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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的一段表述,这被舆论普遍认为是我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大亮点。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十多年来,行政诉讼法在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行政机关侵害,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另一方面“民告官难”、“行政审判难”,至今仍大量存在。造成这种情况。除了公民、行政机关法制观念不强以及法院本身执法力度不够外,现行有关行政诉讼被告理论研究的滞后。被告确认规则缺陷的大量出现,导致实体法上的规定不能适应法律实践的需要,相对人权益受行政权侵害,不知诉谁,得不到救济。本文提出如下观点,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被告确认理论。  相似文献   

3.
在现代进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有利的起飞阶段,政府通过行政力量的大棒如此“调控”、通过不合理法律进行强制,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脚步最终会被拖慢。  相似文献   

4.
【新闻背景】6月1日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有包养情人的行为,将被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这部条例还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例同时明确,行政机关公务员有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行为,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或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将被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把用法律惩处包养情妇的公务员写入条例加以明确,具有一定的破冰意义,它有如一道紧箍咒。这说明,政府已经开始将官员的“生活细节”纳入反腐视野。可以说,用法律惩处包养情妇的官员,就等于告诫那些“桃色公务员”,在从严治党、治官中,正在收紧道德标准。这就是说,包养情妇不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且也是法律问题。在以往,犯了桃色事件的公务员其下场如何?公众如何看待如今颁发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在国外,又有什么现成的类似经验可循?  相似文献   

5.
若有不平事进我律师楼什么是“听证”和当事人的“听证权”?以往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根据违法的事实和有关规定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据说我国法律的新规定,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可以举行“听证”。我不明白“听证”是怎么一回事?受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对...  相似文献   

6.
范明玉 《现代妇女》2014,(6):159-160
随着科技发展和时代进步,公众参与地方行政立法有了更加便利的条件。但是,现实总是不容乐观,实践中问题层出不穷。本文将对公众参与地方行政立法的必要性进行阐述,分析我国地方行政立法中公众参与制度现状及问题,并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7.
李德勇 《老年人》2004,(6):41-41
问: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我开设了一家娱乐城,可是最近因城市重新规划建设,政府有关部门通知我停止娱乐城的经营活动。请问我因此遭受的损失该由谁赔偿?刘经理答: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在依法审查后,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相继出台,促进了行政法学界和司法部门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系统研究,其中行政事实行为是富有实践意义但研究最为薄弱的一环。对行政事实行为的概念和性质的探讨,各学者众说纷纭,一直没有定论。笔者在基层接触一些行政赔偿案件时,对行政事实行为的内涵、外延以及法律特征进行一定的分析和思考。  相似文献   

9.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本文浅析了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10.
过去在传统的以“行政管理”为导向的治理模式下,政府具有很强的神秘感,所有涉及到与公众相关的政策等,都是后台制定好了,再到前台来展现,而进入到当前政府倡导公共管理的阶段,话语权的重心不再只是后台,政府部门与公众需要互动,公众关注政府部门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因此,政府部门在日常的工作中加强公众传播,  相似文献   

11.
有法必依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有法可依的问题可以通过完善立法来解决,而有法不依将严重破坏法律制度.笔者认为,当事人在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时,应通过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的方式处理.因为行政诉讼无法解决房屋权属争议.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是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和职权等方面,而不是审查抽象行政行为,更不是审查有关原告的事实,行政诉讼无权对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财产归属这一民事实体法律关系做出认定.  相似文献   

12.
康琳 《现代妇女》2014,(8):126-126
行政自由裁量权作为现代行政管理的核心内容,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权力。一方面,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适应了现代社会发展和高效行政的需要,另一方面,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又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危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问题,成为行政管理领域争论的热点问题。本文以分析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及其在行使中存在的问题和危害为基础,探讨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相似文献   

13.
《老年世界》2006,(20):27-27
依法行政.就是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按照体现最广大人民意志和意愿的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国家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有效履行职责,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  相似文献   

14.
环境权作为第三代人权,它的产生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草原天路收费"事件发生伊始便引发全社会关注,这其中反映出公民环境权利意识的提高,也折射出地方政府环境权意识的不足,如政府权力滥用下的公民环境公众参与权受侵害、政府环境责任监督缺位。因此建议立法机关对环境权予以法律明确,提高行政机关环境权意识,培养公民环境公众参与权,以更加先进的权利保障支持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15.
已有研究大多基于行政动员视角解释公共部门人员捐赠水平为何高于私人部门人员,本文则创新性地将行政动员和亲社会动机同时纳入研究模型,系统考察了个体捐赠行为“公私有别”的内在机制。基于CGSS数据的分析发现:与私人部门人员相比,公共部门人员的捐赠金额和捐赠比例均显著更高,原因不仅在于他们在捐赠过程中面临着更多的行政动员甚至行政强制,还在于其拥有比私人部门人员更强的亲社会动机。不过,亲社会动机的影响相对较弱,样本期内行政动员仍然是公私部门人员捐赠行为差异产生的主要机制,这在扶贫救灾、医疗卫生、教育、生态环保等各类捐赠领域均有所体现。本研究表明,公共部门人员比私人部门人员更多投身慈善事业不完全是“被动的自愿参与”和“行政化参与”,该行为一定程度上还兼具“主动性参与”和“道德化参与”的意涵。  相似文献   

16.
公众参与是村镇规划的重要环节,但目前有关公众参与村镇规划的基础性研究成果较少。在具体方法上多数研究移植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手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大多处于经验性的尝试阶段,并没有总结出一套具有普遍可行性的参与式框架。通过总结回顾,指出当前村镇规划中公众参与发展现状与不足,构建村镇规划编制过程中公众参与的三阶段模式。  相似文献   

1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公众参与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区域土地利用的纲领性文件。随着“以人为本”、“民主参与”和“福利经济”等现代规划理念逐步融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公众参与的程度是社会人本主义与民主化的重要体现。文章分析了目前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公众参与的现状,探讨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的对策。  相似文献   

18.
20世纪的公共哲学认为,政府行政的最大目的在于提供公共服务,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机关”,公共行政最重要的性质也在于提供服务。在这种理念指导下,西方发达国家纷纷进行行政改革,即从单纯的管理型行政向以满足公民和社会需求为宗旨的服务型行政转变。在中国,政府行政改革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宏观背景和中国自身发展的特殊性,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入世的特殊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其实质是政府重新定位自身,重新确立与公民、社会的伦理关系,最终确立与这个时代相适应的行政伦理精神,重建社会的行政伦理秩序。  相似文献   

19.
叶娟 《公关世界》2008,(4):46-47
良好的政府形象对社会公众具有强大的公信力、凝聚力、感染力和号召力,而通过大众媒体传播有效构建政府形象则能够“推销”政府行政理念,解释政府行为,凸显政府职能,一方面促进政府内外的信息沟通和情感交流,增进公众认可政府的信心,提升政府美誉度,另一方面则拓展政府外部活动空间,化解和消除政府与公众的矛盾关系。笔者认为,要使得政府的形象塑造更为有效,主要有以下三个策略:  相似文献   

20.
行政垄断的实质是行政主体出于利益的驱动,滥用行政权力,阻碍、限制或扭曲市场竞争。其手段包括:行政机关在解决市场主体间的争议时,偏袒一方当事人,而使对方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地方政府或行政机关以命令、指示、文件甚至地方立法、部门规章的方式分割市场、阻碍市场竞争的行为;行政主体通过具体行政行为干预市场竞争。行政垄断的根源在于,行政机关虽然不是市场竞争者,不从事市场竞争活动、不追求独立的经济利益,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将其所掌握的管理权力运用于市场关系中进行寻租,与某个竞争主体进行共谋,运用自己掌握的行政权力使后者在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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