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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质量:婚姻稳定的主要预测指标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提出一个综合的理论框架来解释国人婚姻稳定性的影响机制。路径分析结果表明 ,婚姻质量是婚姻稳定性最主要、直接的预测指标 ,高质量的婚姻是夫妻关系持续稳定的前提和保障。但外在的限制离婚的社会文化环境会弱化婚姻质量与离婚意向间的相关关系。婚前感情基础好、双方一致性强的夫妻更容易协调适应和强化凝聚力 ;子女越多或婚姻延续时间越长 ,离婚的成本越高 ,夫妻分手的概率也越小 ;社会阶层较高者的婚姻质量相对较高 ,但他们对爱情的期望更高 ,观念较开化 ,再婚机会更多 ,故在感情危机时会更多地中止婚姻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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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们的价值观念、婚姻观念、家庭观念因其所受到的冲击,逐步发生着变化。与传统价值观念、婚姻观念、家庭观念相比较,孰优孰劣,或更适合于现代人,尚需要社会的检验。“离婚不离家”现象便属于此一类问题。所谓离婚不离家,即夫妻双方虽已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或经法院判决解除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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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当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婚姻都是自愿结合的,双方都是有感情的,如果感情破裂就是第三者插足造成的。这种观点我认为值得商榷,因为它如果能成立,那么马克思关于爱情婚姻的“排他性”观点就完全站不住脚了。如果夫妻双方感情很好,那么怎会有第三者插足的余地呢?我认为,第三者插足的问题和我们当前有些家庭基础不牢固有很大关系。我国目前的婚姻素质还不是以爱情为主导的。不可否认,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在我国青年人中,正越来越多地出现,但还没有完全消除今天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从经济考虑的派生物,它必然要反映到恋爱婚姻观上。就是一些自愿结合的婚姻也有错误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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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2005,(5)
要说当下老百姓生活发生深刻变化的事,“离婚更容易了”算是一桩。这也难怪,自从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把离婚属于个人的隐私保护起来后,公民离婚再不用经过谁谁同意了,只要夫妻双方和当时结婚时那样,属于完全自愿,便可办理离婚手续,比以前人性化和简便化了。在此背景下,我国正进入新的一轮离婚高潮。这一现象引起了社会对婚姻诚信的担忧。为了挽救婚姻当事人的婚姻危机,有的地方成立了“婚姻救助站”,劝导婚姻当事人,冷静对待离婚。对此,有人提出相反意见,认为离婚是法律赋予婚姻当事人的自由,是一项法定权利,婚姻登记机关不能有任何干预的成分。本期话题将围绕这一问题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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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中国城市离婚率上升的社会学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转型期中国城市离婚率上升,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我国女性独立人格意识不断增强,因而女性主动提出离婚者增多;男女广泛的社会交往,为婚外恋情的发展提供了条件,造成了婚姻的不稳定,大量的人口流动,促成了大量的夫妻两地分居,使婚姻的稳定受到侵扰;新的家庭形态的衍生,为离婚提供了方便;以利结合的婚姻在利害关系发生变化时,婚姻很容易解体;一夫多妻的封建婚姻变相复活,造成一些人夫妻感情破裂,导致夫妻离异;涉外婚姻增多,但这种婚姻很不稳定;还有一些信教群众因信仰宗教而导致离婚。从社会发展规律看,我国城市离婚率上升有着某种必然性。就一些婚姻的解体表现出的社会进步意义,我们应该给予肯定;对于那些反映着人类婚姻文化的倒退、表现了对人性的否定等等的离婚,我们应该给予鞭挞和批判。而对于离婚给个人和社会所带来的问题,造成的负面作用甚至不幸,应该进行客观的提示,从而使人们能够有一种理性的认识,能够审慎地对待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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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的提高,夫妻财产亦日益丰富,且财产来源呈多样化,拥有的情况复杂化。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发现有不少离婚夫妇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分割缺乏了解,为此,笔者结合审理离婚案的实践,就这一问题谈点浅见。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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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婚姻法离婚理由采取感情破裂主义,但学者对此颇有微词,主张以婚姻关系破裂代替感情破裂。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法定离婚理由的优缺点并评析婚姻关系破裂论者反对感情破裂主义的理由后,认为仅以婚姻关系破裂取代感情破裂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应在坚持破裂主义前提下,兼采过错主义、目的主义原则;立法方式上仍采例示义,以概括式破裂式的抽象理由为唯一的法定离婚理由,以破裂主义、过错主义、目的主义三类原因作为上述离婚标准的证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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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以来,经环基础已起了巨大的变化,作为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部分的婚姻文化也必然会起变化,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夫妻观的震荡。夫妻观是婚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夫妻观的震荡反映在对传统的“从一而终”和“忠贞不二”的看法上尤为突出。在当今社会,一方面离婚与再婚已不再被人当作“丑事”。调查表明,有82.9%的年轻人认为,夫妻俩实在合不来就该离婚;大部分中老年人认为,离婚、再婚纯属个人私事,他人不历过多干预。另方面,“忠贞不二”观也开始动摇。有10%的过轻人主张,既要坚持一夫一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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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婚姻家庭的财产关系方面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特别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难点。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是说,夫妻从结婚到配偶死亡或离婚时止,双方的劳动收入及其它的合法收入,或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遗产或受赠的财物,均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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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美国社会,离婚率已高达50%,生活在双亲家庭之中的儿童还不到50%,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已引起美国社会各界的关注.由于离婚率不断上升,人们都想简化离婚的手续,消除离婚双方的耻辱感和敌对情绪,从而使离婚变得"体面"一些.所谓《无过失离婚法》正是这一形势下的产物.也就是说,当一对夫妻办理离婚的法律手续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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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婚姻从未象今天这样危机丛生。离婚、独身、同性恋、群居、同居、姘居、卖淫,不断地侵蚀着婚姻制度。自然,如何提高婚姻的“抗震力”。建立和谐的夫妻关系,便成了人们的热门话题。遗憾的是,作者看到的所谓建议,大多是消极落后的,归纳起来不外乎两条:一是为了防止或中断婚外恋,夫妻宜于走向封闭;二是夫妻之间应该互相妥协、互相让步,以调和矛盾。而我的两位朋友,一对年青的夫妇(男为哲学博士,女为法学硕士),对婚姻却有独到之见,这也许并不为大多数人所认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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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暴力:一般家庭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徐安琪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1,(3)
本文通过对上海等地的实证研究资料的分析 ,指出一般家庭的婚姻暴力具有频率低、偶发性强、程度较轻以及双方互殴的特征 ,但丈夫挥拳的频率明显高于妻子 ,青年男女、农村夫妻在冲突时动武的概率高于中老年和城市夫妇。多变量逻辑回归分析结果还发现 ,与当事人动手打人具有最大正相关的是对方也有暴力倾向 ,其中妻子更多地因对方动武而出手。受教育较少、对配偶拒绝同房或回娘家不满以及本人有离婚意向的男子有更大的概率使用武力 ,但女性是否动手与上述因素无显著相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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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的夫妻当中,有很多是在不理智的情况下草率决定的。等他们真正走出了婚姻的“围城”,才惊觉自己的心居然还牢牢地被对方占据着,再想回去找寻,那个他(她)或许早已错过。为了不至于酿成这千古遗恨,就有人尝试一种新的相处方式:试离婚。就是双方不急于马上履行离婚手续,只是在生活上暂时“离”开一段时间,给彼此充足的冷静反思的时间和空间。经过这样一个缓冲阶段,也许你会发现,虽然你们在一起有各种摩擦冲突,但他或她仍然是你今生今世最难舍弃的情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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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一旦夫妇感情出现冲突和矛盾的时候,尽管原因众多,通常意味着婚姻关系的恶化。一些感情不和的问题可以由夫妇双方自己解决。也有一些夫妇去婚姻咨询处寻找解决方法。只要夫妇两个客观地对待自己的问题,理性的办法是能够很快地起作用。但是,一旦情绪、脾气不好,新的危机又会出现。第一次的感情摩擦必定是婚姻失败的潜在因素,但是却给予夫妇双方有机会在新范围内相互交流。只要情绪在控制之下,夫妇双方只可能发生“争论”。当你的坏脾气失去控制时,双方就开始吵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