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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数字音乐繁荣发展,数字音乐著作权人维权的侵权案件数量却非常少,维权欲望低源于数字音乐著作权侵权领域中法定赔偿适用失范,表现为严重同案不同判和法官随意裁量数额。因对法定赔偿本质认知偏差导致其适用失范,法定赔偿仅是民事诉讼损害赔偿数额酌定制度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的应用。法定赔偿应以完全赔偿原则为目标,以权利人实际损失为确定标准,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无法适用时发挥作用。因知识产权侵权损害后果附带的公益性,在数字音乐著作权人无法自行举证形成实际损失的高度盖然性心证时,法官应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认定权利人实际损失,以作法官酌定赔偿数额的前置程序,且法官应按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用的先后顺序调取相关证据。若仍无法形成权利人实际损失的高度盖然性心证,由法官对侵害中实际网络传播次数进行调查,综合考量侵害行为方式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实际举证情况、侵权行为方式等因素,在不同赔偿数额区间中确定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2.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自引入至今一直存在着适用不足的问题,而法定赔偿不仅挤占惩罚性赔偿计算基数的适用空间,还代行惩罚功能,二者之间缺乏清晰界限,造成适用关系的混乱。惩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适用关系主要有单一模式、分立模式、融合模式三种,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主要法律均采用分立模式,经分析融合模式才更符合我国实际。适用融合模式,首先要放弃高精度期待并采用综合性计算方法,其次要保留法定赔偿的效率优势,再次确定回归补偿性本质的法定赔偿可作为惩罚性赔偿的计算基数,最后是理清惩罚性赔偿的实践逻辑。  相似文献   

3.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复杂性、多样性与专业性特点,再加上权利人举证困难与侵权行为人财务及销售情况的隐蔽性,因此在确定知识产权案件损害赔偿数额时存在许多困难。法定赔偿制度的确立,在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所得利益难以查清的情况下,为人民法院及时确定赔偿数额提供了法律依据。法定赔偿原则指侵权人以知识产权案件中权利人的全部损失为限,对其进行全面赔偿。人民法院适用法定赔偿制度并非免除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精神损害赔偿应纳入到法定赔偿范畴。  相似文献   

4.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是有效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遏制侵权行为的责任形式,但损害赔偿数额要在实践中适当把握。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要遵循全部赔偿原则、法定赔偿原则、法庭酌定赔偿原则、限定赔偿原则和精神损害赔偿限制原则等。我国《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只规定了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在侵权损害赔偿问题上,可操作性不强,需在赔偿数额、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精神损害行为法采取的是"限制财产责任方式适用"制度,目前这一制度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着弊端和负面作用.因而,必须尽快完善我国的精神损害行为法.精神损害行为法应该以拟制的等价赔偿、综合衡量、赔偿数额最高限制、法院的自由裁量权为原则,并结合法定、酌定及其他各种因素将赔偿范围和赔偿数额的标准予以量化.  相似文献   

6.
著作权客体虽具有价值,但因系无形财富,从而给确定著作权侵权诉讼中的赔偿额带来困难。笔者认为,在修改和完善我国《著作权法》时,应对此问题加以明确,以便于操作。具体设想是,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基本标准,以法定赔偿作为必要补充。被侵权人所受损失难以计算的,适用法定赔偿,但宜只规定法定最低赔偿额,而对其上限不作规定。具体判定时,可考虑侵权种类、情节、后果以及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定。著作权侵权中不宜确立精神损害赔偿,但如侵犯著作权而确实给被侵权人造成精神痛苦的,可作为后果严重而在赔偿额确定上予以体现  相似文献   

7.
死亡赔偿是对死者之外民事主体物质性利益和精神性利益的赔偿。一般的物质性损失须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为计算标准;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则应采用有限制的定额化方法。常态性的精神损害可实现定额化赔偿,一般的精神损害则应在法定限额幅度内,由法官参酌影响因素酌定赔偿。  相似文献   

8.
定罪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各有其特征。一般而言,它们性质不同,作用各异;但有些定罪情节与量刑情节功能具有交叉性和双重身分性。在同一案件中,两次适用双重身分情节,并非是对一个事实的双重评价。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在影响刑罚裁量方面,具有一致性和功能互补性:法定情节决定量刑的基本方向,酌定情节起补充和具体化作用,能决定具体刑度。对于多功能情节以及在多种量刑情节并存时,应当根据适当的原则和科学的方法进行具体处理。  相似文献   

9.
我国各知识产权部门法在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则上存在着不一致的情形,导致人们在理解、适用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规则时发生错误。从统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角度,有必要对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进行协调与统一,尤其应当对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及其选择、法定赔偿标准的细化以及各知识产权部门法立法语言的一致性予以考虑、修订。  相似文献   

10.
法定赔偿成为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主要方法,但赔偿低额化问题比较突出。司法实践中,考量因素混乱、片面、流于形式,不重视权利人对考量因素的举证责任是造成法定赔偿低额化问题的原因。以开放列举的方式规范考量因素、明确权利人的举证责任、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并明确考量因素对赔偿数额确定的具体影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法定赔偿低额化问题。  相似文献   

11.
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逐年增多,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是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增加的重要原因。惩罚性赔偿可以增加知识产权侵权人的成本,同时降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成本。在侵权人与权利人的博弈模型中,侵权损害赔偿额对侵权人和权利人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惩罚性赔偿的建立可以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2.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评估具有重要意义,但一直是困扰司法实践的重点和难点。现阶段,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评估在实体标准、程序以及评估程序与审判程序衔接方面存在问题。对此,应加强知识产权评估基础理论研究,在明晰审判程序和评估程序职能区别的基础上,完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评估相应的审判程序和损害赔偿评估体系。  相似文献   

13.
在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凸现的今天,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层出不穷,民事侵权赔偿是最能补偿被侵权人损失的救济方式.文章对我国法律确定的损害赔偿范围、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做了简要分析,并对补偿性赔偿与惩罚性赔偿的效果做了对比,认为我国法律应采纳惩罚性赔偿金制度.  相似文献   

14.
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要。面对当前的国内外情况,本文在明确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15.
论物权法定原则的缓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定原则在现代社会存在的根据为维护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交易快捷。《物权法》虽规定了物权法定原则,但并没有规定如何解决克服因物权法定的僵硬化所带来的问题。物权法定原则确有滞后于社会生活的弊端。一方面物权不得不实行法定,另一方面物权法定又面临着僵硬化的问题。物权法定原则涉及一个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及资源分配,可考虑通过立法解释来缓和物权法定之僵化问题。  相似文献   

16.
《民法通则》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采取“四要件”说,即“无过错”、“无实际损害”等等就不能认定侵权,当然更不能要求行为人停止其侵权行为,这实际上是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此外,还应借鉴传统民法关于物权请求权的规定,来构建独立的知识产权请求权,并不断发展和完善知识产权请求权的类型。  相似文献   

17.
微软"黑屏"事件引起了广泛争议.从学理研究的角度出发,通过对微软"黑屏"行为和后果的分析,本文认为其行为超越知识产权的合理范围,违反正当的行政司法程序,侵害电脑用户的财产权和隐私利益,滥用知识产权及其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予以规制,并据此建议加强对此类行为的理论研究,为知识产权维权和其他利益的保护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规范.  相似文献   

18.
重庆市外贸企业对于拉动重庆经济增长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外贸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对于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作用,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是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内容,然而,重庆外贸企业在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中存在转化能力不强、转让与许可较少、质押融资难度较大、保护水平不高等问题,需要从增强企业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思路等方面入手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9.
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工业的制度问题和运行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鼓励非公经济参与国防工业建设是我国国防改革的重点,但目前相关的运行机制还并不完善。通过与美日等国相关制度的对比分析,我国在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工业制度设计上存在四方面的问题,包括民营企业的准入制度、退出制度、民有国防知识产权的使用、国有科技成果保护问题。这要求政府部门必须转变思想、灵活运用,完善法规条例,更大程度地尊重和维护民营企业的利益,同时加强对国有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努力协调好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政府三方面的权益,修补制度问题,尽快建立起完善有效的民营企业“参军”的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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