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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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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物权法定作为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物权法定原则贯穿于整个物权法中,是建构我国社会物权制度的基础。正确认识我国物权法定原则确立的客观必然性,准确把握我国物权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对于实现物权法立法价值目标,建立和谐的物权关系,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我国《物权法》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的内涵包含了种类、内容、公示方法和效力法定四个方面。物权法定原则的正当性在于其价值的合理性,其法理基础在于物权的绝对性要求,其社会基础在于我国公有制的现实国情。虽然物权法定原则有其固有的保守缺陷,但物权法定原则并不意味着物权类型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因而将物权法定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加以坚持。  相似文献   

3.
焦富民 《兰州学刊》2007,110(12):70-73
物权法定原则作为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物权法律制度的建构基础.传统的物权法定原则的解释导致了物权制度的僵化,运行中出现了不可避免的弊病.而基于物权法定原则内涵的科学把握与现代化阐释,物权法定原则与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并不相悖.对我国《物权法》第5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条文的理解与适用,必须坚持强制与自由和谐共生的理念,坚持物权法定的现代化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定的内涵包括四个方面:物权种类法定、物权内容法定、物权效力法定和物权公示法定。物权法定是物权作为支配权的必然要求,它减少了交易费用并保障了交易安全,但随着社会情势的变化,其保守性及僵化性日益凸显。物权法定的弱化已成为国际物权法的发展方向,我国应承认这一现象,并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立法技术等因素,采取柔性的物权法定原则,使《物权法》朝着有利于自身完善和经济繁荣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主要是指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必须依法律制度 ,当事人不能创设 ,也不能变更。笔者认为 ,在肯定物权法定原则功能价值的同时 ,应赋予物权法定原则以柔性 ,柔性化主要表现为确立弹性原则 ,对物权法定的机械化原则进行软化处理  相似文献   

6.
物权法定原则在当代社会,尤其是在我国,人们赋予其上的诸多功能或者说其的理论基础,并不具有或已经丧失。多元化的物权公示原则构成了对物权法定原则的致命的突破点。通过对物权法定原则的诸多功能的剥离、返还、替代和转换,可以取消之,而建立一个以物权公示原则为中心的物权法体系。  相似文献   

7.
《江西社会科学》2016,(11):169-177
物权法定被我国物权法规定为一项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源于日本民法,其并非像通常理论上所认为的,被所有国家的民法认可和确立为一项基本原则。许多国家不仅没有规定物权法定原则,有的甚至明确允许依当事人约定设立物权。物权法定原则与民法的自愿原则、物权的具体种类和内容、与市场经济的多样性特质、人的多种合理需求及社会生活变化的实践诸方面都存在着矛盾和冲突。物权具有开放性,应当是物权法进一步发展、更加切合社会生活实际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8.
辛果 《北方论丛》2003,(2):31-33
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尽快制订物权法以便完善我国的民事法律体系。制订物权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充分体现我国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经济特点;物权法定--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必须有立法保障才能得到司法保护;物权法亦是各国物权立法遵循的普通原则。制订物权法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物权。  相似文献   

9.
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和交易内容的不断丰富与创新,物权法的物权法定原则呈现出弱化的趋势。从物权法定原则的起源及发展来看,应对物权法定原则在现代社会中出现的各种不适应现象进行变革,对新的物权种类、内容及个别习惯物权等,可采取不同的立法形式加以承认,使弱化的物权法定原则更有弹性和包容力,以期符合物权法的发展趋势,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的财产法性质和物权的支配性特征决定了应将物权变动的便捷与安全原则确立为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在物权变动中具有独特的功能, 而不能为物权法的其他原则所代替。物权变动的便捷原则要求立法应为没有按照法定形式转让物权的交易者赋予取得该权利及有权得到救济的可能; 物权变动安全原则要求立法在物权变动中应周全地保护第三人的利益, 维护第三人取得物权的安全。我国物权立法应坚持和贯彻物权变动的便捷与安全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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