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是否具有常态关系这个大前提,逻辑缺陷明显,以此“推定”的因果关系可靠性低;且被告对因果关系不存在的反证难度极大,使被告几近承担绝对责任.法院审理环境污染侵权案件时往往排斥或变通适用该举证规则,导致司法实践与立法脱节.而因果关系推定在逻辑结构上具有完整性和周延性,原告须对大前提(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有常态关系)和小前提(基础事实)进行举证,据此推定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则对因果关系不存在予以反证,既可针对因果关系这个推定事实直接反证,也可就原告举证的大小前提进行反证,这给被告提供了较大的抗辩空间,能够较好地弥补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的不足.  相似文献   

20.
法官当庭认证是法官当庭认证案件事实的一种诉讼活动。法官当庭认证的前提是当事人当庭举证和质证。举证和质证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并由法官运用证据规则对证据作出正确认证。要做好这一工作 ,就要全面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 ,规范出示证据的行为 ,以保证认证的正确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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