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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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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统人格权制度对法人人格权的规范简单且不完善。社会的发展加剧了人格权的商业化趋势,法人人格权的属性已从单纯的人格权属性转变为兼具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双重属性,故有必要与自然人人格权相分离而自成一体,确立法人一般人格权;为充分维护法人精神性人格利益和财产性人格利益,确立对法人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救济,更符合现代人格权法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2.
私法层面上的人格权理论研究始于19世纪的德国法学,人格权概念是以自然人人格为雏形发展起来的。法人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律技术运用相结合的产物,自其取得法律意义上的人格以来,就在为争取法律人格的权利保护而进行不懈努力。从法人人格到法人人格权,两者在民事立法中并不同步,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发展过程。法人人格权的确立是基于立法政策判断、理论论证和法律技术运用三个方面的法律背景。法人人格权的确立,突破了长期以来人格权只能由自然人独享的理论。  相似文献   

3.
一般人格权,是指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基于维护自身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人格安全等和人相关的最广泛的人格利益所享有的一种基本权利。一般人格权具有权利主体的普遍性、权利客体的高度概括性、权利内容的不可穷尽性等法律特征。一般人格权制度具有解释具体人格权、产生具体人格权、补充具体人格权等功能。法人不应该享有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保护制度只能适用于自然人而不能适用于法人。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民法学界自然人的人格权一直颇受关注,近几年来也有一些学者对法人的人格权加以探讨。同自然人人格权相比,法人人格权的本质与其不同,并有自己的发展脉络、法理依据与内容。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学者大都承认凡以自然人生理存在为基础的人格权,如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自由权、贞操权等,法人无法享有;但不以自然人之身体存在为前提的人格权,如名称权、名誉权、信用权等,法人应享有之。所以,对于法人享有特定的具体人格权并无太大争议。但紧接着问题便是法人这种人格的范围究竟有多大?法人是否享有一般人格权?本文试对此问题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6.
人身权和财产权是民法中两类基本权利。学界对于法人基于自身而产生的名誉、信用、形象等利益性质颇有争议。文章旨在通过对于法人人格权的客体法人的人格利益和无形财产权的客体也即无形资产的区分的角度来论证法人人格权的存在意义与价值。  相似文献   

7.
人格权是一个历史性概念,其保护的是专属自然人人格所具有的那些伦理性要素,不能以同等含义适用于团体人格。团体人格是用作区分团体有无民法上独立主体地位的纯法律技术工具,既无社会政治性,亦无伦理性;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等权利无精神利益,实质上是一种财产权,不具有专属性,非为任何团体人格存在之必须,故法人无人格权。  相似文献   

8.
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与自然人一样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当法人的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其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从分析法人的人格权入手,论证了法人可作为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在我国有必要建立法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弥补法人人格权遭受侵害而带来的精神利益的损失并给致害者以惩罚。同时阐述了法人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及法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性质与功能。  相似文献   

9.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5条明确否定了法人的非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但现有的财产损害赔偿不能补偿法人的精神损伤。现行法确认了法人犯罪和法人侵权责任,因而也应当承认法人的非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非财产损害赔偿的发展趋势倾向于赋予法人非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法人的非财产损害赔偿可以分为侵害法人一般人格权的非财产损害赔偿以及侵害法人商号权、商誉权、信用权和商业秘密权等具体人格权的非财产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人格权成为学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但是现有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人格权法是否独立成篇的问题上,而忽视了人格权的基本问题研究。人格具有多种含义,人格权中的人格应该是指人格利益,人格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人格利益的权利,人格权是支配权、绝对权、非财产权。基于法理逻辑和制度安排的效果考虑,法人无人格权。另一方面,一般人格"权",其实也并非权利而是法益,不宜在立法规定所谓的一般人格"权"。  相似文献   

11.
一般人格权是具有“一般条款”性质的“框架性权利”。法律确立一般人格权的根本目的在于补充人格权的立法漏洞。一般人格权的理论基础是人格伦理主义和绝对权法定主义之排除,其权利主体仅限于具有“伦理意义”的自然人,而法人不是伦理意义上的人,不具有伦理人的尊严,因而不应享有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是一种开放性的权利,具有“一般条款”的性质,对于一般人格权的内容的确定,属于一项补充法律漏洞的作业。无论是在立法中,还是在理论研究中,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是无法也不应该事先确定的。  相似文献   

12.
以自然人的自由、安全和人的尊严为标的一般人格权系从具体人格权抽象而来,表现了近代法制观念从注重财产保护发展到更为注重自然人人格利益的保护,表现了司法裁判为顺应时代潮流而对立法的超越和突破。一般人格权为自然人人格关系的法律表现,其保护对象为自然人人格利益之总和,具有解释、创造和补充立法上明定的特别人格权的功能。一般人格权的民法价值在于对人类自由与尊严的尊重和保护,而法人人格纯为法律满足经济生活需要而进行的法律技术构造,故民法就一般人格权所作的规定,仅适用于自然人而不适用于法人。  相似文献   

13.
对法人的人格否认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人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始终被作为法人制度的两大基石,当股东滥用法人人格从事各种不正当行为时,仍让其承担有限责任,有失公平。引进和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责令股东对法人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保护法人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恢复法人人格被滥用而失去的公平和正义。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法人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制度简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办高校法人不同于公司的根本原因在于其非营利性。“合理回报”的规定,模糊了民办高校的法人财产权及其他利益主体的权益,不利于投资人权益的保护和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因而从根本上制约了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民办高校的发展和投资人权益的保护都离不开法人财产权的明晰。以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的现有制度为基础,对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民办高校法人财产制度的立法完善进行探讨,对促进民办高校发展显然很有意义。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法总则》对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的定位,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界定为非营利法人、公益性法人和捐助法人,并将其区别于宗教团体法人,这样界定有诸多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在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的成立条件中,《民法总则》允许具备法人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取得法人资格,但并未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必须登记为法人。其治理结构应设有法人机关,包含决策、执行、监督三个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法人享有对宗教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但需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对其财产权进行保护和限制。同时,在宗教事务中,其需要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教职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等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6.
法人犯罪是近一二百年以来世界上出现的一种新的日益增长的犯罪,其危害性、危险性之大远非自然人犯罪所能比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四个有关法人刑事责任的法律。在今年召开的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关于刑法修订,增设了一节单位犯罪,明确了法人犯罪及相应的处罚。新刑法突出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保护,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迈向又一个里程碑的标志  相似文献   

17.
法人是一种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法人制度最宝贵之点就在于有限责任制。然而 ,法人有限责任制度的规定 ,虽然保护了债务人的利益 ,但它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债权人的利益 ,这种牺牲如果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当然可行。但如果过分强调法人有限责任 ,对债权人是不公正的。因此 ,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有限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8.
法人分类制度是法人制度中最为重要的制度之一,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及法治建设突飞猛进的今天,法人分类的完善已经迫在眉睫。以民法通则为基础的法人四分法已经严重不符合我国的经济现实及法人运行现状。目前的法人重构理论有多种学说,而经济性法人与非经济性法人的划分正是笔者对法人分类制度所进行的重新思考。  相似文献   

19.
传统立宪主义理念认为,基本权利的产生是建构在防范国家公权力侵犯公民个人权利的基础上,是为了保护个人不可侵犯、不可剥夺的自由。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司等法人组织逐渐兴起,有关法人主体地位的界定显得日益重要。  相似文献   

20.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中的法人财产权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法人发起人(参加人)对法人财产享有所有权,法人对法人财产享有限制物权(经营权和业务管理权)、法人发起人(参加人)对法人享有债权,法人对法人财产享有所有权和法人的发起人(参加人)对法人的财产不享有任何权利,法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所有权。俄新民法典中的法人财产权理论对于解决我国国有企业法人财产权争论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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